三年费用(含税)合计:(大写):人民币叁佰壹拾玖万陆仟柒佰伍拾贰元柒角叁分(小写):¥3196752.73元
高新区病媒生物防制服务三年费用合计(2020年6月-2023年6月)
服务时间
服务金额
备 注
(2020年6月-2021年6月)
907983.04元
第二、三年费用在第一年单价不变的基础上,综合上一年度结算费用及高新区城区建成区、绿化面积增加情况和政策性调整,按实结算,每年最高金额不超过中标的年度金额。
(2021年6月-2022年6月)
1058079.43元
(2022年6月-2023年6月)
1230690.26元
合计(三年)
3196752.73元
人民币叁佰壹拾玖万陆仟柒佰伍拾贰元柒角叁分
3.1、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3.2、履行地点:高新区麓谷街道、雷锋街道、东方红街道、白马街道辖区内住宅小区(包括安置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农贸市场等,2020年具体作业区域为:
1、公共区域
(1)、春、秋季灭鼠(鼠药、蜡块)
负责区域:园区公共绿化带、公园、公共垃圾站、公共厕所投放鼠药;雨水篦子吊装蜡块等;(相关数据由我局委托市政园林环卫公司管理的绿化、市政维护等作业合同为准,下同。)
相关数据:公共绿化带面积: 108.22 万㎡(含17所学校绿化面积)
公园绿化面积:83.42万㎡(麓谷公园、和馨园社区公园、麓景路小游园、麓云路小游园、雷锋文化主题公园、文轩公园、尖山湖公园)
公共垃圾站14个(麓松路垃圾站、沿高路垃圾站、麓枫路垃圾站、文轩路垃圾站、东塘涉外垃圾站、东塘一师范垃圾站、长丰五期东头垃圾站、长丰五期西头垃圾站、长丰六期东头垃圾站、长丰六期西头垃圾站、延农五期垃圾站、延农六期垃圾站、长庆五期垃圾站、长庆六期垃圾站),公共厕所5个(麓松路公厕、沿高路公厕、麓枫路公厕、文轩路公厕、麓谷公园南面公厕、麓谷公园北面公厕)
雨水篦子10294个
(2)、夏秋季灭蚊、灭蝇、灭蟑
负责区域:园区公共道路下水道、留泥井的热烟雾熏杀。
相关数据:雨水井5147个 ,雨水篦子10294个 ,污水井5302个 。
2、非公共区域
(1)、麓谷街道
负责区域:辖区内住宅小区(包括安置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农贸市场、门店(餐饮、超市、宾馆)等外环境区域的灭鼠灭蟑。
相关数据:下辖社区13个 ,住宅小区55个, 事业单位1个,农贸市场2个,公共厕所 12个。
(2)、雷锋街道
负责区域:辖区内住宅小区59(包括安置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农贸市场、门店(餐饮、超市、宾馆)等外环境区域的灭鼠灭蟑。
相关数据:下辖5村2社区,事业单位10个,住宅小区8个,农贸市场3个,公共垃圾站 8 个,公共厕所 3 个。
(3)、东方红街道
负责区域:辖区内住宅小区(包括安置小区)、机关事业单位、农贸市场、门店(餐饮、超市、宾馆)等外环境区域的灭鼠灭蟑,下辖社区4个 ,住宅小区7个,农贸市场3个。
(4)、白马街道
负责区域:辖区内住宅小区(包括安置小区)、中小学校、机关事业单位、农贸市场、门店(餐饮、超市、宾馆)等外环境区域的灭鼠灭蟑,下辖社区1个,事业单位 15 个,住宅小区1个,垃圾站 2 个,公共厕所1个。
3.3、服务内容
1、鼠类:每年进行全面灭鼠工作两次,分春秋两季,时间与市爱卫办的工作要求同步;公共环境每月检查鼠迹不少于一次,发现鼠迹立即清理并及时补充投放毒饵;复杂环境长期保持有药量。
2、蚊、蝇、蟑:每年夏季对下水道热烟雾熏杀处理两次,时间与市爱卫办的工作要求同步。
3、药品供应:除提供防治服务单位自身作业需要用药外,为每个社区提供部分居民家庭、门店用防治药品;为每个村提供农村道路、居民家庭用防治药品。
4、设施建设:每年辖区居民小区内新安装1000个标准灭鼠毒饵盒。
每年完成夏季灭蚊灭蝇灭蟑,并通过市爱卫办第三方评估,达到国标C级标准,付当年合同款50%;完成春秋季灭鼠和毒饵盒建设,并通过市爱卫办第三方评估,达到国标C级标准,全年费用提起结算审计,按甲方结算审计结果支付剩余款项。
①、在服务期限内,服务工作达到国家卫生城区创建标准规定(国家标准《GB/T 27770-2011 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GB/T 27771-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蚊虫》《GB/T 27772-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蝇类》《GB/T27773-2011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蜚蠊》中C级标准);
②、公共区域防治由中标单位直接实施防治服务;非公共区域中城区外环境由中标单位直接实施防治服务,城区内环境由中标单位提供部分药品,社区组织单位或个人实施防治,纯农村区域由中标单位提供防治药品,相关街道、村组织单位或个人实施防治;
3、科学用药,不使用国家禁用或伪劣的灭鼠、杀虫剂,所使用的药械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提供其相关的检测报告书。安全操作,不污染环境,确保人畜安全;
4、坚持“四害”密度监测,按要求做好各种规范的监测记录,根据监测情况制定科学的年度、季度除“四害”工作计划,包括技术方案、工作方法、用药计划等。做好日常工作记录,建立施药服务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5、接受省、市、区、街道、社区的监督、检查、处罚,确保通过市爱卫办的除四害效果考核。
①、公共区域:防治作业期间,由城管环保局安排人员现场检查并签字确认。
②、非公共区域:防治作业期间,由社区(村)的工作人员现场检查并签字,社区(村盖章确认)。街道安排工作人员抽检签字确认。
③、药品供应:由接收的街道签字确认,并将社区(村)分配签字表交项目实施单位。
④、设施建设:由城管环保局安排人员逐一清点并签字确认。
⑤、效果监测:由市爱卫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出具情况报告确认是否达到国标C级。
甲方责任义务:
1、按甲方提出的环境、孳生地整治实施技术方案进行推广落实,认真组织辖区各单位、社区(村)做好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2、做好组织、宣传、发动除“四害”实施工作,组织辖区内单位和居民开展除“四害”工作,消除“四害”滋生地整治。
3、组织病媒生物防治技术督查队伍,对辖区各单位、社区(村)环境卫生治理和病媒生物杀灭和乙方防制实施服务效果督查。
4、负责组织社区清扫乙方杀灭后的死蟑螂、老鼠,包括蟑迹、鼠迹。
5、负贵督促迎检重点单位做好蝇类防制达标及防蝇设施的建设工作。
乙方责任义务:
1、尽职尽责,科学操作:讲求实效,保证项目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2、所使用的“除四害”药物为中国农业部批准,全国爱卫会专家委员会推荐、认定的药物,并提供其相关的检测报告书,严禁使用国家禁用或伪劣的灭鼠、杀虫剂。不污染环境,投(施)药要安全操作,施投药后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人畜安全。
3、施投药物前要事先作好喷药提示,确保不对甲方辖区内的市民和动、植物及公共设施不造成影响和损害。
4、确保施工安全,若因施工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存在安全隐惠造成自身和他人人身财产损害,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5、制定科学的年度、季度除“四害”工作计划,包括技术方案、工作方法、用药计划等。
6、做好工作记录,建立施药服务卡,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
7、接受上级爱卫部门和采购人的监督指导,接受城市爱卫办每月-次的抽查,每季度一-次的综合检查, 检查结果作为考核依据;
8、发生相关疫情或上级检查需要在本项目服务范围开展应急消杀时,应无条件提供人力、药物、器械参与消杀,服从指挥。非本辖区需要支援开展应急消杀时,要服从发包方部门安排,抽调一定数量人员、 药物、器械参加;
9、及时处理群众投诉,接受采购人的指导性意见。
1、乙方被举报或抽查发现违反操作规程,严重影响工作质量者,每次扣合同价总额3%;
2、乙方工作未达到长沙市爱卫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验收结果(国标C级)以及未通过国家、省、市组织的专项检查的,甲方将扣除单项总费用,同时不再与乙方续签合同;
3、被举报或抽查发现不按规定用药,或施药弄虚作假,施药不足者,每次扣发合同价总额的5%;
4、在服务区范围内因此项工作造成人畜伤亡的,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
1、在合同签订时乙方须将项目负责人、日常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人名单、身份证号码、职务职称等资料交采购人备案;
2、乙方严格遵守采购人制定的各项纪律和管理要求,若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发现乙方的项目负责人或其他工作人员不符合采购人要求的,采购人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员工,乙方须无条件接受,并承担相关费用。
3、乙方应遵守劳动法规及地方有关用工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人身意外保险。任何乙方和因乙方员工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