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涪陵区清溪镇长江生态法治公园建设项目(文化建设部分)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1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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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项目
2023-12-14 15:34
机构报名
选取中介机构
上传合同
上传服务结果
选取时间 2023-12-19 09:30:00 |
该项目为直接选取项目,由采购人从报名的中介服务机构中直接选定一家中介服务机构进行项目服务。
项目名称 | 涪陵区清溪镇长江生态法治公园建设项目(文化建设部分) |
采购人 |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 (5.0) |
投资审批项目 | 否 |
项目规模 | 投资额(¥1,891,300.00元)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项目实施地行政区划 | 重庆市涪陵区 |
是否为行政管理中介服务事项采购 | 否 |
所需服务类型 | 工程设计,工程咨询,工程造价咨询 |
服务内容 | 1、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方针政策及相关行业的法规从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活动; 2、编制单位应根据本合同约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人员担任该项目负责人,并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项目班子成员;3、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4、有义务向委托方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编制相关疑问解释工作,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5、编制单位应对项目编制内容相关数据的科学性负责; 6、设计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进行设计,取得初设批复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并对文件、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和科学性负责,设计合理使用年限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7、设计单位负责对勘察设计成果文件中出现的遗漏和错误采取修改和补充等有关措施; 6、未经委托人同意,编制、设计单位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7、因编制、设计单位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委托人进行赔偿(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中介机构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 | 需中介机构具备所有选中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点击查看资质专业要求 |
资质(资格)要求说明 | 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 |
需中介机构具备所有选中服务类型/资质子项 | |
其他要求说明 | 无 |
服务时限及说明 | 以实际完成为准 |
合同签订时限及说明 | 中标后10个工作日内日 |
服务金额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金额说明 | 参考涪财政发【2020】327号文件执行 |
选取方式 | 直接选取 |
需规避机构 | |
规避原因 | |
选取时间 | 2023-12-19 09:30:00 |
资质备案要求 | 无 |
采购人业务咨询电话 | 重庆市涪陵区清溪镇人民政府(72715891) |
监督举报电话 | 72713030 |
备注 | 无 |
采购需求书下载 | 涪陵区清溪镇长江生态法制公园建设项目(文化建设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初设、施工图等需求公示.jpg |
特别提醒:请各中介机构报名前认真审核公司资质、资格是否符合采购公告相关要求,超越资质范围承揽业务,资质和资格条件或者能力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而响应采购公告进行报名可能被认定不良行为。
2023-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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