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溪乡司城村农特产品仓储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2802202406000338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02-2024-00764
3、项目名称:沙溪乡司城村农特产品仓储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09.848729(万元)
6、最高限价:109.848729(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0日内完成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加盖公章。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供应商不得以 分公司名义进行磋商,磋商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 效;(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供应商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 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 期内而不能提供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提供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 不予采信);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负责人应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建筑工程,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有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作出承诺。(提供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扫描件、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主要管理人员(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等均具有相应上岗证或培训合格证、安全员具有安全生产 C 类证书(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扫描件,现场专职安全员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11月16日至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
3、方式:
供应商在客户端选择已经发布公告的项目进行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4年11月16日00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通过供应商客户端选择项目分包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文件递交页面进行递交(上传)
五、开启
1、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通过供应商客户端进入采招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开标大厅中进行远程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以上所称供应商客户端是与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完成对接的供应商客户端。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利川市沙溪乡人民政府本级
地 址:利川市沙溪乡八银村2组
联系方式:0718-786115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新一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利川市都亭街道办事处教场村三组华盛大道7号
联系方式:1534283655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女士
电 话:15342836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