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航空电源租赁公告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QG2023022400002481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内容
1.根据参数的要求单独对接。
2.租赁时间单独对接。
3.地点:北京
三、企事业资格要求
1.在国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或在国内注册的企业(非外资、非合资类企业、民营企业)且法人代表具有中国国籍,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若为代理商响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响应。
4.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网上报名登记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向采购方联系人报名,通过资审核后开展技术参数对接,并于规定时间前将谈判资料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4号
需提交的谈判资料如下:
1.报名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签订《保密承诺书》。
6.若为代理商响应时,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书。
7.响应人承诺具有从事直升机蓄电池充放电装置相关产品供货能力,有类似业绩。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业绩资格承诺书》
8.响应人认为能够证明单位能力的其他文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1份纸质文件(资质证明要求盖有公章红色用印),1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为加盖鲜章的纸质文件的PDF格式扫描件)。
五、公告公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全军装备武器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与联系人对接后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4号B座
七、联系方式
采购方:中船海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技术) 010-59514208
杨女士(采购员)010-5951421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4号B座
邮编:100071
专业领域:其他
一、项目名称
名称 | 型号 | 数量 |
航空频电源 | SJF33010 | 1 |
航空直流 | SAD28-150 | 1 |
航空中频电源计量费 | 1 | |
航空直流电源计量费 | 1 | |
二、项目内容
1.根据参数的要求单独对接。
2.租赁时间单独对接。
3.地点:北京
三、企事业资格要求
1.在国内注册的事业单位或在国内注册的企业(非外资、非合资类企业、民营企业)且法人代表具有中国国籍,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2. 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具有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3.若为代理商响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本项目响应。
4.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
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及代理商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四、网上报名登记时间、方式
凡有意参加者,向采购方联系人报名,通过资审核后开展技术参数对接,并于规定时间前将谈判资料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4号
需提交的谈判资料如下:
1.报名表;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授权代表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如是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人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如是非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军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IATF 16949:2016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签订《保密承诺书》。
6.若为代理商响应时,需提供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投标授权书。
7.响应人承诺具有从事直升机蓄电池充放电装置相关产品供货能力,有类似业绩。不在军队装备采购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暂停参加政府采购或装备采购活动的处罚期内未被军队装备采购监管部门或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参加采购活动黑名单。提供《业绩资格承诺书》
8.响应人认为能够证明单位能力的其他文件。
以上资料需提供1份纸质文件(资质证明要求盖有公章红色用印),1份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为加盖鲜章的纸质文件的PDF格式扫描件)。
五、公告公布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公告在全军装备武器采购信息网上发布。
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响应截止时间、谈判时间:与联系人对接后另行通知。
响应文件递交和谈判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4号B座
七、联系方式
采购方:中船海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技术) 010-59514208
杨女士(采购员)010-59514213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星火路4号B座
邮编:1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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