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7/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32303230002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发改投资〔2023〕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2 工程规模: 银川路(经七路)(海堤路-G228段)、南海路(纬三路)(S324-经七路段)、创业路(S324-经七路段)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占地约69918平方米,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壤整治、道路改造、景观绿化、 景观小品等相关专业建设。其中土方83902立方米,隔排盐处理 68958平方米,绿化69918平方米,道路黑色化处理33600平方米,道牙168米(本工程受监工程建安费为4418万元)。
2.3 招标范围: 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9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起开始计算)。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90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括: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
3.10 其它要求:
3.10.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3.10.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10.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未被限制投标承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10.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0.5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10.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01月至2023年06月(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3.10.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 (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18 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外省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6)投标人承诺书;
(7)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壹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江苏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2301室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858445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509950
11.其他要求
12.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12.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准备网络投标CA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
12.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 CA 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标段编号:320723230323000200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项目名称)已由 灌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灌发改投资〔2023〕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2.2 工程规模: 银川路(经七路)(海堤路-G228段)、南海路(纬三路)(S324-经七路段)、创业路(S324-经七路段)景观提升工程项目,占地约69918平方米,不涉及新增用地。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壤整治、道路改造、景观绿化、 景观小品等相关专业建设。其中土方83902立方米,隔排盐处理 68958平方米,绿化69918平方米,道路黑色化处理33600平方米,道牙168米(本工程受监工程建安费为4418万元)。
2.3 招标范围: 临港产业区道路生态环境整体提升工程(一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 90日历天(以实际开工日期起开始计算)。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90万元,超过此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2.6 标段划分: 本次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2.7 其它: 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注: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包括: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在其他企业担任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投标承诺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
3.9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 本工程执行连建质【2007】573号文:投标人不得使用在限制期限内的人员作为总监理工程师进行投标。一个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确需继续承担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应经已承担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同意后报市建设局质安处备案,但最多不能超过三项工程且未在市区以外承担工程监理任务 ;
3.10 其它要求:
3.10.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等规定,外省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3.10.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10.3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执行、苏建招函[2017]12号文、连建发[2018]95号。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无市场不良行为、项目总监未被限制投标承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承诺,企业不良行为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布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不含县级市)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3.10.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G、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10.5投标企业应承诺贯穿工程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一但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3.10.6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项目总监,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23年01月至2023年06月(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拆)等投标过程的各项活动,不接受其他被授权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授权委托书授权期限应同投标有效期。
3.10.7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满足以上条件,资格审查合格。本项目依据苏建招办【2015】6号文的要求,不再接收和查看书面原件,请投标人及时上传更新相关资料。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48分 监理方案:16分 项目管理机构:24分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8分 类似工程业绩:4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A×K。 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单位法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交易中心用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 Q2=1-Q1,Q1的取值范围:10%、15%、20%、25%、30%;Q1值在投标文件开启(解密)前由招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在不见面交易系统视频直播中通过交易中心现场的摇号机随机抽取确定。 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说明: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本项目选择方法四)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
2.2.3 | 投标报价(48分) | 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0.2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 | 48分 | ||
监理 方案 (16分) | 质量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进度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投资控制方案 | 有具体控制措施及方法 | 2分 | |||
安全控制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2分 | |||
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 | 有具体管理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组织协调方案 | 有具体协调措施及方法 | 2分 | |||
监理工作制度 | 有具体工作制度 | 2分 | |||
技术建议 | 针对本工程特点、提出监理工作重点、难点,并制定相应监理措施和合理化建议 | 2分 | |||
注:①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②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特别提醒投标人:监理方案采用暗标评审的方式,暗标评审的编制要求为: (1)监理方案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使用投标制作工具按章节目录分段上传,正文使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大小标题所用文字采用“宋体”三号“加粗”字(黑色),图表中所用文字采用“宋体”四号“常规”字(黑色)。不得设置页码、页眉、页脚,段落行间距为单倍行间距。 (2)监理方案内容、文字均不得出现彩色文字、标设图形;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相关人员姓名等和其他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志等。 特别提醒:若监理方案暗标未按上述要求编制,或在监理方案中能体现出投标单位情况的将作无效标处理。 | |||||
项目 监理 机构 (24分) | 总监理工程师 | 1、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为房屋建设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得3分; 2、总监理工程师取得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的,得3分; | 6分 | ||
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含总监理工程师)(18分) | 1、本工程最低要求:本工程须投入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2人,监理员不少于1人,满足要求得3分,否则不得分; 2、在上述监理机构中,配备园林技术或绿化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加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3分。 3、在上述监理机构中,配备市政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加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3分。 4、在上述监理机构中,配备给水排水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的,加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3分。 5、在上述监理机构中,配备公路与城市道路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加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3分。 6、在上述监理机构中,配备安全技术与管理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得1分;同时具有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加1分;其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加1分;此项最多得3分。 注:(1)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其他监理人员须具备监理员考试合格证书或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监理工程师考试合格证书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2)专业以注册证上注册专业或培训合格证上培训专业或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 (3)禁止一人身兼多职,人员配备同一人不重复计分; (4)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均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投标时需要提供为拟报项目组成员连续缴纳的近六个月(2023年01月至2023年06月)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无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的均不予认可(如是退休人员,仍在执业有效期内的可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提供上述相关证书、社保证明等原件扫描件上传至诚信库,以诚信库获取到投标文件中的资料为准,否则不得分。 | 18分 | |||
拟投入现场的设备、检测仪器等 (8分) | 1、具有现场监理必备的检测工具得6分(全站仪、经纬仪、水准仪、混凝土回弹仪、手持测距仪、游标卡尺),每缺1件扣1分,无检测工具得0分(以上设备须提供标明投标人名称的检定证书或校准证书(在有效期内)及标明投标人名称的原始发票)。 2、有一定的试验设备或有与独立资质的专业检测单位联营协议得2分,无试验设备或未联营的得0分(提供试验设备发票或联营协议(在有效期内))。 注:以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 8分 | |||
类似工程业绩(4分) | 企业监理业绩(4分): (1)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监理合同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项目的,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高得2分。 (2)自2020年01月01日至今,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工程监理合同投资额25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监理项目的,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注:1.投标文件中必须同时上传监理合同、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和竣工验收证明等证明材料扫描件,三项缺一不可,缺项不计分;以上业绩证明材料以企业诚信系统中获取至投标文件中的原件扫描件为准,并保证完整、真实有效。投标文件中未上传或企业诚信库中无法获取将不予计分。 2.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时间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中标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3.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投资额以监理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标明的投资额为准。 4.业绩材料必须能清晰反映工程投资额、时间等需要明确的内容。如不能清晰反映本评分标准要求的业绩指标,相关业绩不予认可。 | 4分 |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 2023年7月28日至2023年8月3日 (北京时间)。
5.2获取方式: 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 8 月 18 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提供以下有效的且是最新的(若启用电子资质证书、电子证照的必须提供):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4)有效的拟报总监注册资格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六个月(2023年1月至2023年6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及聘用合同);
(5)外省企业按规定须提供的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
(6)投标人承诺书;
(7)授权委托书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只需提供身份证)。
注: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对投标申请人资格的审查将依据: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第(1)-(4)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为准;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中(5)-(7)项以企业诚信系统获取至投标文件中原件的扫描件或原件的扫描件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上传为准。所有投标人务必完善企业诚信库资料,将体现证件有效期、年检情况、基本信息及变更等相关内容清晰完整上传。如果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无法清晰辨认或未提供的都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投标保证金的递交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壹万壹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灌云县临港产业区管理办公室 代理机构:江苏华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灌云县临港产业区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博大新城商务大厦D幢2301室
邮编:222000 邮编:222000
联系人:张工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0518-88584455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5509950
11.其他要求
12.1依据苏建招办[2013]4号文相关规定,本次招标要求网络投标(加密文件)。
12.2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投标文件上传,开标时请准备网络投标CA密码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及时登录开标系统。
12.3电子标书制作:
(1)广联达、国泰新点招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国泰新点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自行选择使用。
(2)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请下载广联达或国泰新点投标制作工具,网址为http://218.92.36.85:8186/PSPBidder/memberLogin,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并制作投标文件。
注:本次招标文件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人务必采用最新制作工具进行制作,投标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时如遇投标工具中投标格式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请投标单位按照招标文件中投标格式要求编制一份投标文件资料添加在投标工具的【投标其他文件】中。如因投标人未按要求执行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废标)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连云港市电子化招投标注意事项:(1)如果您是第一次在连云港地区进行网络投标(网络系统7.0版),请您先联系江苏CA公司办理网络投标密码锁和企业电子签章,然后联系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进行密码锁的激活,用密码锁登陆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会员系统进行诚信信息库的操作,以上步骤不进行或操作不完善,可能导致无法进场交易。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 9 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江苏 CA 和签章业务: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9号(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号楼一楼)密码锁激活:市区国有项目(国泰新点软件公司负责激活)
登录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国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均已衔接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7.0版招投标系统平台,投标人可选择使用。投标过程中遇到软件问题可联系相应软件公司寻求技术支持。联系方式如下:
软件公司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广联达 | 郑磊 | 13812332568 |
刘书丹 | 18651253807 | |
国泰新点 | 黄桂松 | 15896100880 |
张海南 | 18505182641 | |
何磊 | 18452501766 | |
江苏CA(CFCA) | 连云港 孙莉莉 | 18005133017 |
连云港 耿立珍 | 17751872787 | |
江苏CA(国信CA) | 周梦雪 | 15298603303 |
魏飞 | 1826131919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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