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档案数字化扫描和外包无纸化人员服务履约验收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3/12/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档案数字化扫描和外包无纸化人员服务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21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000-15768-001-01
二、合同名称: 档案数字化扫描和外包无纸化人员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3-210000-15768
四、项目名称: 档案数字化扫描和外包无纸化人员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2号
联系方式: 15541877222
供应商(乙方): 南京地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9号软件大厦B座607室
联系方式: 135851754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1纸质档案约150万页进行数字化处理(包含历史随来随扫),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
1.2处理过程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档案修复整理装订、数据备份、建立索引、纸质目录册制作等。
1.3 2023年3月以来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技术服务,根据我院要求需追溯2023年3月以来的全部卷宗材料进行立案扫描、电子转邮寄送达。
履约要求: 1.1纸质档案约150万页进行数字化处理(包含历史随来随扫),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
1.2处理过程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档案修复整理装订、数据备份、建立索引、纸质目录册制作等。
1.3 2023年3月以来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技术服务,根据我院要求需追溯2023年3月以来的全部卷宗材料进行立案扫描、电子转邮寄送达。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前。
履约地点: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杨荣涛、赵连启、张艳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日期: 2023年12月21日
一、合同编号: JH23-210000-15768-001-01
二、合同名称: 档案数字化扫描和外包无纸化人员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3-210000-15768
四、项目名称: 档案数字化扫描和外包无纸化人员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葫芦岛市连山区东城中路9-2号
联系方式: 15541877222
供应商(乙方): 南京地正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江北新区星火路9号软件大厦B座607室
联系方式: 135851754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1.1纸质档案约150万页进行数字化处理(包含历史随来随扫),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
1.2处理过程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档案修复整理装订、数据备份、建立索引、纸质目录册制作等。
1.3 2023年3月以来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技术服务,根据我院要求需追溯2023年3月以来的全部卷宗材料进行立案扫描、电子转邮寄送达。
履约要求: 1.1纸质档案约150万页进行数字化处理(包含历史随来随扫),生成符合信息化运行要求的电子文档及目录数据。
1.2处理过程包括档案整理、档案扫描、图像处理、图像存储、目录建库、数据挂接、数据验收、档案修复整理装订、数据备份、建立索引、纸质目录册制作等。
1.3 2023年3月以来全流程无纸化办案技术服务,根据我院要求需追溯2023年3月以来的全部卷宗材料进行立案扫描、电子转邮寄送达。
履约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前。
履约地点: 葫芦岛市连山区人民法院
七、验收日期: 2023年12月2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杨荣涛、赵连启、张艳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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