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消防及机电系统维修保养项目澄清公告
- 项目编号:
- 公告类型: 招标变更
- 招标方式: 国内公开
- 截止时间:
- 招标机构: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
- 招标地区: 广东省
- 招标产品:
- 所属行业: ;装饰装修;
从化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餐厨垃圾及易腐有机废弃物处理厂项目土建工程施工与总承包补充公告(第01号)
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消防及机电系统维修保养项目补充公告
中国大酒店商业大厦消防及机电系统维修保养项目【项目编号:JG2022-18232】招标项目,于2022年12月22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做调整如下:
一、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修改如下:
序号 |
条款号 |
原文 |
现文 |
---|---|---|---|
1 |
招标公告第五条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
最高投标限价:7986475.68元。 |
最高投标限价:7986475.68元 ,其中机电工程部分5057584.20元,消防工程部分2928891.48元 。 |
2 |
招标公告 第九条第9点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第9点 |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任务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详见附件三)。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只接受最多由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应以承担 建筑机电安装工程 施工任务一方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工作协议(详见附件三)。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
3 |
招标公告 附件一 |
附件一《投标人声明》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
4 |
招标公告 附件三 |
附件三《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2 |
5 |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39 其他 |
1、本工程如地方政府部门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工程相关材料有要求进行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证书的,中标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测,且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如图纸要求的技术标准需要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的,相关检测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2、本工程如地方政府部门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工程提出疫情防控相应要求的,例如工地封闭管理,定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等,施工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并支付相应费用,不得向甲方提出费用变更或增加。 |
1、本工程如地方政府部门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工程相关材料有要求进行检测,并取得检测合格证书的,中标单位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进行检测,且相关检测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2、本工程如地方政府部门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工程提出疫情防控相应要求的,例如工地封闭管理,定时对施工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等,施工单位必须全力配合并支付相应费用,不得向甲方提出费用变更或增加。 |
6 |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条款号:38.5 |
条款号:38.5 修改类型:修改 原文:38.5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现文:38.5投标人如在本项目中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情形且在评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该投标不改变本项目评标结果排序,其中标无效,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需被没收。招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的规定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由此产生的招标费用由存在前述行为的投标人承担。 |
删除 |
7 |
招标文件 第一章 投标须知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条款号:38.6 |
条款号:38.6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38.6中标人撤销投标、 放弃中标、 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需被没收,招标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或者因其放弃中标导致未能满足有效投标人数量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由此产生的招标费用由原中标人承担 。 |
条款号:38.6 修改类型:增加 现文:38.6中标人撤销投标、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其投标保证金 不予退还 ,招标人可以按照排序从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没有其他中标候选人、或者因其放弃中标导致未能满足有效投标人数量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
8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3 |
9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附表四《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备注 |
3、工程研发能力:工法奖项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平台内的信息须提交网页信息截图以供核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投标人承建的房建项目,须同时提交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房建项目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3、工程研发能力:工法奖项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以投标人所提供的获奖证书为准,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平台内的信息须提交网页信息截图以供核对;投标人所提供的工法科技成果须成功应用于投标人承建的 机电类项目 ,须同时提交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提供网页截图)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证书扫描件及可反映工法科技成果成功应用在具体 机电类项目 的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扫描件,以上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未提供上述资料的不得分。 |
10 |
招标文件 第二章 开标、评标及定标办法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
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4 |
11 |
招标文件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附件五《关于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书》 |
删除 |
二、 已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仍然有效,未进行网上投标登记的投标单位可以按本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
三、原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本补充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符,则以本补充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四、本招标项目投标登记时间、递交备用投标文件电子光盘时间、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等招标日程安排有修改,具体时间和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招标人:中国大酒店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
投标人声明
(适用于资格后审)
越秀区建设和水务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文件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14)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5)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1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8)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9)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拟派的专职 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18〕14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 <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的通知》(穗建规字〔2020〕18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筑〔2018〕183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 广州市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办法>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 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 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十二、 本公司声明不存在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3条款《投标人信誉的要求》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附件2
联合体工作协议
(主办方单位名称) 、 (成员方1单位名称) 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 投标。联合体各方授权委托联合体主办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参加投标、签署投标资料、提交投标文件,负责整个合同实施阶段的协调工作。若中标,联合体各成员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主办方单位名称) 为联合体主办方。
2、联合体主办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 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相应责任。联合体主办方及联合体成员单位单方签署、盖章确认的本项目投标文件及相关投标资料,均视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共同编制,联合体成员单位均承认其法律效力,并共同对投标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民事、行政、刑事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主办方单位名称) :作为本项目总负责单位,除承担本项目的 工程施工外,还对本招标项目的进度、质量、安全、投资控制、管理、协调等负全责,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 (成员方1单位名称) :主要承担本项目的 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主办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联合体成员方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注:单独投标的,无需提交本协议书。
附件3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评分项目 |
评分内容 |
分值 |
评审标准 |
---|---|---|---|
一、企业资信(6分) |
工程奖项 |
1.5 |
2019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获得国家级奖项的每个得0.5分;省级奖项每个0.2分;市级奖项每个0.1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5分。 |
工程业绩 |
1.5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的,每个得0.3分,最多得1.5分; |
|
工程研发能力 |
1.8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近三年(自2019年1月1日至今)作为独立完成单位或主要完成单位获得省级或以上 机电类 工法证书奖项,每项得0.3分,本项累计最高得1.8分。 |
|
第三方评价 |
1.2 |
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指联合体牵头单位)同时具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合规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社会责任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企业诚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有7项体系认证的,得1.2分;取得6项体系认证的,得0.8分;取得5项体系认证的,得0.5分;取得4项体系认证的,得0.25分; 取得1-3项体系认证的,得0.1分 。 本项累计最高得1.2分。 注:需提供上述相关证书扫描件及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中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CertECloud/ index/ index/ page)查询结果(含网址的网页截图)。 |
|
二、项目管理机构能力(14分) |
人员配置情况 |
14 |
(1)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满足招标文件【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要求的 , 得0.5分 ;不满足【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要求的,得0分。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在满足上述第(1)点的基础上, ①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机电类),得2分; 从业经历:具有1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具有10年(含)至14年工作经验,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 ②拟派的安全负责人:具有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安全工程类)得2分; 从业经历:具有1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具有10年(含)至14年工作经验,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4分。 ③拟派的质量负责人:具有质量员证、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从业经历:具有15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具有10年(含)至14年工作经验,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3分。 ④拟委派的造价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专业)资格 得 1.5分 ; 从业经历:具有10年或以上工作经验,得2分;具有5年(含)至9年工作经验,得1分。 本小项最高 得2.5分 。 |
合计 |
20 |
附件4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要求表
序号 序号 |
类别 |
数量 |
基本任职条件 |
提供资料 |
---|---|---|---|---|
1 |
项目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2 |
技术负责人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3 |
专职安全员 |
1 |
按招标公告要求 |
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资料 |
4 |
质量负责人 |
1 |
具有 机电工程专业 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5 |
安全负责人 |
1 |
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
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 |
6 |
造价负责人 |
1 |
具有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
有效期内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扫描件 |
7 |
机电专业 负责人 |
1 |
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8 |
给排水专业 负责人 |
1 |
具有给排水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
9 |
电气专业 负责人 |
1 |
具有建筑电气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
职称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