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泸水市老窝镇火腿腌制加工厂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金额
1804.87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3/10/2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04.87万元
招标联系人廖成
招标代理机构泸水汇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燕0886-36260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10/26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09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泸水市老窝镇火腿腌制加工厂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0-20 09:00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泸水市老窝镇火腿腌制加工厂建设项目EPC 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泸水市老窝镇火腿腌制加工厂建设项目EPC
资金来源: 国资 100.0% 自筹 %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项目估算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建安及设备购置费1744.87万元,设计费60万元。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泸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3-10-20 09: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泸水市农业农村局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泸水市老窝镇扶贫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廖成
办公电话: 13988615338
招标代理机构: 泸水汇农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经办人: 李燕
办公电话: 0886-3626006 移动电话: 1860886201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3300202300197001001
标段名称: 泸水市老窝镇火腿腌制加工厂建设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3-10-26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3-11-09 09:00
开标地点: 第二开标室(414:泸水市)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804.87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一)新建火腿加工厂房4134.36平方米,共计2层,包含新建火腿加工厂房建筑安装、设备工程,及室外附属工程(包括土方工程、路面工程、挡墙工程等);(二)新建系列产品加工车间186平方米,共计1层,采用轻钢结构;(三)购置相关生产设备。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牵头人须是施工企业。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联合体牵头方须为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且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所有投标无效。 (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7)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编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8)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①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②施工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格: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要求: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投入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贰级注册建筑师或贰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
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2020 年至今具有不少于 1 个类似项目EPC业绩(类似项目指:建筑工程项目)或工程总承包业绩(含设计、施工),或者同时具备:①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设计业绩(类似设计业绩指:建筑工程设计业绩);②2020年至今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施工业绩(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指: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注:若为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职责分工,拟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相应专业的业绩要求。
其他: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3-11-09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公告发布登记表.pdf2023-10-19 20:48:43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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