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呼和浩特工务段京包客专、唐包线增设防护栅栏作业门通道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采购公告
金额
140.14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5/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呼和浩特工务段京包客专、唐包线增设防护栅栏作业门通道
工程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公告
(公告编号:HGW-LXGC-2023-07)
1.立项依据
呼和浩特工务段京包客专、唐包线增设防护栅栏作业门通道工程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财务预算的通知》附件7“2023年安全生产费支出预算表”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并已出具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表,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简况、建设地点及规模:京包客专线上下行K509+800-K600+390增设防护栅栏作业门通道115处,唐包线上下行K834+900-K886+300增设防护栅栏作业门通道47处。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增设防护栅栏作业门通道162处。涉及到的开挖基础全部采用人工开挖,此工程包工包料。
2.3工程投资(概)预算:140.1428万元(含税)。
2.4计划工期:2023年8月中旬完成施工,具体施工期限按合同履约。
2.5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办理。
2.6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施工,且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2年铁路营业线相关工程施工业绩,均可申请参与该工程承包,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5投标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投标人报名前需及时联系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踏勘。需熟悉和掌握现场环境及作业情况,并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制定作业实施方案,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勘探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现场勘探完毕,由采购单位出具现场勘探证明,未经过现场勘探的单位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4.对实施单位的材料及技术要求
4.1京包客专线增设防护栅栏作业门通道115处,作业门通道采用C25混凝土现场浇筑,人员通道设置在左右两侧,采用台阶式,长0.8m,高0.2m,踏步宽0.3m。中间设置一道作业设备拖行通道,宽0.7m,顶面为斜面,坡率与既有路基坡率一致。人员作业门通道与作业设备拖行通道一并浇筑,浇筑厚度0.5m。高边坡大于6m的每间隔30级踏步设置休息平台一处,休息平台长0.6m,宽0.6m,厚0.5m,利用天窗点施工。
4.2唐包线增设防护栅栏作业门通道47处,作业门通道采用C25混凝土现场浇筑,人员通道设置在左右两侧,采用台阶式,长0.8m,高0.2m,踏步宽0.3m。中间设置一道作业设备拖行通道,宽0.7m,顶面为斜面,坡率与既有路基坡率一致。人员作业门通道与作业设备拖行通道一并浇筑,浇筑厚度0.5m。高边坡大于6m的每间隔30级踏步设置休息平台一处,休息平台长0.6m,宽0.6m,厚0.5m,采用点外施工。
4.3为防止作业人员及施工器具侵入到铁路限界内,影响铁路正常运营,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及经济损失,施工时于作业门通道场地两侧及顶部设置硬隔离进行防护。硬隔离由三棱角铁立柱(30mm×30mm×30mm)和网片组成,立柱埋深不小于0.5m,外露地面1.5m,立柱间距不大于3m;网片采用丝径3mm浸塑防锈隔离网,孔径60mm×60mm,高度与柱等高。设置位置由施工方和工务部门协商确定。施工完成后拆除硬隔离。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5月11日17:00前在国铁采购平台登录报名,并在报名截止前向呼和浩特工务段递交正式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电子申请文件包括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业绩、涉及诉讼或失信行为、对采购项目相关要求是否响应等内容,详见申请文件组成内容),未发送电子申请文件或纸质文件,逾期发送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均不予受理。
5.2纸质申请报名资料需胶粘并加盖骑缝章,否则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5.3电子递交方式:将申请文件组成内容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hgwdclk@163.com。
5.4纸质文件递交地点:呼和浩特市呼伦贝尔北路75号呼和浩特工务段材料科
5.5主管科室联系人:张瑞杰0471-2248335
6.申请文件组成内容
6.1申请函。
6.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6.3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
6.4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建筑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
6.5近两年铁路营业线相关工程业绩(合同复印件)。
6.6拟投入的主要人员表。
6.7拟投入的主要设备表。
6.8施工方案(主要为施工安排,工期、质量、安全目标及保证措施等)。
6.9财务状况证明资料(会计年度审计报告)。
6.10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中国裁判文书网”对本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及无行贿犯罪书面承诺,承诺书内要明确违约责任。
6.11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失信记录查询截图。
6.12申请单位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国家铁路局官网失信行为“黑名单”查询结果。
6.13现场踏勘证明。
7.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呼伦贝尔北路75号
邮编:010050
联系人:张延平
电话:0471-2244172
传真:0471-2244172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呼和浩特工务段
2023年5月1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