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94,525.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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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人力资源创新创业平台形象展示大屏项目(详见采购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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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25.00 | 1(项) | ¥94,525.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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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公告发布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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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06-11 12:0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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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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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按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上传盖章的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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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始实施,服务期为30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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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春华大道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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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1.验收组织单位: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2.验收标准:全部合同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试运行2个月,采购人可在试运行期间内提出质量异议。如产品在试运行期内发生故障或其他问题,成交供应商应当负责立即更换符合要求的产品。
3.成交供应商完成所有工作后提请验收,采购人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采购文件规定对成交供应商完成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4.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采购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成交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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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包含:货物费、运输费、安装调试费、装卸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含关税)等所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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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采购人收到成交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发票后20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账户支付合同约定总金额的50%。
(二)项目全部执行完毕,成交供应商提供结题报告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2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账户支付合同约定总金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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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2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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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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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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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文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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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803009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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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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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李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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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5696336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