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关于深汕生态文明媒体宣传服务项目采购需求的公示
金额
46万元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12/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0
公告正文
采购单位名称: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大楼4号楼
  项目名称:深汕生态文明媒体宣传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无
  采购类型:自行采购
  采购数量:壹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限额(元):460000元
  采购部门:办公室
  联系人: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联系人电话:免费注册即可查看
  报价截止日期:2023年12月10日
  报价方式:接受纸质或电子文件报价,纸质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如有),一式一份,报价日期以签收之日为准,邮寄地址:汕尾市海丰县鹅埠镇深汕特别合作区管委会仁和楼2栋405。电子文件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营业执照与有关资质证明材料(如有)扫描件,报价日期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邮箱地址:hejie@meeb.sz.gov.cn。
  项目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广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深圳市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和市局有关工作部署,扎实做好深汕生态环境宣传教育群众思想工作和社会动员工作,需加大媒体宣传力度,组织媒体记者深入基层一线采访报道,深入挖掘,广泛报道,大力宣传各领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绿色发展的典型案例,传播生态文明建设正能量,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项目内容:
  1.提供全年深汕特别合作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亮点和宣传重点的采写服务,协助采购方开展日常宣传内容制作、材料撰写、照片拍摄及采购方交办的其他新闻宣传工作;
  2.报纸端专题报道发布不少于2次;
  3.新媒体平台新闻发布不少于20条;
  4.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及其他时事热点材料调研;
  5.结合宣传平台和媒体资源支持,提供重大宣传报道和重要文字材料审校及舆情应对服务。
  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至公示发布之日止,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并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等网站上无相关诚信记录;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不允许转包分包。
  备注: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对上述采购需求公示10个自然日。
  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深汕管理局
  2023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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