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韶山市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全生命周期安全有效便捷高质量的健康服务项目
金额
13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4/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潭韶财采计【2023】014号
预算金额134万元
招标联系人杨先生0731-52866104
招标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笑波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27
公告正文

韶山市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全生命周期安全有效便捷高质量的健康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4月14日

 韶山市人民医院  韶山市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全生命周期安全有效便捷高质量的健康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2023】014号,采购代理编号 XTSH-2023-018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韶山市率先实现人人享有全生命周期安全有效便捷高质量的健康服务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潭韶财采计【2023】014号          

3、采购代理编号:XTSH-2023-018

4、采购项目预算:1340000.00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t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在签订采购合同后1个月内交货到位。

8、本项目要求提供以下保证:

t磋商保证金:不超过采购项目预算的 2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1

1

血液透析机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

300000.00

1340000.00

¨

¨

血液透析滤过机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2

520000.00

¨

¨

血液净化设备

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1

520000.00

¨

¨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3、落实支持乡村振兴采购政策。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供应商如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请从即日起至20230421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磋商文件与书面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30421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投标确认。

4、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5、供应商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下载/获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3042710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的相应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湖湘南路1号市民之家南栋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3、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到场参加磋商会议,供应商代表为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代表不是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持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磋商会议现场采购人及监委进行身份验证。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若公示不同步,公告起始时间、内容以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为准)。

公告期限从本邀请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九、投标说明

1、本公告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期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韶山市人民医院

 址:韶山市民主路

联系人:杨先生

 话:0731-52866104

采购代理机构:湘潭盛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湘潭韶山市清溪镇厦门大道与英雄路交叉口东升中央广场605室

人:刘笑波

   话:15084708187

   真:0731-55661859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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