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1N32312597520243015
二、合同名称:关于笔记本电脑的框架协议合同
三、项目编号:2961201000000162267
四、项目名称: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框架协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上海市静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洛川中路880号
联系方式:17717291008
供应商(乙方):上海御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杨阳(女)
地址:上海上海市徐汇区上海市徐汇区茶陵北路20号2号楼202、203室
联系方式:1381854137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 华为擎云G540 -058
数量: 5.00
单价(元): 594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华为擎云G540 -058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 【配件】更换window操作系统
数量: 5.00
单价(元): 97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
3455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框架协议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10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11月1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关于笔记本电脑的框架协议合同(11N3231259752024301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