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桥未来医学中心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根据投标人的疑问,以及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修改,通知如下,请投标人在投标时予以充分的了解和考虑:
一、针对投标提问书的澄清修改:
一)针对招标文件投标提问的澄清修改:
1、问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商务标质量奖项:拟派项目负责人荣誉要求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如“鲁班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中国钢结构工程金奖”是中国建筑钢结构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请问是否认可该奖项。
答:不认可;“中国钢结构工程金奖”是中国建筑钢结构行业奖项,与本项目项目特征不相匹配,不予认可。
2、问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商务标质量奖项:投标人荣誉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部门的文件或证书日期为准)完成过建筑工程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奖项的(如“鲁班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拟报奖项的项目分(Ⅰ、Ⅱ、Ⅲ标段),我单位承建其中一个标段,获奖证书包括了三个标段,同一张证书上同时显示了三个承建单位的名称,请问是否算承建单位获奖,不视为参建单位。
答:证书上显示为承建单位的即予以认可。
3、问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商务标质量奖项:投标人荣誉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部门的文件或证书日期为准)完成过建筑工程类项目获得过国家级质量奖项的(如“鲁班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如拟报项目前只在中国建筑协会官网文件公告中“关于公布2020~2021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入选名单通知中”公示获得该奖项,但获奖证书还未颁发,请问是否认可该奖项。
答:不认可;在中国建筑协会官网文件公告中公示无法证明该项目已获奖,故不予认可。
4、问题:关于商务标中工程业绩中需装订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提供五方盖章竣工验收报告是否得分?
答:不得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中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五方盖章的竣工验收报告不予认可。
5、问题:请提供项目总平面图。
答:总平面图已于更正补充公告中补充,各单位请自行下载。
网址链接:http://www.kq.gov.cn/art/2022/7/14/art_1658098_59142663.html
6、问题:投标函关于工程质量的要求是否可以填写工程质量达到合格;创建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争创“鲁班奖”。请予以明确。
答:投标函中关于工程质量的要求中填写合格即可,如投标人对质量要求有更高的承诺的,可自行填写,但不得低于合格要求。
7、问题:第二章投标人须知,P7页3.3.1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天,P17页3.3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外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天,请问以哪个为准。
答:以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1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为准。
8、问题: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施工合同,因上传招标文件大小有要求,是否提供合同协议书关键页码即可。
答:施工合同中通用条款部分可不上传,其余内容应上传。
9、问题: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是否有最低配置数量要求。
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在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绍柯建[2022]67号)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对项目理解及需要自行配备。
10、问题: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装配式建筑材料的供货能力横向比较打分,包括但不限于:在项目本地拥有装配式生产基地是自有还是签订供货协议、基地是否已投产等内容。 优秀 1.4-2 分,良好 0.7-1.3 分,一般 0-0.6 分。注:a、生产基地距离计算方法为本项目所在地(华舍街道沙地王村龙王寺,详见附件截图)至生产基地的直线距离,投标文件中应提供能反应直线距离的资料复印件(如通过电脑地图测距打印相关页面资料等),不提供距离证明的不得分。 b、投标人自有装配式生产基地是指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母公司或其控股母公司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具有装配式生产基地。须提供控股证明材料。c、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生产基地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d、销售业绩证明材料扫描件。上述的b、投标人自有装配式生产基地是指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或其控股母公司或其控股母公司控股的各级子公司,具有装配式生产基地。须提供控股证明材料。控股证明材料是否可以用从天眼查查询截图证明?
答:可以。
11、问题:柯桥区最近的招标项目《绍兴国学文博览前期配套工程一期》、《漓铁集团旧矿区更新改造工程》、《绍兴市柯桥区马鞍医院建设工程》中对技术标评分中装配式生产基地证明材料中(须提供销售业绩合同及发票) 本工程证明材料中提供销售业绩的同时是否也应该提供发票?
答:销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销售业绩合同及发票。
12、问题:招标文件第29页第三章评标办法(商务评分)中关于工程业绩中投标人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需要提供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因各地竣工材料不一致,存在相对偏差,因此工程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是否可以提供五方或四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表或者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作为证明材料,请予以明确。
答:工程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五方或四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表或者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不予认可。
13、问题:请问联合体协议书是否有固定格式,如有请提供。
答:招标文件中已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格式。
14、问题:缺少地勘报告、总平面图、钢结构及装配式建筑说明。
答:地勘报告、总平面图已于更正补充公告中补充,各单位请自行下载。
网址链接:http://www.kq.gov.cn/art/2022/7/14/art_1658098_59142663.html,钢结构说明位于结构总说明中;装配式建筑说明详见柯桥未来医学中心设计问题汇总中“(五)宿舍楼问题”的设计回复。
15、问题: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条其他资格审查资料或要求中,只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单位有要求(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投标人的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社保证明有效),其他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是否有要求?
答:其他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需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为联合体中任一单位在职职工;
16、问题:组联合体进行投标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是否可以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答:除项目负责人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拟派外,其余人员可由联合体任意一方提供。
17、问题:招标文件中P30“质量奖项;二、项目负责人荣誉”中“②项目负责人以合同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为准。”、“④商务标文件中提供施工合同和(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若在项目施工途中,项目负责人产生变更,该情况提供项目的合同作为评判是否为项目经理荣誉的依据,则不具备准确性,例如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获奖项目经理则以竣工验收材料作为评判依据,且目前绍兴绝大部分地区在要求证明项目负责人荣誉时,多以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中体现的项目负责人为准。即该条建议修改成“②项目负责人以竣工验收材料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为准。”、“④商务标文件中提供施工竣工验收材料和(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答:第三章 评标办法“质量奖项;二、项目负责人荣誉”中“②项目负责人以合同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为准”调整为“②项目负责人以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④商务标文件中提供施工合同和(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调整为“④商务标文件中提供施工合同、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18、问题:质量要求:招标文件质量要求为合格,且不允许偏离,但编制说明要求创省级标化工地和市级优质工程,请招标人明确质量要求应以哪个为准?
答:本项目质量要求为合格;创杯要求为创建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争创“鲁班奖”;
19、问题:招标文件P29,“工程业绩”中,“②项目负责人以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P30“质量奖项”的“二、项目负责人荣誉“中,“②项目负责人以合同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为准。”对项目负责人业绩、荣誉认定依据不一致。
是否理解为施工合同与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项目负责人名字须一致?
答:“质量奖项”的“二、项目负责人荣誉“中“②项目负责人以合同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为准”调整为“②项目负责人以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④商务标文件中提供施工合同和(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调整为“④商务标文件中提供施工合同、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20、问题:招标文件P30,质量奖项投标人荣誉及项目负责人荣誉中,存在颁奖部门的文件或证书落款日期不一致的情况,是否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答:若获奖证书和获奖证明文件均提供的,以落款时间晚的为准。
21、问题:合同专用条款第96页约定“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合同价变更超过 10%(含)的,允许调整合同价格”,本项目体量大、造价高,工期久,各种因素影响价格变化,建议调整为“合同价变更超过±1%(含)的,允许调整合同价格”。
答:不作修改。
22、问题:合同专用条款第123页“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收到竣工付款申请单后的 90 天内完成核实并及时委托第三方审核机构进行工程竣工结算审核...”请明确第三方审核机构完成结算审核的时限。
答:以财政部、建设部规定的时间为准。
23、问题:在招标文件P194,投标文件格式《(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请问现场管理人员的岗位及人数,有没有具体要求?
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在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绍柯建[2022]67号)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对项目理解及需要自行配备。
24、问题:第一部分:资信部分 P1和P29中注:资格审查文件中和商务标文件中提供①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②工程业绩时间以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中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③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所注为准,经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的开工报告的项目,可不再提供施工许可证,另须提供国务院批准的开工报告,建筑面积以国务院批准的开工报告中的面积为准。④项目其余特征内容在上述证明材料中未明确的,提供建设(代建)单位的证明材料,需加盖提供单位公章;⑤业绩需为承建单位,不含参建单位,如为联合体业绩的,该业绩中的身份需为联合体牵头单位。 问题: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可否包括但不限于提供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五方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
答:工程业绩及项目负责人业绩证明材料中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五方或四方主体盖章的竣工验收记录表或者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不予认可。
25、问题:p194招标文件中附有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问题:招标文件及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中均未明确表示需配备哪些岗位人员,并且未明确各岗位人员数量要求,人员岗位及数量是否为投标人自行考虑,非强制性要求,或是请明确最低人员配置要求?
答: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在满足《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绍柯建[2022]67号)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各单位对项目理解及需要自行配备。
26、问题:补充公告里暂列金额为5677.3161万元,而根据招标清单(XML)文件及标底控制价(SSQ6)文件中暂列金额为5515.5813万元,补充公告里的暂列金额是否有误?若暂列金额为5667.3161万元,请提供各单位工程暂列金额明细及招标清单。
答:以招标清单(XML)文件及标底控制价(SSQ6)文件中金额为准。
不参与竞争费用分以下几部分:
① 精装修暂估:450000000元;
② 空调系统暂估:186000000元;
③ 暂列金额(标化工地增加费)9334572元(含税);(该金额为所有单项工程标化工地增加费的汇总。投标单位在对各单项工程报价时,标化工地增加费按参考标底数字不得改动)
④ 暂列金额(优质工程增加费)45821241元(含税);(该金额为所有单项工程优质工程增加费的汇总。投标单位在对各单项工程报价时,优质工程增加费按参考标底数字不得改动)
⑤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4695000元。
上述费用在投标时不得改动,结算时根据招标文件和合同口径按实调整。为避免投标单位报价时,标化工地增加费与优质工程增加费处理出错,标底报价书和XML文件、SSQ6文件重新补发,以补发的为准。XML文件、SSQ6文件仅对标化工地增加费与优质工程增加费两项费用作技术固定处理,其他内容均与2022年7月14日所发版本一致,投标单位可在补发文件的基础上制作报价文件,也可在2022年7月14日所发控制价文件基础上制作报价文件,如在原先控制价文件基础上制作报价文件的,标化工地增加费与优质工程增加费两项费用技术固定处理方式见“二、其他澄清修改”中第七条。
27、问题: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未附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共同投标协议是否指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联合体协议书?
答:是。
28、问题:招标文件“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是否限定地域范围,如有请明确,请明确查询网址或查询途径。
答:不限定地域范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29、问题: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①商务标文件中提供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没有的不得分。②工程业绩时间以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目负责人以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③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所注为准,经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的开工报告的项目,可不再提供施工许可证,另须提供国务院批准的开工报告,建筑面积以国务院批准的开工报告中的面积为准。”省级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具有重点建设项目开工报告核准书的权力,是否可以提供省级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发的开工报告核准书作为施工许可证明文件。发改委权责清单链接:https://www.hnzwfw.gov.cn/portal/government/accrual
答:可以,发改委(发改局)颁发的开工报告可作为施工许可证明文件,建筑面积以开工报告中的面积为准。
30、问题: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规定“①商务标文件中提供施工合同、施工许可证、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没有的不得分。②工程业绩时间以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 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载明的竣工验收时间为准;项 目负责人以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③建筑面积包括地上和地下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所注为准,经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的开工报告的项目,可不再提供施工许可证,另须提供国务院批准的开工报告,建筑面积以国务院批准的开工报告中的面积为准。”如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中未体现建筑面积,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表中体现的建筑面积为一项工程中更为准确的建筑面积,是否可以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所注的建筑面积作为认定标准之一。
答:此条不作修改,建筑面积以施工许可证所注为准,经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的开工报告的项目,建筑面积以国务院批准的开工报告中的面积为准。。
31、问题:评标办法中“项目负责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部门的文件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建筑工程类项目,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如“鲁班奖” 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本项目作为体量大、专业多的公建项目,施工组织难度极大,对项目经理的类似施工经验要求高,因此是否可以修改为“项目负责人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部门的文件或证书落款日期为准),投标人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完成过公共建筑类项目,获得国家级质量奖项的(如“鲁班奖” 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等)。”
答:此条不作修改。
32、问题: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无具体内容,请明确有无具体内容要求。
答:无具体内容,以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33、问题:请提供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总平面图、请提供项目一级测绘控制点位置及坐标信息。
答: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总平面图已于更正补充公告中补充,各单位请自行下载。
网址链接:http://www.kq.gov.cn/art/2022/7/14/art_1658098_59142663.html,项目一级测绘控制点内容以本次澄清公告附件“项目一级测绘控制点”为准。
34、问题:根据招标文件须知1.4.1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合同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类施工总承包业绩。请问业绩为EPC公共建筑施工总承包业绩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答:符合资格条件或商务标评审中的业绩特征要求的予以认可,认可标准如下:1)符合资格条件或商务标评审中的业绩特征要求;2)投标人需为该业绩中承担施工任务方;3)总建筑面积以本单位实际承担的施工面积为准,如施工许可证或符合本项目招标要求的施工许可证明材料中无法体现实际承担的施工面积的,还需提供建设(代建)单位的证明材料,并加盖提供单位公章;4)若为联合体业绩的,承担施工任务单位视为联合体业绩中的联合体牵头单位。
二)针对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图纸文件投标提问的澄清修改:
1、问题:参考标底价是否为招标资料中文件名为“未来医学中心-合稿+暂估-7.8(参考标底价).xml”文件?(文件大小为71685kb)。
答:参考标底价已于2022年7月14日重新上传,标底报价书和XML文件、SSQ6文件重新补发,以补发的为准,具体详见“一)针对招标文件投标提问的澄清修改”中问题26的回复。
2、问题:价格标投标文件第四部分“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本部分投标人需提交的清单是什么格式?
答:投标人应生成XML格式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上传至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
3、问题:对编标软件有无要求(品茗、广联达等均可以打开xml文件)?
答:编标软件无特殊要求,能导入导出XML文件即可。
4、问题:定价材料表:定价材料表-安装(序号1-1401)是否为除税材料价,请招标人明确?
答:均为除税材料价,表头第一排第7例已明确。
5、问题:工程量清单计算与定额套用依据: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招标控制价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招标控制价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招标控制价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招标控制价定额》(2018版),这些是否为《浙江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通用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浙江省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8版),请招标人明确?
答:是。
6、问题:商务标格式:招标文件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中的价格标要求提供的(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参照招标人参考标底格式),但标底未明确具体需提供哪些,是否为 ① 表10.2.2-5 投标报价封面;②表10.2.2-6 投标报价扉页; ③表10.2.2-11 编制说明; ④ 表10.2.2-12 投标报价费用表;⑤表10.2.2-13 【不含单列】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⑥表10.2.2-16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⑦表10.2.2-16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⑧表10.2.2-17 综合单价计算表;⑨表10.2.2-17 综合单价计算表(技术措施); ⑩表10.2.2-20 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⑪表10.2.2-2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⑫表10.2.2-22 暂列金额明细表;⑬表10.2.2-2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⑭表10.2.2-24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⑮表10.2.2-25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⑯ 表10.2.2-26 计日工表;⑰表10.2.2-27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⑱表10.2.2-29 主要工日一览表;⑲表10.2.2-30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⑳表10.2.2-31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21表10.2.2-32 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22表10.2-33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适用于信息价差调整法);23表10.2-34主要工日、材料和设备、机械台班价格调整一览表(适用于价格指数差额调整法)。 请招标人明确?
答:需提供①表10.2.2-5 投标报价封面; ②表10.2.2-6 投标报价扉页;③表10.2.2-11 编制说明; ④表10.2.2-12 投标报价费用表;⑤表10.2.2-13 【含单列】单位(专业)工程投标报价费用表;⑥表10.2.2-16 分部分项工程清单与计价表;⑦表10.2.2-16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⑧表10.2.2-17 综合单价计算表;⑨表10.2.2-17 综合单价计算表(技术措施);⑩表10.2.2-20 施工组织(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⑪表10.2.2-21 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⑫表10.2.2-22 暂列金额明细表;⑬表10.2.2-23 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表;⑭表10.2.2-24 专业工程暂估价表;⑮表10.2.2-25 专项技术措施暂估价表;⑯表10.2.2-26 计日工表;⑰表10.2.2-27 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⑱ 表10.2.2-29 主要工日一览表;⑲表10.2.2-30 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⑳表10.2.2-31 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㉑表10.2.2-32 主要机械台班一览表。
7、问题:商务标软件:招标文件的软件版中企业管理费中包含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如下图所示: 但在提供的XML文件正确导出后软件中并未显示该项费用,如下图所示: 请招标人明确该XML文件模板是否正确或该如何操作?
答:投标版本中安全生产责任保险费不显示,直接汇总到企业管理费中计取即可。
8、问题:图纸:电气图纸中,在压缩包“图纸2”及压缩包“图纸5”中均有1.2号南北住院楼配电及系统图,请招标人明确以哪个版本为准?
答:图纸本答疑澄清公告附件中已重新上传,已本公告中附件图纸为准(图纸内容不变,顺序已重新梳理)。
9、问题:招标图纸比较混乱,有些图纸存在多个版本,是否能够请设计院重新梳理提供各专业完整系统的图纸。
答:图纸本答疑澄清公告附件中已重新上传,已本公告中附件图纸为准(图纸内容不变,顺序已重新梳理)。
10、问题:请提供建筑总平面轴网图。
答:建筑总平面图中已有轴线标号,不再另行提供,建筑总平面图已提供,请各单位自行下载,网址链接:http://www.kq.gov.cn/art/2022/7/14/art_1658098_59142663.html。
11、问题:钢结构图纸疑问
1)园林结构-园结施中,钢结构部分未见轴线定位,是否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2)结施-地下室-副本,地下一层墙柱定位图中,3XGKZ01A墙柱配筋图中显示有型钢,平面布置图中部分未显示,以哪个为准?
答:按大样图的型钢。
3)结施-科研楼-副本,层高表中显示构架层层高按实处理,是否有具体高度?1#、2#住院楼和宿舍楼同样疑问。
答:详见柯桥未来医学中心设计问题汇总。
12、问题:能否提供精装修图纸。
答:不提供。
13、问题:能否提供医疗专项图纸。
答:不提供。
14、问题:能否提供弱电智能化图纸。
答:不提供。
15、问题:能否提供电梯详图。
答:无电梯详图,已提供电梯参数表。
16、问题:机电安装图纸疑问:
1)图纸名称:暖通空调设计总说明(二),图号:设施-02中是否应为380V水冷变频离心式冷水机组?
答:该内容不在本次招标范围。
2)配电箱系统图中应急照明集中电源箱市电检测线型号未标明,建议选型为WDZ-BYJ-3*2.5。
答:型号为WDZ-KYJY-3x1.5。
3)公共照明箱未设计强切,例住院楼(C)(1#)7La1箱,请明确是否增加强切。
答:在双电源切换处强切,详见系统图双电源下部标注。
4)图号:电施-120中地下一层M~L轴/5~6轴污水提升机房灯具、开关设计为普通型,建议更改为防潮防尘型。
答:同意改为防潮防尘型灯具。
5)图号:电施-121中地下一层R~Q轴/11~12轴污水提升机房未设置灯具、开关及插座,请明确是否设置。
答:需设置灯具、开关、检修插座。
6)图号:电施-115~124中地下一层大部分空调机房、风机房未设置灯具及开关,请明确是否设置。
答:需设置开关。
17、问题:计划与基坑同期施工的上方山大道与科创路的大致施工时间,我们可否考虑利用其道路,或是该道路施工时是否对我们现场交通有很大影响。
答:上方山大道计划于明年开工,科创路尚无施工计划安排。不考虑利用其道路,对现场交通的影响由投标单位自行评估。
18、问题:北住院楼M36锚栓清单漏项,请明确是否在本次报价范围内,若是,请调整清单及标底。
答:没有单独列项,工程量已含在相应清单中。
19、问题:未提供感染楼南北连廊钢结构清单,请明确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若是,请调整清单及标底。
答:感染楼不存在连廊,感染楼钢结构清单已提供。
20、问题:请提供6号高压仓、12号会议中心、14、15号连廊钢结构相关图纸。
答:清单和图纸均已提供。
21、问题:未提供东裙房钢结构清单,请明确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若是,请调整清单及标底。
答: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清单和图纸均已提供,东裙房即11号会议中心。
22、问题:《未来医学中心编制说明-2022.7.8》第17页第23项约定“本工程造型树按甲方定价乙方代购考虑。苗木采购价及养护综合价(包括运输、种 植、养护、保活、保管、税金、利润、管理费等一切费用)等招标控制价编制按暂定价计算, 今后由甲方看样、定货并签证,由乙方采购施工,结算时苗木采购价及养护综合价以甲方签证为准”,请问此造型树的暂定价是否为EXCEl文档“暂定价-7.14”(详见下图)中第3项至第5项内容?
答:编制说明中已删除此类描述。详见2022年7月14日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23、问题:未来医学中心编制说明中桩基部分第6点表示工程桩桩孔机,是否可以采用其他成孔方式?
答:编制说明已调整,详见2022年7月14日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24、问题:在地下室基坑围护图纸中,基坑分区开挖示意图中工况三:基坑开挖至第二道支撑面(-8.4m)与设计总说明(五)中17点第4条基坑开挖至第二道支撑(锚索)底有冲突,需确认是否按工况图中所说的开挖顺序?
答:按设计总说明施工顺序。
25、问题:基坑支护图纸中关于河道基坑围护平面图为一个标准段,能否补充具体一个整体平面位置情况?
答:不作补充,平面布置参园施-P7.1及园施-P2.1~2.6。
26、问题:基坑围护21-21剖面做法是否不包括C区地下室轮廓线范围以内位置做法,C区地下室轮廓线以内做法是否补充一个新剖面?
答:C区地下室轮廓线内河道开挖以及河道挡墙做法等详园林景观施工图。
27、问题:河道挡墙做法(长度、配筋、是否为松木桩基础等)是否需补充明确?
答:河道挡墙做法图纸已明确。
28、问题:请补充明确现场可提供的变压器数量、具体位置及变压器容量。
答: 现场提供的临时变压器数量和容量为8*630KVA,具体位置以本次澄清公告附件“未来之城临变点位图”为准。
29、问题:请补充明确现场可提供的临水接驳口数量、具体位置及排水排污接驳口数量、具体位置。
答:现场临水接驳口数量为1个,具体位置为现场东南角红线外约20米处,临水管径为De100,排水排污接驳由投标单位按市政排污要求自行考虑。
30、问题:招标文件中规定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桩基施工是否包含桩基检测试验时间?
答:不包含。
31、问题:1#北住院楼、2#南住院部、3#门急诊医技、13#动力中心关于金属屋面做法中,钢梁龙骨的处理方式,图纸中为热镀锌,幕墙设计说明中为氟碳喷涂,请问以那个为准?
答:以图纸节点为准。
32、问题:12#东群房(会议中心)屋面做法是否为幕墙-金属屋面节点做法?
答:屋面铺装做法详见场外景观图纸,屋面钢结构详见结施钢结构图纸,金属屋面及连接件详见幕墙图纸。
33、问题:请补充4#感染楼构架层1-2钢梁,构件截面规格 ?
答:感染楼构架层的型号参照西裙房钢构规格,钢梁清单已计入。
34、问题:南北连廊楼面图纸中为钢筋桁架楼承板,清单中无,是否清单漏项?
答:清单已调整,详见2022年7月14日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35、问题:医技楼、感染楼、科研楼、宿舍教学楼缺少构架层柱脚节点做法。
答:医技楼构架层柱脚无节点,按直接锚入下层楼板考虑,其他楼详见钢结构说明通用图,工程量清单已计。
37、问题:建筑功能做法表中各精装修做法的适用部位未明确,请明确,或提供精装修图纸。
答:列入本次招标范围内的装修做法已明确,详见建筑做法表及招标文件“附件一:柯桥未来医学中心招标范围界定明细”。
38、问题:5#楼放疗中心3-8轴交1/AD-AA轴承台标高相差3.7m,请补充该部位做法。
答:图纸中已明确该部位做法。
39、问题:1#北住院楼结构出屋面层结构平面布置图是否与建筑机房层平面图为同一层,建筑层高图是否添加机房层层高,与结构层高图层数一致?
答:以结构图为准。
40、问题:请提供西裙房结构图。
答:已提供。
41、问题:主体中间结构验收是否指主体结构验收,即砌体子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完成之后的主体结构验收。
答:是。
42、问题:本项目11#教学宿舍楼为装配式建筑,根据工程量清单可知本楼栋有PC叠合板、PC叠合梁。但结构图中板为PC叠合板,梁图未体现PC叠合梁,请明确本楼栋是否有PC叠合梁和明确最大预制重量。
答:无叠合梁,仅有叠合板,最大预制重量约1.8吨。
43、问题:考虑到塔吊选型问题,请明示装配式楼栋(11#教学宿舍楼)楼梯是否为预制楼梯,请明确。
答:不是预制楼梯,为现浇楼梯。
44、问题:C区基坑土方开挖是否能够在A、B区周边负一层完工及与C区相连区域第一道支撑梁拆除完成后进行开挖?还是需要A、B区整体负一层地下室及第一道支撑梁拆除完成后进行开挖?
答:均可行,实际施工中需与设计单位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
45、问题:场内高压塔、通信塔、龙王寺庙、热力管线、高压线等拆除时间能否提供?
答:龙王寺庙现已拆除,其余部分拆除时间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场地内现有高压线、热力管道、通信铁塔设施等的迁改(计划在2023年内完成,如完成时间延迟的,可作为工期顺延依据,但不得有其他索赔)”执行。
46、问题:10号楼地下室基础承台CT30-2在承台标高关系表中,高度为2400mm,在平面图里显示高度为2000mm,请确认以哪个高度为准。
答:以2000mm为准。
47、问题:6#高压氧仓,是否有钢结构钢梁,请明确位置?
答:高压氧舱无钢梁。
48、问题:JG_地下室 - 副本中 3KZZ14图例为混凝土柱,图纸标识为型钢混凝土,以那个为准?3XGKZZ14图例为十字劲性柱,图纸标识为H型劲性柱,以那个为准?
答:按大样图的型钢。
49、问题:请明确现场临时水源位置及规格大小。
答:现场临水接驳口数量为1个,具体位置为现场东南角红线外约20米处,临水管径为De100。
50、问题:请明确现场临时排水及排污接口位置及规格大小。
答:临时排水排污接驳由投标单位按市政排污要求自行考虑。
51、问题:请提供周边综合管线物探报告,明确场地周边市政管线分布。(如有)
答:不提供,周边市政管线分布由投标人自行调研。
53、问题:请明确本工程施工大门设置要求及周边规划道路施工工期。
答:施工大门按相关本门规范要求由投标单位自行设置;上方山大道计划于明年开工,科创路尚无施工计划安排,创意路西段计划年底开工。
54、问题:请提供预制装配式设计图纸。
答:已提供,详见柯桥未来医学中心设计问题汇总及清单。
56、问题:基坑围护图《设计总说明(五)》图号岩施-05,17(2)“本基坑采用分坑,先施工开挖A区及B区基坑,待A区及B区基坑施工至负一层楼板后方可开挖C区基坑”与《基坑围护平面布置图》图号岩施-11说明:“分坑,先施工开挖A区及B区基坑,待A区及B区基坑第一道砼支撑拆除后方可开挖C区基坑”矛盾,以何为准?
答:第一道支撑拆除后方可开挖C区基坑。
57、问题:请明确场地内龙王寺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具体保护要求。(如有)
答:龙王寺已拆除,尚未发现古树名木,暂不考虑该内容。
58、问题:报价时定额列项能否与控制价不一致,由投标人自行调整;
答:具体详见“一)针对招标文件投标提问的澄清修改”中问题26的回复。
59、问题:暂估价、暂定价是否由投标人自行填写;
答:具体详见“一)针对招标文件投标提问的澄清修改”中问题26的回复。
60、问题:定价表中的材料价格,投标人是否可自行调整报价;
答:可调,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61、问题:专用合同条款第11,关于价格调整第3种方式:钢材[钢筋、型钢、 钢管(不包括周转材料及铁件)属于可调材料,而H型钢梁、钢楼梯、圆管柱、钢柱又在定价材料表中属于定价材料不可调整,两者描述矛盾;
答:在定价材料表中的成品钢材均属于可调材料;
调整方式:1)调差周期按钢材调差周期;
2)以绍兴信息价的型钢综合价作为调差基数;
3)调差周期内的型钢综合平均价与绍兴信息价2022年6月的型钢综合信息价的差值,计取税金,并按中标下浮率下浮后在竣工结算时进行调差。
62、问题:幕墙铝型材调差周期未约定,是否为主体中间结构验收完成后180天内(80%月份);
答:招标文件已明确,详见招标文件。
63、问题:总包配合费率在报价文件中是否需要填写;
答:无需填写。
64、问题: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中:“负责对工程范围内已废弃的管线(必要的需经管线单位确认)以及其他障碍物的拆除和处理”总包单位的施工内容具体是什么,工程量有多少;
答:由投标单位自行踏勘现场确认,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65、问题:基坑支护工程中清单24、76项,钢柱材料费是否重复计;
答:清单已调整,详见2022年7月14日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66、问题:地下室楼地面4、5、8、坡1做法中,清单描述与图纸不符,清单描述为界面剂喷涂(定额套价为水泥浆),图纸为水泥浆一道(内掺建筑胶),以哪个为准;
答:清单已调整,详见2022年7月14日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67、问题:1#住院楼清单112项,保温隔热墙面,定额套价有误,未考虑外墙且是螺栓固定(每平米不少于6个(其余楼相同问题2、4、5、6、8、11、12#楼),应参照3#楼109项;
答:请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行考虑报价。控制价不作调整。
68、问题:1#住院楼清单113、115项,楼地面C25细石砼信息价计价为C25非泵送商品砼,有误;(其余楼相同问题3、4、10、11、12、13#楼)
答:清单已调整,详见2022年7月14日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69、问题:1#住院楼清单123、124项,定额未套用踢脚线定额(其余楼相同问题4、9、10、11、12、13#楼);
答:清单已调整,详见2022年7月14日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70、问题:11#教学宿舍楼清单80、81项PC叠合楼板,清单描述含模板,定额未套模板,清单编制说明16条不合理;
答:叠合楼板为工厂预制。叠合楼板材料价已包含模板等。编制说明已表明由施工单位自行综合考虑在报价中。
71、问题:液氧站是否在施工范围内,清单未见;
答: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72、问题:地下室东区第192项,定额应套门洞宽度6000以上的,有误;
答:请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控制价不作调整。
73、问题:东西地下室的反光镜价格不一致,是否调整成一致;
答:请投标单位自行统一报价,控制价不作调整。
74、问题:地下室东区第195项,除税价输入是否有误;
答:请投标单位自行报价,控制价不作调整。
75、问题:措施费中模板支架应按《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版)综合解释及动态调整补充》(二)的通知,套用工具式支撑架及模板补充定额,模板和支撑架单独列项;
答:本清单只考虑超危支撑架,其他不采用工具式支撑架及模板,实际政策必须采用时,结算时相应调整。
76、问题:地下室底板防水做法中,100厚C20细石砼垫层随捣随抹,表面压实抹光,未见清单;
答:垫层以结构做法为准,已列入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结构清单中。
77、问题:11#教学宿舍楼,楼面7做法中,做法1、2、4、5清单未见;
答:11#楼无楼面7做法。
78、问题:地上土建1#住院楼,楼地面4中2、3、4做法清单未见;
答:已明确不在本次编制范围内。
79、问题:料定价表中的材料价格与控制价中的材料价格不一致时,以哪个为准,且定价表中写的是暂定价,控制价是以单列价计入,如景观、道路、管道、绿化、市政部分中第110项:11000*1200*800厚自然面黑山石价格为50000元/块,控制价中单价为100000元/项,(三块拼接,应为150000元);第111项,11000*1200*800厚自然面黑山石价格为20000元/项,控制价中为70000元/项;第115项,水磨石会议桌为500元/m2,控制价中为900元/m2;第116项泰山石自然开采面,规格1000(宽)*2200(高)*10000(长),价格为93000元/项,控制价中为100000元/项;且表中备注空白的材料是什么价,请明确计税计费方式。
答:清单已调整,详见2022年7月14日上传的招标控制价文件。
80、问题:招标文件P116,(4)关于不平衡报价分项的变更,“当投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超过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时,若实际施工中该分项发生工程量变更(含清单工程量少计差错),则该分项变更超过参考标底部分增加工程量的结算综合 单价应按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执行;当投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低于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的 60%(不含)[绿化工程为 50%(不含 50%)]时,若发生需减少工程量的变更(含工程量清单工程量多计差错),则减少工程量的结算综合单价应按业主参考标 底综合单价×(1-中标下浮率)执行,进行减扣。”该条文中是否可以将投标人的中标综合单价超过业主参考标底综合单价,设置一个合理浮动范围。
答:不作调整。
81、问题:招标文件P118 中关于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因母线槽同样受铜价影响,市场行情波动大,是否也按电线电缆方式调差。
答:不调差。
82、问题:招标文件P119中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电线、电缆按施工期(指主体中间结构验收合格次日起后的180日历天内)前80%月份”,实际施工中电线、电缆材料进场时间与招标文件内所述材料调差时间不匹配,为规避双方风险,建议按照实际材料进场时间之日起至施工结束之日进行材料调差。
答:不修改。
83、问题:能否提供本工程建筑等各专业效果图?
答:不提供。
84、问题:根据招标文件,金柯桥大道通往施工现场的施工便道由总包方负责实施,根据现场踏勘,目前在场地西南角、沙地王安置房工程南侧有一条通往金柯桥大道的水泥道路(最宽处仅5.7m),请问本水泥道路是否可以作为通往本工程现场的临时道路使用并进行拓宽,如拓宽遇到河道(该水泥道路紧贴河道),是否可将河道填实?如该水泥道路不能利用和拓宽,请提供由金柯桥大道通往施工现场施工便道的具体位置及宽度。
答:如需使用该道路,相关手续由投标单位自行办理,也可考虑通过沙地王桥、禹会路进出施工现场。
85、问题:现场施工大门数量、位置有无具体要求?
答:无强制要求,按相关规定执行。
86、问题:业主是否有指定或建议的办公区、生活区临设场地?
答:无。
87、问题:现场踏勘未见临水、临电接驳口,能否提供临水、临电接驳口位置及容量?
答:现场临水接驳口数量为1个,具体位置为现场东南角红线外约20米处,临水管径为De100,排水排污接驳由投标单位按市政排污要求自行考虑。
88、问题:请提供场内地下管线和地下障碍物分布图。
答:不提供,请投标单位自行踏勘。
89、问题:总包范围内的现场“三通一平”、现有河道的清淤、回填等前期准备工作时间是否包含在总工期内?
答:现场“三通一平”已完成,现有河道的清淤、回填等前期准备工作时间已包含在总工期内,所需费用报价中已计入。
90、问题: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1.1.4.7条规定:“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本工程投标工期是否按此规则进行计算,比如,本工程开工日期为2022年8月1日,2022年8月1日当天是否计入总工期,若计入总工期(1460日历天),竣工日期为2026年7月30日,若不计入总工期,竣工日期则为2026年7月31日。竣工日期应以何为准?
答:投标工期按当天计入总工期计算,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当天计入总工期计算结果为准。
91、问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7.2.2条,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安排均以施工许可证办理为基准,如“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桩基施工”。能否提供业主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的时间节点,以便具体安排施工进度计划。
答:中标后60天内完成施工许可证的办理。
92、问题:项目开工令一般应在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才能办理,故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7.2.2条中规定节点安排中的“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能否改为“项目开工后”,即“项目开工后三个月内完成桩基施工”等?
答:不作修改。
93、问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7.5.1“供地交付延迟,目前红线范围内有部分(发掘面积约 6000 平方米左右,具体以勘探面积为准)考古用地,计划在 2023 年 6 月交付”。请具体明确考古用地的范围。
答:考古用地范围以本次澄清公告附件“考古勘探平面形制图”为准。
94、问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7.5.1“供地交付延迟, 目前红线范围内有部分(发掘面积约 6000 平方米左右,具体以勘探面积为准)考古用地, 计划在 2023 年 6 月交付”。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对本项目施工进度计划节点安排做了规定,如:“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桩基施工”等。由于考古用地交付时间较晚,考古用地影像区域的工期节点是否可不受此节点安排限制?
答:可不受此节点安排限制。
95、问题:场地内现有高压线、热力管道、通信铁塔设施等的迁改是否可在项目开工前完成,如项目开工前未完成,相应工期是否可以顺延?
答:场地内现有高压线、热力管道、通信铁塔设施等的迁改时间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场地内现有高压线、热力管道、通信铁塔设施等的迁改(计划在2023年内完成,如完成时间延迟的,可作为工期顺延依据,但不得有其他索赔)”执行。
96、问题:经现场踏勘,现场内除河道、便桥、高压线、热力管道、通信铁塔外,还有寺庙、住户、坟墓、苗木、农作物等,请明确,寺庙、住户、坟墓、苗木、农作物等在项目开工后如未能拆迁或迁移,相应工期是否可以顺延?
答:开工后如有遗留的,遗留部分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期不予顺延。
97、问题:基坑围护图纸《设计总说明(五)》中“钻孔灌注桩在搅拌桩施工完成2周内进行施工”是否表述有误,是否应为“完成2周后进行施工”?
答:按图施工。
98、问题:根据招标文件《绍兴市柯桥区财政项目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本工程自升式塔式起重机20台考虑(13台计入西区地下室,7台计入东区地下室);施工电梯50米以内15台、施工电梯100米以内12台(计入各单体,详见清单);沥青混凝土摊铺机 2台、压路机2台(计入场外景观)。如实际数量少于招标控制价编制数量时结算时经现场签核结算时调减费用,多于招标控制价编制数量时不增加费用”、“工程桩钻孔桩机进出场费及安拆费共按80台计取考虑。(其中50台计入西区地下室,20台计入东区地下室,10台计入基坑围护,其余单体不单列;)锚杆钻孔机按7台考虑。(其中3台计入东区地下室,4台计入基坑围护;)出实际施工机械数量多于招标控制价机械数量,结算时不作调整;实际施工机械数量少于招标控制价机械数量,结算时按实调整”、“基坑围护处:三轴搅拌桩机进出场费及安拆费按15台考虑、高压旋喷桩桩机1台考虑。如实际数量少于招标控制价编制数量时结算时经现场签核结算时调减费用,多于招标控制价编制数量时不增加费用”、“本土方工程挖土机械进出场及安拆费按20台考虑,如实际数量少于招标控制价编制数量时结算时经现场签核结算时调减费用,多于招标控制价编制数量时不增加费用”。在编制技术标时,上述设备投入数量,能否在满足现场施工需求的前提下,根据现场实际和企业水平进行适当调整?
答: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企业水平进行调整,结算时按编制说明口径进行结算。
99、问题:招标文件中反映场地内有考古发掘场地约6000㎡,是否有具体位置及施工注意事项?
答:考古用地范围以本次澄清公告附件“考古勘探平面形制图”为准,施工注意事项由投标单位自行评估。
100、问题:规划上方山大道、规划育才路、规划创意路、规划科创路的施工计划启止时间能否提供?
答:上方山大道计划于明年开工,育才路计划明年开工,创意路西段计划年底开工,其余尚无施工计划安排。
101、问题:专用合同条款中5.1质量要求,(1)-(6)关于质量处罚是否可以设置处罚金额上限,比如合同价1‰,2‰?
答:不做调整。
三)针对项目现状投标提问的澄清修改:
1、问题:招标文件第111页,施工进度计划节点是否可以在保证总工期的前提下自行调整。
答:不允许调整。
2、问题:现场管线开工前是否全部拆除。
答:如有遗留的,遗留部分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期不予顺延。
3、问题:场地内龙王寺开工前是否拆除;红线范围内还有未拆迁的住户存在,开工前是否拆迁完成。
答:龙王寺已拆除;开工前均拆迁完成,如有遗留的,遗留部分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期不予顺延。
4、问题:建设场地北侧的热力管线迁改计划何时实施?是否由其他单位负责?
答:热力管线迁改时间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场地内现有高压线、热力管道、通信铁塔设施等的迁改(计划在2023年内完成,如完成时间延迟的,可作为工期顺延依据,但不得有其他索赔)”执行;由其他单位负责。
5、问题:招标文件第111页,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二十四个月内完成主体中间结构验收,主体中间结构验收是否指的是全部主体结构验收完成?
答:主体中间结构验收指地下室范围内的主体结构。
6、问题:招标文件第111页,十二个月内完成地下室顶板施工是否包含基坑围护图中的C基坑范围?
答:包含。
7、问题:请提供临时用电接入变压器位置及容量大小?
答:现场提供的临时变压器数量和容量为8*630KVA,具体位置以本次澄清公告附件“未来之城临变点位图”为准。
8、问题:请提供临时用水位置及管径大小?
答:现场临水接驳口数量为1个,具体位置为现场东南角红线外约20米处,临水管径为De100。
9、问题:能否提供场地周边雨污排水井位置?
答:,雨污排水由投标单位按市政排污要求自行考虑。
10、问题:业主是否可以提供场地进行搭建临设或者场地内是否可以搭建?
答:不提供,场地内可以搭建临时设施。
11、问题:请明确项目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是否视为项目计划开工之日?
答:开工之日以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或建管部门同意开工之日为准。
12、问题:请明确场地内高压线及场地北侧热力管线迁改时间?
答:高压线、热力管线迁改时间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场地内现有高压线、热力管道、通信铁塔设施等的迁改(计划在2023年内完成,如完成时间延迟的,可作为工期顺延依据,但不得有其他索赔)”执行;
13、问题:场地北侧的几处标识的考古工地有无保护要求,对整体施工进度有无影响?
答:由施工单位自行评估。
14、问题:请明确场地周边4条规划市政道路(上方山大道、育才路、创意路、科创路)具体施工时间,投入使用时间。
答:上方山大道计划于明年开工,育才路计划明年开工,创意路西段计划年底开工,其余尚无施工计划安排。
15、问题:请明确大型施工车辆前期主要进场道路。
答:由施工单位自行搭设,可考虑通过沙地王桥、禹会路进出施工现场
16、问题:请明确施工现场主要出入口大门位置。
答:由施工单位自行确定。
17、问题:请明确场内现有进村道路位置围墙是否可以围挡封闭。请明确现有进村道路封闭后的疏导改道方案。
答:可以围挡封闭,不考虑疏导改道方案。
18、问题:请明确热力管线迁移具体时间安排。
答:热力管线迁改时间按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场地内现有高压线、热力管道、通信铁塔设施等的迁改(计划在2023年内完成,如完成时间延迟的,可作为工期顺延依据,但不得有其他索赔)”执行;
19、问题:因考古用地和高压线、热力管道、通信铁塔等影响部分桩基施工,而招标文件P112中7 工期延误条款中明确:1)目前红线范围内有部分(发掘面积约 6000 平方米左右,具体以勘探面积为准)考古用地, 计划在 2023 年 6 月交付;2)招标文件中明确场地内现有高压线、热力管道、通信铁塔设施等的迁改(计划在 2023 年内完成);若按此交付和迁移时间节点,与招标文件P111中进度计划节点安排(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后三个月内完成桩基施工)的要求有冲突,请明确如何解决。请明确220KV高压线路改线具体时间安排。请明确220KV高压线路改线、电塔移位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请明确场地内存在大量电线杆、电线移位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考古用地和高压线、热力管道、通信铁塔等不影响桩基施工;220KV高压线路改线计划在2023年内完成;220KV高压线路改线、电塔移位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电线杆、电线迁改后如有遗留的,遗留部分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工期不予顺延。
20、问题:通信电塔在建筑范围内,请明确通信电塔迁移具体时间,请明确通信电塔迁移是否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答:通信电塔迁移计划在2023年内完成;通信电塔迁移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1、问题:请提供现场施工临时用电配电间位置及容量。请提供现场施工用水市政接驳点位置。请明确现场市政排污点位置。
答: 现场提供的临时变压器数量和容量为8*630KVA,具体位置以本次澄清公告附件“未来之城临变点位图”为准;现场临水接驳口数量为1个,具体位置为现场东南角红线外约20米处,临水管径为De100,市政排污点位置由投标单位按市政排污要求自行考虑。
22、问题:请明确办公生活区、工人生活区是否有规划位置。
答:由施工单位自行评估确定。
23、问题:P97,“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根据施工进度逐步提供规划部门批准的红线范围内的场地供承包人使用,承包人应无条件接受现场条件”,请明确红线范围内场地逐步移交的具体时间安排及现场条件。
答:除考古用地外,其余红线范围内场地已可移交,考古用地计划在 2023年6月交付后移交;现场条件由施工单位自行踏勘。
24、问题:请明确场地内龙王寺位置场地移交时间。踏勘发现现在存在部分墓坑,请明确对后续施工是否有影响。
答:龙王寺位置场地已可移交;墓坑对后续施工影响由施工单位自行评估。
25、问题:招标文件P97,“4、本工程出入口交通(疏解)便道(施工现场至金柯桥大道外围主要交通道路)的施工及施工期间的维护由承包人负责实施,道路面层均采用硬化路面。交通组织(含交通便道、交通设施等)方案按照交通疏解方案细化后经审批实施”。请提供交通便道平面位置、施工做法、交通疏解方案。
答:由施工单位根据对项目理解自行制定。
26、问题:现场踏勘发现,场地内存在部分农田、庄稼,请明确是否已经完成场地征迁工作。场地内树木迁移手续是否办理完成,是否有指定迁移地点。
答:已完成,如有遗留的,遗留部分由中标单位负责处理。
27、问题:现场踏勘发现,场地东南侧在建安置房小区施工场地占用部分红线范围内场地,请明确具体移交时间。
答:无占用。
28、问题:桩基图纸中标明了每根工程桩的计算长度,需明确具体有效桩长。
答:每根工程桩的计算长度即为有效桩长,该长度为根据勘察报告推算的有效桩长推定值。考虑到本项目持力层起伏大,有效桩长以实际施工为准。
29、问题:高压电线迁改后埋深约1.0-6.0m,高压线迁改是否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答:不属于。
30、问题:设计试桩施工是否已经完成。
答:未完成,清单已单独列入。
31、问题:请提供基坑围护设计专家论证意见。
答:基坑围护设计专家论证意见内容以本次澄清公告附件“基坑围护设计专家论证意见”为准。
32、问题:本项目7月29日提交投标文件,考虑评标公示时间,并且现场三通一平并未完成,施工准备周期较长,招标文件中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8月1日是否顺延,是否以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为正式开工日期。
答:招标文件中开工日期2022年8月1日为计划开工日期,正式开工日期以施工许可证办理完成之日或建管部门同意开工之日为准。
四)针对河道投标提问的澄清修改:
1、问题:红线范围内河道是否需要承包人自行改修改河道?
答:需要承包人自行改修改河道。
2、问题:请明确现有河道在施工期间改道方案,河道泄洪要求。
答:改道方案由施工单位自行制定,评标时作为打分内容参与评审,泄洪按相关规定执行。
3、问题:请提供河道改道的防洪影响评价报告。
答:不提供。
4、问题:为保持河道贯通,红线外河道改道是否由其他单位负责?
答:由其他单位负责。
5、问题:请明确场地内河道基坑施工期间围堰截堵时,场外河道基坑施工期间是否要做引流措施?
答:由投标单位自行评估确定。
6、问题:场外河道改道后穿过规划路时的具体施工做法是什么?是否影响场外交通?
答:红线范围外暂不考虑。
7、问题:场地红线外的河道是否为我方施工范围,若为我方施工,请明确施工具体范围及施工方法?
答:红线范围外暂不考虑。
8、问题:红线范围内的河道为防洪河道,地下室施工时能否截断?
答:可截断。
9、问题:请明确施工期间场地内防洪河道与周边现有河道贯通具体要求,如明确红线外规划河道施工进度节点。
答:确保红线范围内河道贯通,红线范围外暂不考虑。
10、问题:红线范围外河道改道是否属于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内容。请提供河道改道后具体河道设计方案。场地内河道改道手续是否已经办理完成?
答:红线范围外不属于本次招标范围;河道设计方案场外图纸中已提供;河道手续由中标单位提供改道方案后办理。
11、问题:根据现场踏勘及工程量清单,场内贯穿河道,后期需要河道迁改,请问总包进场后,基坑施工期间,需对河道进行截流还是需前期临时改道?
答:均需考虑。
12、问题:场地内河道改道时间是否有要求?
答:无,由施工单位自行安排。
13、问题:河道泄洪量能否提供?
答:不提供。
14、问题:河道南北向支流改造前后均穿过基坑,必定断流,能否在景观施工阶段再恢复贯通支流。
答:施工单位自行考虑。
15、问题:红线范围内防洪河道是否提供迁移的具体位置?
答:详见场外图纸、景观图纸。
16、问题:关于施工期间河道临时防洪贯通,目前红线内有沙地王河、西房直江、茶亭江3条河道,这3条河道是否均需临时贯通?因河道临时贯通措施涉及费用较多,且涉及水利、红线外场地(受红线内场地限制,部分临时河道需要红线外设置)等较复杂因素,故河道临时贯通的初步方案非常重要,希望能进一步提供河道临时贯通的初步方案(如哪条河与哪条河贯通、临时贯通河道的走向等),以便准确、合理编制河道临时贯通方案及施工成本。
答: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且评标时作为打分内容参与评审。
17、问题:由于可能涉及临时河道需要在场外贯通,请提供场地北侧“规划上方山大道”、东侧“规划科创路”、南侧“规划创意路”、西侧“规划育才路”计划开工时间。
答:上方山大道计划于明年开工,育才路计划明年开工,创意路西段计划年底开工,其余尚无施工计划安排。
18、问题:由于可能涉及临时河道需要在场外贯通,请提供场地西侧红线外永久改造河道(茶亭江改道)的完工时间及场地北侧(靠东边)红线外永久改造河道的完工时间。
答:暂无实施计划。
二、其他澄清修改
1、资格条件业绩与评分业绩注中“主管部门出具或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统一修改为“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
2、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质量奖项;二、项目负责人荣誉”中“②项目负责人以合同中明确的项目负责人为准”调整为“②项目负责人以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为准”;“④商务标文件中提供施工合同和(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调整为“④商务标文件中提供施工合同、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的质量监督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和(获奖证书或获奖证明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
3、图纸已重新上传,已本公告中附件图纸为准(图纸内容不变,顺序已重新梳理)。
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2 投标报价特别说明”中“本工程参考标底中暂估价部分(精装修工程45000万元、空调系统18600万元)、暂列金额(5677.3161万元)、暂定价(469.5万元)不得下浮”修改为“本工程参考标底中暂估价部分(精装修工程45000万元、空调系统18600万元)、暂列金额(5515.5813万元)、暂定价(469.5万元)不得下浮”。
5、本项目的参考标底价为3206689733元,其中暂估价部分(精装修工程45000万元、空调系统18600万元)、暂列金额(5515.5813万元)、暂定价(469.5万元)。
6、第三章 评标办法中“2.2.4(3)投标报价评分标准”中“投标人下浮率均以投标报价(扣除暂估价(636000000元)、暂列金额(56773161元)、暂定价(4695000元)部分造价)计算为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例11.75%),计算公式:投标人下浮率=(参考标底-投标报价)/(参考标底-暂估价-暂列金额-暂定价)”调整为“投标人下浮率均以投标报价(扣除暂估价(636000000元)、暂列金额(55155813元)、暂定价(4695000元)部分造价)计算为准(四舍五入后保留小数点后二位,例11.75%),计算公式:投标人下浮率=(参考标底-投标报价)/(参考标底-暂估价-暂列金额-暂定价)”。
7、关于投标预算制作中标化工地增加费与优质工程增加费两项费用技术固定处理方式:
① 每一个单体操作如下:
② 在费率设置处把标化工地增加费与优质工程增加费的费率删除。
③ 在其他项目的专业工程暂估价中,手动添加标化工地增加费与优质工程增加费的费用。
④ 具体操作见详图。
8、评标办法3.3.1内容修改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逾期不提交的或因投标人通讯不畅通导致不能及时联系的,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9、为保障该项目开评标活动高效顺畅进行,请各投标单位在开评标过程中(可能包括双休日及休息时间)保证公司相关人员在岗在位,密切关注项目开评标进程,及时处理开评标活动中相关事宜。
注:以上内容中如图片未显示的,详见附件中PDF版答疑澄清公告;如有问题,请及时致电:
招标代理:吴诺铖 18357877606
预 算 员:冯利萍 18657511119
品 茗:徐 工 15257585795
招标人: 绍兴柯桥未来之城医学项目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翔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