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8国道姜堰东段安全隐患整治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28国道姜堰东段安全隐患整治提升改造工程施工项目已经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G328泰州段起自姜堰与海安交界,向西分别绕越姜堰南部城区和海陵南部城区, 止于泰州与江都交界,全长50.41km,其中本次实施的路段长8.98km。
2.2主要内容:
2.2.1根据道路中间增加护栏配套调整交通标线;
2.2.2集镇段采用原侧分带形式归并侧分带开口;
2.2.3修缮并出新非机动车道路面面层;
2.2.4完善排水设施;
2.2.5完善绿化,结合侧分带开口归并,补植低矮的灌木;
2.2.6交通安全设施提升:
(1)完善标志标线,增设中重型货车右侧车道行驶标志。
(2)非渠化信号灯路口增设右转危险区(陶瓷颗粒路面)。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G328AQTS-SG标,约560万元。
2.3合同期限:60天/标段;缺陷责任期:12个月。
如施工过程中施工进度严重滞后,影响整个工期,业主有权对剩余工程进行切割分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原中标单位承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条件:
(1)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营业执照(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2)投标人须具有下列任意一项的资质要求:
①同时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公路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②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③同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路面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
(3)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4)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7年9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较好地完成过完成过1个国省道(含城市快速路)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和1个国省道(含城市快速路)及以上交安设施施工项目,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以系统生成打印的报表为准)。
备注:投标人业绩要求可以是一个业绩同时满足上述要求,也可以是二个业绩分别满足上述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分别满足相应专业业绩要求)。
(5)根据《江苏交通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
(7)拟投入的项目经理要求(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的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项目经理自2017年9月1日以来(以投标报表中交/竣工时间为准),较好的担任过国省道(含城市快速路)及以上公路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含副职、技术负责人),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8)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交通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派出的技术负责人);
(9)根据《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的规定,投标人拟投入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不少于1名,并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牵头人投入的专职安全员);
(10)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连续近三个月(2022年6月~2022年8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若有在建工程的,须由其在建工程的业主单位提供可撤离的证明。
(12)投标人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1.4.4款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前款(1)-(9)项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生成的对应的投标报表为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可独立参加投标,也可以组成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均不属于本条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申请,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同一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母公司有义务做好协调工作。否则,其投标均无效,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3.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 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
4.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 江苏交通运输厅新电子招投标交易系统 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
4.2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200元(包含200元平台费用)元,图纸每套售价 0 元,招标人根据对本合同工程勘察所取得的水文、地质、气象和料场分布、取土场、弃土场位置等资料编制的参考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泰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招标人地址:泰州市鼓楼南路303号
招标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393328
招标代理:江苏建威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梅兰东路41-109
联系人:臧女士、申先生
联系电话:18921701313 0523-86882209
电子邮箱:170185507@qq.com
8.其他
8.1本次招标采用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可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3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8.4投标人投标报名、系统的操作以及联合体投标系统中成员的邀请操作事项,可联系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25-85902430。
8.5投标人在电子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完成注册并预约报名。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为 2022年9月 2 日 16:30,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9日 17:30。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若报名预约人数少于 3 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发布招标公告。已经成功报名预约的潜在投标人,如放弃投标,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如因未提前告知造成投标人不足 3 家而重新招标的,若重新招标的招标范围、规模、控制价和资格条件要求未发生改变,招标人将拒绝其参加重新招标的投标。
8.6本项目采用双信封电子标,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至开标现场。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准备好CA 数字证书及电脑设备,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7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上午9点,解密截止时间2022年9月23日上午9: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