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芜湖市公安局互联网数侦服务项目中标公示
金额
199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12/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01cg2023fw2246
预算金额199万元
招标公司芜湖市公安局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金华17355338829
中标公司安徽新易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99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WH01CG2023FW2246(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0120231552号)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互联网数侦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易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 2 号安徽大学科技园创新楼411室
中标金额:199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娇、曹春花、张能军、韩拥军、褚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167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中标供应商业绩:安徽新易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池州市公安局锋刃大数据协同安全平台; 2)马鞍山市公安局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查询服务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公安局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
联系方式:0553-2937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
联系方式:17355338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金华
电 话:17355338829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互联网数侦服务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新易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天达路 2 号安徽大学科技园创新楼411室
中标金额:1990000元/年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公安局互联网数侦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针对互联网犯罪,充分加强互联网能力应用进行打击。结合公安能力和互联网企业数据,发挥各自资源和技术优势,将互联网企业的数据和技术能力与公安机关的实战经验相结合,全面提升公安机关整体打击治理新型网络犯罪能力。 服务要求:通过建设互联网数侦项目,利用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涉网新型行为分析系统数据查询服务,大数据智能轨迹查询系统服务,禁毒大数据智能研判系统服务整合各方数据,提升数据价值,并形成数据服务能力,提高打击防范的水平,减少相关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和社会的财产安全。 服务时间:三年(1+1+1),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开通的服务账号权限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符合国家及公安部门有关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汪娇、曹春花、张能军、韩拥军、褚靓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100万元×1.2%+(中标价-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1675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是。
3、无效投标单位情况:无。
4、中标供应商业绩:安徽新易联智能科技有限公司:1)池州市公安局锋刃大数据协同安全平台; 2)马鞍山市公安局大数据辅助分析系统查询服务项目。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wuhu.gov.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公安局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东路
联系方式:0553-29373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新建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芜湖市城市之光B2地块二期12#楼B栋
联系方式:1735533882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朱金华
电 话:17355338829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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