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芦溪瑶族特色村寨项目(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曲发改投审〔2023〕13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马工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文工0751-87670339
中标公司广东省华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1.1 工程名称: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芦溪瑶族特色村寨项目(一期)工程施工1.2 项目业主: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人民政府
1.3 项目批准部门: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曲发改投审〔2023〕13号
1.5 项目代码:2305-440205-17-01-356157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性资金,100%
1.7 招标人: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人民政府
1.8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芦溪村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包括民族文化展示馆改造,民族团结广场及旅游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部分道路白改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其中一期为:芦溪村委中洞村入口至村委850米路段村容村貌提升整治、打造民族团结广场等,建筑面积为21000平方米。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资2926.26万元,其中:工程费2367.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6.51万元,设备购置费23.00万元,预备139.35万元。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投资828.21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等所有工程。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本工程施工招标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中 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备注:以上资料均可以由投标单位提交《企业承诺书》形式予以自我澄清。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3.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8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
1.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按规定,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包人必须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需有项目预付款。2017年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
4.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治欠办函〔2021〕49号)要求,鼓励项目采用担保,担保形式可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以及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等。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
6.1.1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录入相关信息及标书页码信息,(页码起始从封面开始)并提交投标标书。提交标书为已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本项目评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投标人应根据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编辑投标相关内容、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要求上传已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投标文件完成上传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并提交标书。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止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2 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投标人不得撤回、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缴纳投标保证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及提交标书;
(2)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6.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相关资料。(本次招标不适用)
7.开标
7.1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电子签到,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操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
7.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1.2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7.1.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
联系人(部门):马工
联系电话:0751-6491433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01
联系人:文工、张工
联系电话:0751-8767033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江分中心
办公地址: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
联系人(部门):王工
联系电话:0751-6690193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韶关市曲江区府前中路15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6666656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招标人(盖章):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16 日
1.1 工程名称: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芦溪瑶族特色村寨项目(一期)工程施工1.2 项目业主: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人民政府
1.3 项目批准部门:曲江区发展和改革局
1.4 项目批准文号:曲发改投审〔2023〕13号
1.5 项目代码:2305-440205-17-01-356157
1.6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性资金,100%
1.7 招标人: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人民政府
1.8 招标代理机构: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工程概况、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工期和质量
2.1 工程概况
2.1.1 建设地点: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芦溪村
2.1.2 建设内容和规模:主要包括民族文化展示馆改造,民族团结广场及旅游驿站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部分道路白改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其中一期为:芦溪村委中洞村入口至村委850米路段村容村貌提升整治、打造民族团结广场等,建筑面积为21000平方米。
2.1.3 项目总投资:项目概算总投资资2926.26万元,其中:工程费2367.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96.51万元,设备购置费23.00万元,预备139.35万元。项目分二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投资828.21万元。
2.2 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2.2.1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等所有工程。
2.2.2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工期和质量
2.3.1 工期:本工程施工招标工期为120个日历天。
2.3.2 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2.2 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2.4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3相关人员要求
3.3.1 拟派项目经理为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国家住建部印发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广东省住建厅核准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在“广东省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2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 中 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
3.3.3 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
3.3.4 投标人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3.4禁止投标条款
3.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工程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6)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7)为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备注:以上资料均可以由投标单位提交《企业承诺书》形式予以自我澄清。
3.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1 | 无 |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 |
2 | 广东省华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研编制单位 |
3 | 泰宇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造价咨询单位 |
4 | 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勘察单位 |
5 | 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 |
6 | 待定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
7 | 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8 | 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人民政府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3.5其他要求
省外企业及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均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招标文件获取
4.1 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投标。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为发送投标人,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平台网站下载。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期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招标文件获取期间与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一致,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使用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并于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完成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技术咨询电话:18819797080/0751-8379671 伍先生,业务咨询电话:0751-8633211、8633071。
4.2 只有申领了数字证书(CA)、“粤企签”或GDCA/SZCA/NETCA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电子印章,并在交易系统中完成企业信息数据入库的投标人,方可使用交易系统进行获取招标文件和电子投标。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办理企业入库、数字证书及电子印章事宜,具体请在平台查阅相应的交易指引。已入库企业有关信息(如单位名称、基本账号、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的,须及时在交易系统进行相应变更。投标人未及时变更信息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电子印章:是指获得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国家密码管理局颁发的《电子认证服务使用密码许可证》等资质,具备承担因数字证书原因产生纠纷的相关责任的能力,且在广东省内具有数量基础和服务能力的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签发的电子签章认证证书(即CA数字证书)。投标人应当到相关服务机构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介质和应用。电子印章包括机构法人电子形式印章,单位法定代表人、被委托人及其他个人的电子形式印章。电子印章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3 投标保证
4.3.1 投标人须缴纳金额为人民币80000.00元的投标保证。
4.3.2 投标保证的形式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三种,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1)采用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完毕后,即可在系统申请缴纳投标保证金,获取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缴纳账号。投标人必须于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从其基本账户将投标保证金转账到指定的缴纳账号。逾期到账的、从非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的,其投标无效。
(2)采用投标保证担保的,投标人应提交有效的电子保函,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必须在投标保证担保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工程建设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办理电子保函。
(3)采用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须在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完成网上投保。投标人可在系统选择保险机构、录入投保信息、支付保费、打印电子保单,电子保单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了解网上投保具体操作流程。逾期投保的,其投标无效。
温馨提醒:
1.投标人采用投标保证担保或投标保证保险的,为避免在评标过程中因有效期发生争议,建议投标人将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设置为较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延长不少于20个日历天。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按规定,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
3.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发包人必须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需有项目预付款。2017年2月,国务院出台《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要求“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及时按合同约定足额向承包单位支付预付款。通过工程款支付担保等经济、法律手段约束建设单位履约行为,预防拖欠工程款。”
4.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治欠办函〔2021〕49号)要求,鼓励项目采用担保,担保形式可包括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以及专业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等。
4.4 若投标人因自身原因未能正确完成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其投标无效。
5.招标文件的提问和答疑
5.1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图、招标工程量清单)有疑问,应在提问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前使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提出问题。未在指定时间前、未采用指定方式提出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2招标人在提问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3日内,一次性对收到的所有问题作出答复,并形成答疑(或修改)公告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上公开发布。答疑(或修改)公告一旦发布,即视所有潜在投标人已经知悉答疑(或修改)内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答疑(或修改)公告,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电子投标
6.1.1在建设工程交易系统上传加盖了电子印章的投标文件、录入相关信息及标书页码信息,(页码起始从封面开始)并提交投标标书。提交标书为已加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本项目评标采用全流程电子化进行招标投标(投标人应根据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编辑投标相关内容、按招标文件电子投标要求上传已加盖电子印章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不利后果)。投标文件完成上传后,投标人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对投标文件进行文件加密,形成加密的投标文件并提交标书。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止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1.2 电子投标文件的修改、撤回: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未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重新上传修改后的电子投标文件至系统,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后投标人不得撤回、补充、修改和更换投标文件。
6.2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使用交易系统完成缴纳投标保证和全流程电子投标,只有满足以上所有条件,方为有效投标。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交易平台提交已加密投标文件。逾期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出现下述情形之一,属于未成功提交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
(1)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及提交标书;
(2)解密失败且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投标文件的;
(3)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6.4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按以上要求递交相关资料。(本次招标不适用)
7.开标
7.1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招标人邀请所有正确获取招标文件、电子投标、缴纳投标保证的投标人参加开标,投标人可自主决定是否参加。投标人无须进行现场电子签到,可登录交易平台观看开标实况、提出异议或进行澄清、确认等操作,具体操作投标人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在【服务指南】栏目中下载《韶关市公共资源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人操作指南》。
7.1.1 开标时间和地点: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7.1.2开标前24小时,若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显示缴纳投标保证(包括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担保、投标保证保险)的投标人数量不足3个时,招标人将取消原定于次日召开的开标活动。投标人可在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至电子投标截止时间(见“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期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查询是否发布了取消开标活动的相关信息。
7.1.3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投标人在交易平台按要求上传加盖电子印章并经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交易平台录入准确的页码信息即可完成在线投标。由于投标人原因导致未按投标截至时限上传完整投标文件、在交易平台中上传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或电子印章不完整、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按要求上传备用投标文件等情形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发布公告的媒介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https://ygp.gdzwfw.gov.cn/ggzy-portal/#/440200/index)。
9.联系方式
9.1 招标人
单位名称: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
联系人(部门):马工
联系电话:0751-6491433
9.2 招标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阳东路12号卓越雅苑5幢301
联系人:文工、张工
联系电话:0751-8767033
9.3 交易场所:
单位名称: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江分中心
办公地址: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
联系人(部门):王工
联系电话:0751-6690193
9.4 行政监督部门:
单位名称:曲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办公地址:韶关市曲江区府前中路15号
联系人(部门):建管股
联系电话:0751-6666656
10. 重要事项时间地点一览表
1 | 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 2023年 6 月 16 日 19 时 00 分 |
2 | 获取招标文 件截止时间 | 2023年 7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
3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3年 7 月 1 日 16 时 00 分 |
4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3年 7 月 1 日 16 时 30 分至2023年 7 月 4 日16 时 00 分 |
5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2023年 7 月 10 日 9 时 30 分。 |
6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3年 7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
7 | 开标时间 | 2023年 7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
8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递交时间 | 2023年 7 月 11 日 9 时 00 分至2023年 7 月 11 日 9 时 30 分 |
9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递交地点 | 递交场所: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江分中心。 地址: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江分中心)。 |
10 | 开标地点 | 开标地点: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曲江分中心, 地址:曲江区马坝镇鞍山路曲江文化中心一楼,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其他 | 投标人应按有关计划时间安排办理企业CA认证、企业入库等,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料文件及招标答疑书等。若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及时取得上述资料的,由此发生的任何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
招标人(盖章):韶关市曲江区樟市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韶关市中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6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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