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辅助决策用图联动更新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11/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万元
招标联系人邱女士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先生0523-86213810
标书截止时间2019/11/08
投标截止时间2019/11/19
公告正文

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辅助决策用图联动更新项目
二、项目预算(最高限价):人民币30万元,其中市区费用15万,各市区省级补助15万,项目论证后一次付清。
三、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基本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2018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注:1、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特定资格条件:
1、具有省级(含)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测绘航空摄影、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
2、具有省级(含)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包括地图编制;
3、需对市区及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省辅助决策地图技术支撑单位)进行现场勘查,取得相关勘查证明。
踏勘时间:2019年11月7日---2019年11月8日 ,每日9:00- 11:00,15:00-17:30  
踏勘联系人:邱女士,联系电话:0523-86889007
白先生(江苏省基础地理信息中心),联系电话:025-83757174
四、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发布信息:
本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时间:自采购公告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网站发布之日起至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止。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泰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2、竞争性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及方式:2019年11月4日至2019年11月8日上午9:00- 11:00,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现场或邮箱提交材料,领取磋商文件,每份售价伍佰元,售后不退。
供应商领取谈判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原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领取地址: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2楼202室,泰州市人民东路37号
如投标人为电子邮箱报名请发送上述原件的扫描件至我单位邮箱,标书费用汇至工行账户(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户行:工商银行泰州分行;账号:1115020109000156263)。
邮箱:jsjwzbdl@163.com
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页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五、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首次磋商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9年11月19日下午14:00整   
首次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9日下午14:30整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泰州市海陵区财政局开标室,泰州市人民东路37号
六、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代理单位: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23-86213810
邮箱:jsjwzbdl@163.com
2、采购人: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人:邱女士
联系电话:0523-86889007
七、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 3份
八、磋商确认函
(1)供应商必须在2019年11月8日18:00之前将《磋商确认函》发送至本代理机构邮箱,2019年  月  日18:00之前没有将磋商确认函发送至本代理机构的供应商,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参与磋商(邮箱:jsjwzbdl@163.com)
(2)请供应商如实填写磋商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和信息,如因磋商确认函中的项目名称及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3)投标人报名领取了采购文件并向本代理机构发送了投标确认函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不计算在内)。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4)格式:
磋商确认函
江苏经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取得了贵代理机构代理的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辅助决策用图联动更新项目的磋商文件,经我单位研究,对磋商文件无异议,决定准时参加本项目的磋商。
我单位名称:                                 
项目联系人:       
手机:       
邮箱:          
单位(公章):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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