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塘沽街应急融合二级子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应急融合二级子平台运营服务
金额
4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5/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jjzb241526
预算金额
40万元
招标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塘沽街道办事处
招标联系人
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
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郭永洪022-66533801
标书截止时间
2024/06/05
投标截止时间
2024/06/12
公告正文
2024 年度塘沽街应急融合二级子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JJZB241526)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一、招标条件 本2024年度塘沽街应急融合二级子平台运营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4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塘沽街道办事处。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4年度塘沽街应急融合二级子平台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具体内容详见项目 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年度塘沽街应急融合二级子平台运营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年度塘沽街应急融合二级子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 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进一步加 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 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供应商自身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则给予10%的扣 除,否则不予扣除)。供应商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 2.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 政策,同时监狱企业技术标中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2.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 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对其价格给予10%的扣除(供应商自身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给予10%的扣除, 否则不予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将不给予价格扣除;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 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 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 gov. cn)、中 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 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3.2 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 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 资信证明; 3.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3个月 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纳税凭证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 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 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4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5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 加开标会,应提供法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 受委托人还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2个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0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05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本,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12日13时3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4832号(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6月12日13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4832号(开标室) 七、其他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的服务期(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塘沽街道办事处 地 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港航路21号 联系人:王工 电 话:022-65260973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津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津塘公路4832号 联系人: 郭永洪 电 话: 022-66533801 电子邮件: jjzx_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不入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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