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231084]ZLGS[CS]20230001-1
二、项目名称:宁安市2023年部分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服务(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宁安市2023年部分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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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勘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 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105号哈尔滨软件园小区A-1-1栋4号 | 196,900.00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宁安市2023年部分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服务):
服务类(黑龙江省龙勘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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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其他水利管理服务 | 宁安市2023年部分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服务 | 宁安市2023年部分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服务(二次) | 1、技术能力: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评审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类评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等水利专业所涵盖业务的相关评审能力。 2、专业要求:中标的咨询机构(供应商)在承揽业务时所选取的专家需符合专业及技术职称要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满足相关评审内容的专业和人数要求(涉及到的专业均不得少于1人),并无条件服从委托方的合理要求。 3、评审要求:评审时需要各专家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开展评审业务,根据自己的业务经验客观公正地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并由专家组统一决定是否采用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最终的评审意见。评审时要求各位专家独立完成自己评审的相关内容,与被评审单位有工作往来、近亲属及利益关系的专家应主动回避。 4、报告要求:报告需按相关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后,并经所有专家再次确认无误,并按程序(由专家成员们确认签字),由咨询机构按照上述专家们的意见形成最终的评审结论,出具评审报告。 5、标准要求:评审通过的项目需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水行政法律法规的要求。 6、结论要求:审查意见内容详实、完整,工程概况、建设任务、主要技术指标、技术参数等清晰明确,易于理解,结论正确。 7、服务、安全要求:供应商对技术审查报告和评估报告的合法性、技术标准负责。 | 合同签订后365个日历日内交货 | 1期:完成10项报告评审任务,出具合规性评审报告后一次性验收;评审通过的报告需满足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标准的要求,并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水行政法律法规的要求。 | 196,900.00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秦四云(采购人代表)、宋文波、黄慧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按双方合同约定,根据发改价格[2015]29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支付金额以中标价为基数依据《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费用标准计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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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1 | 宁安市2023年部分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服务 | 0.2953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1(宁安市2023年部分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服务):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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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龙勘水利设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84.00 | 2.00 | 9.14 | 95.14 | 1 | 1 | |
黑龙江省龙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7.00 | 1.00 | 9.89 | 77.89 | 2 | 2 | |
黑龙江省弘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3.00 | 2.00 | 9.05 | 74.05 | 3 | 3 | |
黑龙江省昊瑞水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61.67 | 2.00 | 10.00 | 73.67 | 4 | ||
中首(黑龙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 ||||||||
黑龙江威明豪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不通过符合性审查,原因是:技术部分实质性内容评审不通过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宁安市水务局
地址:宁安市
联系方式:13514517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牡丹江市爱民区东祥伦街东祥伦桥银龙东路151号,山河铭家小区西门
联系方式:139045309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宝玉
电话:13904530951
牡丹江市志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08月18日
相关附件:
开标记录表.zip
宁安市2023年部分防洪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水资源论证报告评审服务(二次)报价明细附件.pdf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黑龙江省龙勘水利设计有限公司).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