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tbzc2021fw11241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公司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
招标联系人扆守鑫
招标代理机构山西天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魏小叶15386921406
中标公司山西旌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39.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SXTBZC2021FW11241
二、项目名称: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 397000 | 山西旌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御昌佳园南门2号底商 | 91140200MA0GRJKQ0R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 | 壹年 | 按合同约定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孙焕芳,杨连花,王佳蓉(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95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大同市御河西路1248号
项目联系人:扆守鑫
项目联系方式:13603527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天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同市平城区御河西路云林街太阳城二期1#写字楼12层会议室:
项目联系人:魏小叶
项目联系方式:15386921406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doc磋商文件--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doc
208.5K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
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磋 商 文 件
项目名称: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设施维
护维修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SXTBZC2021FW11241
采 购 人: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天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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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获取磋商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TBZC2021FW11241
项目名称: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0万元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项目共一包: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供应商所报内容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
具体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服务地点: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指定地点。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12月15日至2021年12月21日(北京时间0:00-12:00,12:00-23:59,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
线上获取。
3、方式:线上获取。
凡有意参加磋商的供应商,请按照以下步骤免费获取磋商文件:
(1)在中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完成注册,已完成注册的可跳过此步骤。
(2)请于磋商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北京时间),进入山西政府采购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使用企业数字证书(CA)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及格式要求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投标客户端(http://www.ccgp-shanxi.gov.cn/sxCategory15/sxCategory202/sxCategory20201/327.html)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上传),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1年12月2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方式:线上开标。
(3)地点:大同市平城区御河西路云林街太阳城二期1#写字楼12层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人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办理投标人入驻。
2、潜在投标人对招标公告有异议时,应当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权限内,通过政采云提出,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
地 址:山西省大同市平城区
联系方式:扆守鑫 1360352744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天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魏小叶 1538692140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魏小叶
电 话: 15386921406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本表内容与供应商须知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序号 | 内容 | 说 明 与 要 求 |
1 | 项目概况 | 具体见采购需求部分 |
2 | 预算金额 | 40万元 |
3 | 商务文件内容要求 |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其中加*项为实质性响应条款。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 * 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电子章); * 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及磋商保证金凭证(加盖单位电子章); * 提供通过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加盖单位电子章); 2020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加盖单位电子章); 磋商截止日前12个月内任意一次纳税凭证(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加盖单位电子章); 磋商截止日前最后一次社保缴纳凭证(加盖单位电子章); 近三年同类项目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加盖单位电子章);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加盖单位电子章)。 |
4 | 技术文件内容要求 | * 报价函 (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 供应商资格声明 (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 * 报价一览表 (见‘响应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 * 服务方案; * 商务、技术偏离表(见‘报价文件格式’,加盖单位电子章); * 服务承诺(加盖单位电子章);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材料(加盖单位电子章)。 |
5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日起计算) |
6 | 保证金 |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捌仟元整(¥:8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转账三种方式,由投标人任选其一种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天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御河西路支行 帐 户:153420774 (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注:供应商需将保证金汇款凭证单扫描件在磋商截止日前发至dtkfjl@163.com邮箱,以便查询到账情况。支票倒送或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 (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
7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电子响应文件:报价人应使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写工具” 编制电子响应文件,并按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格式”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加密。 |
8 | 响应文件 份数 | 电子响应文件壹份、纸质版响应文件(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一致)贰份。 |
9 | 磋商小组的组建 | 磋商小组构成:3人。 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其余2名从山西政府采购网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
10 | 是否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人 | 是 |
11 |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 报价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解密。 |
12 | 关于编写电子响应文件的补充说明 | 1、电子响应文件需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电子签章/签字。 2、报价人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自行下载解密验证。 |
13 | 磋商中可实质性变动内容 | 磋商文件中第四部分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等相关内容及第五部分合同条款中相关内容 |
本磋商文件适用于本次磋商活动的全过程。本次采购预算金额40万元;报价超出此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 定义
2.1“服务”指本磋商文件所述供应商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2“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2.3“采购人”在本项目亦称“采购人”,为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
2.4“供应商”指符合本磋商文件要求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5“日期、天数、时间”无特别说明时是指公历日(亦称自然日)及北京时间。
2.6“以上、以下”无特别说明时,本磋商文件中提及的“以上”均包括本数,“以下”均不包括本数。
2.7“磋商文件”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人采购需求制定的向潜在供应商发出并告知项目需求、磋商活动规则和合同草案等信息的要约文件,是项目磋商活动的主要依据,对磋商活动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2.8“响应文件”是指供应商应磋商文件的条件和要求,按规定编制并按时递交的文件。
2.9“实质性响应”指符合磋商文件的所有要求、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不利于项目实施质量效果和服务保障的重大偏离或保留。磋商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如有)为不可负偏离(劣于)的重要要求,在磋商响应时须完全响应,若其中一项出现负偏离时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2.10“重大偏离”指影响到磋商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力和供应商义务的规定,而调整纠正这些偏离将直接影响到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地位。
2.11“轻微偏离”指响应文件在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存在漏项或者提供了不完整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者不完整不会对其他供应商造成不公平的结果。它包括负偏离(劣于)和正偏离(优于)。
3、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3.1具有本项目服务及实施能力,符合、承认并承诺履行本磋商文件各项规定的国内供应商均可参加报价。
3.2供应商必须是已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并且其所持有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载明的营业期限剩余时间应当不少于本次采购的相关合同基本义务履行所需期限,或已经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拒绝其报价。
3.4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本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 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磋商公正性;
(2)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采购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磋商资格;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2)被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4)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15)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当承担参与本次磋商活动发生的相关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通知
对与本项目有关的通知,代理机构将在山西政府采购平台政采云系统中上传通知,因线路故障导致通知延迟或无法查看,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5、政府采购相关政策(如有涉有)
5.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5.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80号】。
5.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5.7凡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并提交声明函的投标单位在进行投标评比时,按扣除6%之后的报价参与评比,如有虚假响应,后果自负。
5.8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内容的认定(如适用)
5.9、对小微企业的鼓励措施
5.9.1报价人为小型、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工程为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价格给予 6% 的价格扣除后参与价格分数计算。磋商小组根据报价人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认定其是否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并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报价人对其承诺的企业规模真实性自行负责。
5.9.2法规依据
(1)“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 号);
(2)“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5.9.3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规定划分);
(2)报价人提供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声明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3)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4)报价人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5)报价人所投标产品的制造商为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6)报价人所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
(7)报价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时,若报价人提供的是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则须提供报价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和人员情况。
5.10监狱企业声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颁布的《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若报价人为监狱和戒毒企业(以下简称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如果报价人按上述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其为监狱企业,经磋商小组认定后,可给予其投标价 6% 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否则将不予价格上的优惠,按投标价进行价格评审。
5.11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1)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报价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
报价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3)支持国家级省级质量奖项、科技奖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政府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对获得国家级省级质量奖、科技奖的组织和个人分别以其产品(含服务)、科技成果及含有科技成果的产品(含服务)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给予适当加分。
5.12关于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措施
(1)该项目属于节能清单中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能产品。节能清单(采购清单参照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报价人须提供相关网上完整截图等证明资料并加盖报价人公章)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国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资格要求中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2)该项目属于环保清单中产品,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环保清单所列的环保产品。环保清单中的产品有效时间以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为准,超过资格要求中认证证书有效截止日期的自动失效。
注:如为以上企业,报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二、磋商文件
6、磋商文件的内容
6.1磋商文件由下列七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6.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条款、事项、格式和技术规范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磋商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报价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报价或被确定为报价无效。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澄清或修改时间及处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日之前,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其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所澄清或修改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公告形式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山西分网发布变更公告。不足5日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7.2澄清修改的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7.3供应商澄清、询问时间及方式:任何已下载了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均应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询问,并以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下同)送达代理机构。
7.4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一旦对磋商文件做出澄清或修改,即发生效力,代理机构或采购方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均具有约束力。
7.5代理机构或采购方可以在磋商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标前答疑会。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1项。而无论代理机构是否安排踏勘现场,供应商均应当将相关的因素作为报价所应当考虑或依据的因素。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要求
8、响应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8.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等中的说明)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简体字。
8.2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必须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9、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9.1响应文件分为报价部分、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如有)。响应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按要求加密上传。评审以政采云平台递交的电子版为准。
本次磋商,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商务、技术部分、政府采购政策性要求部分(如有)的内容和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的文件和证明其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供应商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响应文件的编制、加密上传及要求:采用网上电子报价的方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内容、要求及格式进行响应文件的编制(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加密上传。
9.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
9.2.1编排要求
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纸质文件可采用双面打印;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和编排顺序,统一编目、正序编排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影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混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供应商承担。纸质文件内容应与电子文件内容完全一致,电子响应文件按照“政采云”系统要求,逐条上传。
9.2.2格式要求
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已提供“响应文件格式”的,需按照格式要求编制和上传(供应商可以对所提供的格式进行扩展,但不得更改格式内容),没有提供格式的,供应商自拟。
9.2.3纸质响应文件的装订、份数、包装、密封及标记
9.2.3.1响应文件的装订
供应商需将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政策性要求及所提交的其他文件装订为一册。
9.2.3.2纸质响应文件的份数
本次磋商须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数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9.2.3.3纸质响应文件的包装、密封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及报价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纸质材料包装于一袋内。补充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一起提交。
9.2.3.4纸质响应文件的封面及标记
所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所投包号(若有)、份数、供应商全称,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9.2.3.5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本磋商文件
9.3磋商保证金
(1)本项目磋商保证金金额为:捌仟元整(¥:8000元);
(2)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银行保函、担保保函和转账三种方式,由投标人任选其一种方式。
收款单位:山西天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分公司
开 户 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御河西路支行
帐 户:153420774
(3)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所提交保证金不完全符合各项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注:供应商需将保证金汇款凭证单扫描件在磋商截止日前发至dtkfjl@163.com邮箱,以便查询到账情况。支票倒送或电汇时,请务必在汇款单位附加信息及用途栏注明招标编号。
(4)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单位的投标保证金。
9.4有下列情形的,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政府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10、磋商报价
所有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只要投报了一个确定数额的总价,无论分项价格是否全部填报了相应的金额或免费字样,报价应被视为已经包含了但并不限于各项相关服务的费用。在其它情况下,由于分项报价填报不完整、不清楚或存在其它任何失误,所导致的任何不利后果均应当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11、响应文件填写说明
11.1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响应文件应对磋商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性的响应。
12、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3、响应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3.1 组成响应文件的各种文件均应遵守本款规定。
13.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电子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3.3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在指定的位置签字(章)、加盖标准公章,否则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13.4供应商须注意:为合理节约采购评审成本,提倡诚实信用的投标行为,特别要求供应商应本着诚信精神,以审慎的态度明确、清楚地披露各项内容。
13.5供应商应按本磋商文件所要求的响应文件上传加密文件。
(1)供应商对本磋商文件第六部分“响应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供应商全称相一致的电子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代表签字,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4、磋商截止时间
14.1响应文件须按照规定的解密时间进行解密,报价人在规定的时间未进行解密、解密不成功的,报价无效。
15、开启响应文件
15.1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即为开启时间,电子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六十分钟(供应商可在政采云系统中远程解密)。若遇特殊情况,可适当顺延解密时间,并通知参加该项目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电子文件解密的,视为未递交响应文件,响应无效。
15.2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未递交纸质响应文件的,响应无效。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6.1供应商在首次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内容需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未进行上传的补充、修改内容无效。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16.2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应当按照响应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应在封套上标明“修改响应文件(并注明项目编号)”和“磋商时启封”字样。补存、修改的书面响应文件应与系统中上传的内容一致,不一致的,以系统中上传的为准。16.3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16.4供应商撤回响应文件的要求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供应商授权代表签署的书面形式在开启时间前提出,否则不予撤回。
17、磋商及其有关事项
17.1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文件开启会议。磋商活动现场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7.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在供应商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8、响应文件的拆封
18.1由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对各自纸质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当众查验,并签字确认。经查验无误后,由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拆封,并核实各供应商提交的纸质响应文件份数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份数(为保证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纸质文件在线下进行评审的情形,提交的纸质文件份数需符合前附表的数量要求,未按数量要求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情况确认表上签字确认。
18.2本项目实行密封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作为供应商第一轮报价)进行分别记录,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对其报价进行签字确认。
18.3完成解密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该包纸质响应文件不得拆封。代理机构应将未拆封的纸质响应文件退还供应商,并由供应商和代理机构签字确认。
五、磋商程序和要求
本次磋商采取一轮磋商、二轮报价、最后综合评分方式进行。
19、磋商小组组成
19.1磋商小组由采购方代表和评审专家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人员总数的2/3。对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并对3家及以上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程序,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19.2采购人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不得参加本机构代理的采购项目的评审。
19.3磋商小组成员名单在磋商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19.4评审专家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山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抽取方式产生。
19.5磋商中因评审专家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成员组成不符合相关规定的,代理机构应当补足后继续磋商。被更换的磋商小组成员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19.6无法及时补足磋商小组成员时,代理机构应当停止磋商活动,封存所有响应文件及评审资料,重新组建磋商小组进行磋商。原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磋商意见无效。
19.7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磋商小组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磋商文件一并存档。
20、响应文件审查
20.1磋商小组进行资格性检查及有效性、完整性、响应程度审查,应严格遵循本文件评定和成交标准中的相关规定。
20.2 资格性检查,磋商小组对每个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0.3 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审查,由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进行审查,以确定响应文件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0.3.1 在审查时,磋商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报价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3.2 磋商小组要求报价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在山西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提出,报价人对磋商小组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要求需加盖法人电子签章形式进行响应。
20.4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磋商小组将及时告知有关报价人。
20.5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与磋商文件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根据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审查内容,经磋商小组认定的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的响应文件。
20.6 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是指对磋商文件的主要条款、条件和要求等未完全实质上响应或者响应不一致,存在限制了采购方或供应商的权利与义务,纠正这些内容将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
A.本文件对“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带*号的商务、技术文件未实质上响应的;
B.未按磋商文件的规定签署、盖章的;
C.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
D.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报价的;
E.不符合磋商文件中有关分包、转包规定的;
F.响应文件附有采购方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G.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0.7响应文件如果未对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再对响应文件进行任何修正从而使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
20.8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判定,除项目有特殊要求外(如需对样品、演示内容等进行实质性审查),只依据响应文件内容本身,不依据任何外来证明。
20.9磋商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查之后,应做‘评审记录’。
20.10响应文件评审结束,未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1、磋商
21.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报价人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平等的磋商机会。
21.2 磋商的顺序,按照参加磋商的报价人签到的顺序进行。
21.3 磋商内容包括报价、业绩、服务期限、服务质量保证以及磋商小组认为有必要明确的其它问题。
磋商时,磋商小组根据情况,可以要求或同意报价人就某些磋商事项做出明确的承诺,承诺内容需在山西政府采购网电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中保存,并加盖报价人电子公章。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1.4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根据磋商情况,不进行任何实质性变动,报价人的响应文件全部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在满足3家以上报价人的竞争要求的情况下,进入最后报价。
22、最后报价
22.1 磋商结束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进行,供应商须在磋商小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内将最终报价在规定时间内上传至政采云系统中。在规定时间内未在系统中提交最终报价,也未在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其第一次报价将作为该供应商的最终报价。
22.1.1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等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22.1.2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服务要求的,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22.2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最终报价,同时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放弃最终报价函。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退还其磋商保证金。
22.3磋商小组成员对各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磋商小组成员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最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成员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成员有权拒绝该响应。
22.4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并在政采云系统上传。
23、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存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将视为响应文件无效:
(1)响应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
(2)未在指定位置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
(3)提交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短于磋商文件规定有效期的;
(4)未按磋商小组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
(5)磋商小组对重新提交的响应文件评审后,认为在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方面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
2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
24.1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的评审标准和评定方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的商务、技术、服务和最后报价进行独立评审、打分。
24.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审得分情况,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名。
(1)综合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名;
(2)综合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实训方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
(3)前面两种情况得分也相同的,按照人员配置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名。
24.3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
24.4确定成交候选供应商
24.4.1本次磋商项目,直接授权磋商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磋商小组按照24.2确定的成交候选人排名顺序,并按照下列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4.4.2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报价12分
a、参与此次报价的所有合格投标人中,以最后报价最低的报价作为基准报价;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b、报价得分=(基准报价/投标人的报价)×12×100%;
c、报价得分运算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
d、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标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商务部分15分
Ⅰ、业绩证明(10)
提供近三年内签署的同类项目合同案例,每提供一份得2分,此项最高得10分。
(注:投标人开标时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三者缺一不可,不提供或不全的不予计分)
Ⅱ、投标文件质量情况(5分)
投标文件字迹清楚、文字表述准确清晰、目录划分细致、页码编排完整等,得3-5分;文字表述较准确清晰、目录划分较细致、页码编排较完整等,得2-3分;文字表述不够准确清晰度、目录划分不够具体、页码编排不够完整等,得1-2分。
(3)技术部分73分
Ⅰ、整体服务方案(15分)
针对本项目服务方案内容细致全面、操作规程齐全、划分合理、切合实况,得10-15分;服务方案内容分析较细致全面、划分较合理、较切合实况,得6-10分;服务方案内容分析不够细致全面、划分不够合理、针对性弱,得0-6分。
Ⅱ、 拟投入本项目的各类维修或维护专用工具及设备优于项目需求,得8-10分;投入本项目的各类维修或维护专用工具及设备满足项目需求,得5-8分;投入本项目的各类维修或维护专用工具及设备符合项目需求,得0-5分。
Ⅲ、人员配置方案(10分)
①人员配置及设施优于本项目需求得2-3分;人员配置及设施满足本项目需求得1-2分;人员配置及设施符合本项目需求得0-1分。
②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的,得3分;具有初级职称证或相关的岗位证书,得2分;其他不得分。项目组其他人员中具有相关专业职称证书的或相关专业的岗位证书的,每有1人加1分,最高4分。
Ⅳ、服务质量保障措施(10分)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全面切合本项目实况,得8-10分;质量保证措施较全面、较切合本项目实况,得5-8分;质量保证措施不够完善、可操作性不足,得0-5分。
Ⅴ、应急措施(10分)
针对突发事件、重要活动的各项应急措施;应急措施和配合举措详尽完善,切合本项目实况,得8-10分;应急措施和配合举措较详尽完善,较切合本项目实况,得5-8分;应急措施和配合举措不够完善,不够切合项目实况,得0-5分。
Ⅵ、服务承诺(10分)
服务承诺优于项目需求,承诺内容细致,得8-10分;服务承诺满足项目需求,承诺内容较细致,得5-8分;服务承诺符合项目需求,承诺内容基本细致,得0-5分。
Ⅶ、合理化建议(8分)
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内容细致、符合项目实况,得6-8分;合理化建议内容较细致、较符合项目实况,得4-6分;合理化建议内容不够细致、基本符合项目实况,得0-4分。
22.2磋商小组严格按磋商文件要求,根据评分办法综合评定各报价人提交的响应文件及最终报价情况,按得分高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22.3 磋商小组组长根据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评审结果在线编写评审报告,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确认。
23、评审复核
评审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审结果:
A、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B、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C、磋商小组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D、经磋商小组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审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当场修改评审结果,并在评审报告中记载;评审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磋商小组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审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 磋商保密
24.1 在磋商期间,任何人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报价人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2 磋商结束后,参与评审磋商的所有人员不得带走磋商现场的任何资料。
25. 关于报价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或无效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报价人进入初审、磋商或其它后续程序的,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导致此前评审结果被取消,其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报价人承担。
26. 采购项目终止
26.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本次磋商活动:
A、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B、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C、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报价人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26.2 项目终止磋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依法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六、签订合同
27.成交通知
27.1成交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次磋商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成交公告,并在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s://login.sxzfcg.zcygov.cn/user-login/#/login)交易系统内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供应商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7.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8.采购代理服务费
28.1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按照《采购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计委计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支付服务费收取,请投标人在测算报价时充分考虑这一因素。
28.2采购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现金、支票(须倒送)、电汇。
29.签订合同
29.1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采购金额、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29.2成交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费率 服务类型 中标金额(万元) | 货物招标 | 服务招标 | 工程招标 |
100以下 | 1.5% | 1.5% | 1.0% |
100-500 | 1.1% | 0.8% | 0.7% |
500-1000 | 0.8% | 0.45% | 0.55% |
1000-5000 | 0.5% | 0.25% | 0.35% |
5000-10000 | 0.25% | 0.1% | 0.2% |
10000-100000 | 0.05% | 0.05% | 0.05% |
1000000以上 | 0.01% | 0.01% | 0.01% |
29.3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参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原则确定其他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采购合同,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七、保密和披露
30.保密
供应商自领取磋商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采购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磋商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31.披露
29.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响应文件的有关人员披露。
30.2在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代理机构无须事先征求供应商/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采购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供应商/成交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供应商/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询问和质疑
31.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询问和质疑
31.1招标程序受到严格的内部监督,以确保授予合同过程的公平公正。
31.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商务参数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
31.3供应商对采购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询问。
31.4供应商认为其投标未获公平评审或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质疑。
31.5质疑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31.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被质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磋商公告发布时间、质疑事项、法律依据(具体条款)、质疑人全称、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有效联系方式(包括手机、传真号码)。
31.7质疑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附相关证明材料。质疑材料应为简体中文,一式二份,并当面办理接收手续。
31.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可不予受理:
(1)未在有效期限内提出质疑的;
(2)质疑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3)所提交材料未明示属于质疑材料的;
(4)质疑书没有法定代表人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质疑书由参加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签署本人姓名或印盖本人姓名章,但没有法定代表人特别授权的;
(5)质疑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或联系方式的;
(6)质疑事项已经进入投诉或者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程序的;
(7)质疑书未附相关证明材料,被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的。
(8)供应商对磋商文件条款或技术参数有异议,未在开标前通过澄清或修改程序提出,并且供应商已经参与投标,而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
(9)在提出本次质疑前半年内连续三次质疑而无事实依据的;
(10)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31.9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将在收到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审查质疑事项,做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有关供应商,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31.10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的答复不满意以及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投诉。九、供应商违规处罚
32、质疑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九、违约处罚
33.违约处罚
33.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供应商今后参与同类采购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回其投标;
(2)在评标期间,供应商企图影响采购机构或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供应商未按本磋商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第四部分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设施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水暖电力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内所有地上、地下的水暖电力维修维护服务:包括变压器、配电柜、电缆电线、照明设备、通讯、网络设备、水泵等一切园区建设、办公、生产、生活等涉及的高低压、强弱电线路、设施设备的采购、更换、维护及故障检修等。
(二)土木维修服务内容
服务范围内园区园路、水驳岸、广场、小桥、停车场、建筑物室内外、建筑小品、护栏及所有配套基础设施设备的维修、维护、更换服务。
三、服务要求
(一)水暖照明设备管理维护服务要求
1、园内配电箱柜、景观灯、音响等正常运行。办公区及所有管理房、岗亭、卫生间的用水用电正常。
2、定期检查用电设施、设备,排查隐患,及时维护维修,确保线路畅通,运行正常。
3、各种阀门井、电力井、管道井的管理和维护,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更换。
4、园区给水排水供暖及其他电力设施设备的维护服务。
(二)土木维修服务要求
1、广场、园路、座椅、栏杆扶手等木制品、金属材料制作的设施设备修补、更换等维修服务。
2、园区内铁艺护栏、景观护栏的维修。
3、办公家具包括门窗、床、柜、椅凳类的维修服务。
4、园区内标识牌、指示牌、宣传栏和其它标志牌类、雕塑等所有物品的管理服务,保证标识标志牌齐全、鲜明、清晰。
5、地面铺装维修达到坚实平整,基础牢靠。
6、供方需按照服务合同或承诺书内容展开工作,维修任务完成后由需方验收并签字确认。
(三)维修材料要求
1、供方需按照服务内容开展工作。
2、采购维修服务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且是通过国家认证的合格产品。
3、所采购的材料需要由需方和供方共同建立材料使用明细账,同时附材料采购发票。
(四)其他要求
1、供方必须按照土木、基础设施技术操作规程上岗,并按照国家建筑安装规范要求进行施工,严禁违规操作,按照操作规范和要求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管理好一切工具材料等,在施工过程中特别注意安全,杜绝一切安全质量事故,对各种违规操作,需方有权进行严肃查处,因自身安全措施不到位或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及产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供方必须履行提供服务的责任和义务,保证能够按照技术操作规程认真组织实施和安全施工,在限定时间内按照维修服务标准完成服务项目任务,并保证完成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主动接受需方或相关部门及社会的监督。
3、供方进场前必须对一切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接收,未经需方同意,在维修更护时不得随意拆改原有结构设施及设备线路。
4、供方必须认真执行需方的工作安排,指定完善的工作计划、管理制度、各部门台账、材料管理和安全措施,编制实用可行的安全预案等,严格落实并接受需方监督检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需方,同时提供抢修计划、维修施工方案。
5、供方必须执行全年全天24小时工作制度,接到报修通知和电话,立即组织人员第一时间安全处理。
6、供方单位的从业人员必须统一着装,在园区内服务期间言行文明,工作中避免与游客发生冲突。
7、保证维修工作面现场的整洁,随时做好卫生清扫和完善清场处理工作。同时,根据维修施工位置及项目需要,配备并设置警示牌,在危险隐患部位设置相应的安全防范提示。土建施工产生的垃圾必须由供方负责运到园区外政府指定的垃圾点,其它所产生的垃圾必须由供方负责运到园区内指定的垃圾点。
8、供方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大同市公园管理办法》,认真履行需方的要求,积极组织人员做好故障排查、维修和防火防盗工作。维修完成必须经需方人员签收签字。
9、签订合同后,需方要求供方必须与所有用工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必须缴纳用工人员的意外伤害险,并报需方备案。所有用工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劳动法》规定。
10、签订合同后,所有用工人员均为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史、传染病史并附有健康证明。
11、供方对园区内的所有设施设备不得随意更改、移动、破坏,如有需要必须经需方人员同意后实施。
12、供方的用水用电、车辆进出、设备材料工具的存放、临时用房的搭建等事宜必须经需方批准。
13、如有条款增项或变更,可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
14、供方违反上述任意一条,需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四、人员及设施配备要求
(一)供方配置人员具体名单:电力维修技工2人、水暖技工3人、土建维修3人、设施维修技工2人、木工1人。
(二)所有服务岗位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遵纪守法、品行端正、遵守职业道德和规范;具有聘任岗位所需的文化知识、专业技能和相应的资格证书及其他条件。
(三)按照维修需要配备相应的机械器具、维修设备等,在服务期间按照需方制定位置存放清单中所列设备,为园区提供服务,不准挪作他用。
五、考核标准
1、总则:为保证服务质量,特制定服务考核标准。
2、机构及职责:服务考核工作有本项目采购人负责,考核组按照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服务人员等内容组织相关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录整理存档。
3、考核方法:采取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中标人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质量、服务人员等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作为拨付有偿服务费费用的重要依据。考核未达到服务标准或者服务质量的,应从当月全额划拨总费用中扣减一定比例的服务费,如年度内累计超过几次以上(有采购人在考核标准或者细则中规定)或未达到采购人规定的考核要求,采购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
4、考核情况每月公布一次,管理服务费根据财政资金到位情况拨付。
5、考核标准:具体考核标准待确定中标单位后由采购人依据技术需求中的服务内容及标准制定详细的考核标准。
注:投标人应参照以上标准。
六、服务期限:壹年,合同期满,成交单位履约情况良好,在本次成交条件不变的情况下,经甲方同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签合同。
七、付款方式:
(1)本项目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
(2)采购人按月支付管理服务费给服务方。每月25日前(如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向服务方支付服务费用。
(3)签订合同后,按合同总金额的月平均金额支付。
第五部分 合同文本
立合同单位: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根据对 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的评审结果,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第一条、项目名称:
第二条、服务名称、规格、数量
第三条、质量标准
质量标准
第四条、服务时间
服务名称 | 规格或技术指标 | 单位 | 数量 |
服务时间:
第五条、验收标准、方法、时间和地点
由采购人组织有关专家等人员进行验收。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支付合同款(以银行开出的汇票或支票日期为准),每逾一日,甲方向乙方偿付所欠款额3‰的违约金;乙方所提供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
2.乙方不能完成服务时,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5%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时,每逾一日向甲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违约金,逾期交付7天后,采购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七条、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出具有关权威机构的证明后,经对方同意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仲裁
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通过仲裁或法律途径解决。
第九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合同法》执行。
第十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为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代理机构留存一份,报大同市平城区采购办备案一份。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一、供应商提交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严格按照以下填写和提交下述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评标委员会将应用供应商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供应商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供应商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中提到的文件。
二、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格式
(正/副)本
大同市园林绿化中心西京街绿轴基础设施
维护维修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单位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〇二一年 月 日
商务部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日 期: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注册于 (供应商住址)的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代表本公司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身份证号)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附供应商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三、信用记录
四、供应商基本情况
1、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 址:
(3)电 话:
(4)成立和注册日期: (5)主管部门:
(6)性 质: (7)主要负责人:
(8)技术工人数:
(9)主要技术人员:
五、近3年内同类项目主要业绩
近3年内同类项目主要业绩
项目名称:
姓名 | 年龄 | 技术职称 | 取得职称时间 | 联系方式 | 备注 |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技术文件部分
一、响应函
报 价 函
序号 | 采购单位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采购单位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
(供应商全称)授权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招标日起的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全部条件。
3、提供招标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
4、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磋商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6、保证遵守磋商文件的规定。
7、如果在招标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响应文件,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8、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9、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0、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采购本项目磋商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提供服务。
11、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4)公开报价后撤回报价的;
(5)在招标期间,影响代理机构或招标小组的任何活动的;
(6)中标后未按本磋商文件要求签约或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的;
(7)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8)违犯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行为。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供应商代表姓名: 联系电话: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二、供应商资格声明
供应商资格声明
名称及其它情况:
(1)供应商名称:
(2)地 址:
(3)成立和/或注册日期:
(4)主管部门:
(5)性质:
(6)职工总数:
(7)管理及技术人员人数:
(8)最近一次资产负债表(到 止);
2、有关银行的名称和地址:
我们保证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如贵中心需要我们愿意出示进一步的证明文件。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三、报价一览表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货币: 人民币/元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序号 | 名 称 | 报 价 | 服务期限 | 服务标准 | 备注 |
总报价(大写): ¥: |
四、商务偏离表
商务偏离表(格式)
说明:偏差指投标人响应情况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一致的情况。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磋商文件 商务要求 | 响应文件 响应情况 | 偏差说明 | 备注 |
日 期:
五、技术偏离表
技术偏离表
说明:偏差指投标人响应情况与磋商文件要求有不一致的情况。
供应商(公章):
序号 | 项目名称 | 磋商文件 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 响应情况 | 偏离情况 | 备注 |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六、投标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部分 相关附件
附件一:
账户信息函
: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的招标,项目编号为 ,交付报价保证金 元,该项目结束后请将此款退还我公司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账 号:
开户银行: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质 疑 函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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