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招标]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6/2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2023招标]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CSD—2023—16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517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2.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权益营销品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兼投可兼中:第一标段拟采购入选4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主选中标人),第二标段拟采购入选1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主选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用于积分兑换、线上化营销活动使用的虚拟权益等,投标人应提供配套的虚拟权益展示、虚拟权益领取入口、跳转专属兑换页领取虚拟权益、虚拟权益核销、营销活动策划及开发、活动宣传推广及售后等。
入围有效期设为合同签订后1年。
在入围有效期内招标人不承诺入围投标人有机会被授予实际采购订单。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一标段;
(00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各标段通用要求:
(1)投标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单位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单位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单位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7)投标单位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8)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9)投标单位须承诺,如果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②出现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③出现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0)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12)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
(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13)投标单位应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
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5)投标单位必须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一标段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为1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一级分行及以上的快捷支付立减金类或数币红包的合作案例。
(2)投标单位应具备微信运营服务商资质证明材料及支付宝运营服务商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且加盖公章)
注 投标人须平台成功注册并完成相关招投标流程,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00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各标段通用要求:
(1)投标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单位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单位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单位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7)投标单位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8)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9)投标单位须承诺,如果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②出现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③出现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0)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12)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
(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13)投标单位应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
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5)投标单位必须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二标段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为1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一级分行及以上的虚拟商品(至少包含一种标段2的虚拟商品)的合作案例。
注投标人须平台成功注册并完成相关招投标流程,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时间: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7月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
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范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
2.内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权益营销品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兼投可兼中:第一标段拟采购入选4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主选中标人),第二标段拟采购入选1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主选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用于积分兑换、线上化营销活动使用的虚拟权益等,投标人应提供配套的虚拟权益展示、虚拟权益领取入口、跳转专属兑换页领取虚拟权益、虚拟权益核销、营销活动策划及开发、活动宣传推广及售后等。
入围有效期设为合同签订后1年。
在入围有效期内招标人不承诺入围投标人有机会被授予实际采购订单。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林
工
联系电话:1551015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招标编号:XCSD—2023—160)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自筹5174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1.范围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2.内容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权益营销品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兼投可兼中:第一标段拟采购入选4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主选中标人),第二标段拟采购入选1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主选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用于积分兑换、线上化营销活动使用的虚拟权益等,投标人应提供配套的虚拟权益展示、虚拟权益领取入口、跳转专属兑换页领取虚拟权益、虚拟权益核销、营销活动策划及开发、活动宣传推广及售后等。
入围有效期设为合同签订后1年。
在入围有效期内招标人不承诺入围投标人有机会被授予实际采购订单。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一标段;
(00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各标段通用要求:
(1)投标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单位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单位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
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单位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7)投标单位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8)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9)投标单位须承诺,如果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②出现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③出现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0)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12)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
(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13)投标单位应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
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5)投标单位必须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一标段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为1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一级分行及以上的快捷支付立减金类或数币红包的合作案例。
(2)投标单位应具备微信运营服务商资质证明材料及支付宝运营服务商资质证明材料(提供证明材料且加盖公章)
注 投标人须平台成功注册并完成相关招投标流程,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00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各标段通用要求:
(1)投标单位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2)投标单位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3)投标单位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5)投标单位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7)投标单位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8)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时未处于建设银行投标人禁用或退出期内。
(9)投标单位须承诺,如果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①法定代表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②出现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③出现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10)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应包括完整的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或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11)提供2023年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
盖公章。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
(12)提供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
(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且加盖公章)。
(13)投标单位应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4)投标单位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等权益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专利权、版权、对不便申请专利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的权利等)。
如有任何因建设银行使用申请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申请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5)投标单位必须平台领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二标段专用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2020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为1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或全国性股份制银行一级分行及以上的虚拟商品(至少包含一种标段2的虚拟商品)的合作案例。
注投标人须平台成功注册并完成相关招投标流程,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6月30日09时00分到2023年07月06日16时00分
获取时间:2023年6月30日起至2023年7月6日止,每天上午9:00至下午16:00时。
售价:人民币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7月20日09时00分
七、其他
1.范围: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数字化权益营销品采购项目
2.内容: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客户权益营销品采购,本项目共分为两个标段,兼投可兼中:第一标段拟采购入选4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主选中标人),第二标段拟采购入选1家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主选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用于积分兑换、线上化营销活动使用的虚拟权益等,投标人应提供配套的虚拟权益展示、虚拟权益领取入口、跳转专属兑换页领取虚拟权益、虚拟权益核销、营销活动策划及开发、活动宣传推广及售后等。
入围有效期设为合同签订后1年。
在入围有效期内招标人不承诺入围投标人有机会被授予实际采购订单。
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
请联系后获取表格、附件及相关文件等。
联系人:林
工
联系电话:15510157978
邮
箱:zhaobiao7978@126.com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