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检测工作的能力。
获取文件期限:2022年11月2日 至 2022年11月3日
文件购买费:30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竞争性比选文件由各比选申请人自行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
方式或事项: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2年11月2日9时至2022年11月3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在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9楼)报名,并缴纳竞争性比选文件费用300元/份。报名成功后视为获得参与本项目比选申请资格。竞争性比选文件由各比选申请人自行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网上下载。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10:0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10:30
比选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比选时间: 2022年11月10日 10:30
比选地点: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1、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采购经办人:封锋
采购人电话:18623359224
采购人地址:重庆九龙坡区半山东路8号附一号
代理机构: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经办人:李俊波
代理机构电话:13508309966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9层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
1 | 比选人 | 名称:重庆市九龙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重庆九龙坡区半山东路8号附一号 联系人:封锋 电话:18623359224 | |||||||||
2 | 代理机构 | 名称: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1号楼9楼联系人:何老师电话:023-63677374 | |||||||||
3 | 项目名称 | 九龙坡区市政排水管网内窥检测(二标段) | |||||||||
4 | 项目概况 | 对九龙坡区范围内 200~300公里管网的内窥检测进行劳务分包。 | |||||||||
5 |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 |||||||||
6 | 质量要求 | 达到国家和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 |||||||||
7 | 比选范围 | 据比选方工作实际和计划安排,对排水管网及设施开展内窥检测工作。具体时间由业主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根据比选方实际需要,比选申请方人员及物资必须保证工作需要。 | |||||||||
8 | 资格审查资料 |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21规定提供的资料复印件均需提供原件备查(网页截图和带有二维码证件的原件除外)。 | |||||||||
9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比选申请文件应当签字盖章处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比选申请人的单位公章。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 | |||||||||
10 | 踏勘现场 | 各比选申请人自行踏勘 | |||||||||
11 | 比选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申请者,请于2022年11月2日9时至2022年 11月3日17时(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在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渝中区长江一路61号地产大厦9楼)获取比选文件、答疑、补遗及其他比选资料等相关资料。竞争性比选文件300元/份。 | |||||||||
12 | 比选申请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竞争比选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比选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22年11月4日9时前自行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代理机构提交质疑。2022年11月4日9时后,若比选申请人仍有质疑,可书面提交至比选代理机构,比选申请人将视情况决定是否作答。 | |||||||||
13 | 比选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 2022年11月7日18时(北京时间)前,代理机构通知各比选申请人在代理机构领取比选人对所有比选申请人提出问题的书面回答,但不指明问题的来源,比选申请人在比选前因未领取发布的补遗通知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比选申请人自负。 | |||||||||
14 | 分包 | 不允许 | |||||||||
15 | 构成竞争性比选文件的其他材料 | 比选人发出的答疑及补遗书 | |||||||||
16 | 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 递交时间:2022年11月10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北京时间)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递交地点: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 |||||||||
17 | 比选申请报价 | 1.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应是本章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7条中所述的本工程比选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比选申请报价,并以比申请选人给出的固定费率作为结算依据。2. 比选申请人应充分踏勘现场情况、人工及材料价格,结合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自主填报固定费率,比选申请人填报的固定费率不得高于100%,即比选申请人填报的固定费率在 0%-100%之间(可含 100%),否则视为对比选文件不作实质性响应,其比选申请文件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3. 比选申请报价包含了为实施和完成给定的所有项目、工程数量,以及相关规范要求所需的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人工、材料、机械、管道降水排水、管道封堵、检验试验、管理、保险、安全、利润、规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包含在包干单价中,不单独列支)、施工用水、用电、搭设费和使用费、管道通风、有害气体检测、树根清除、临时用地租金、各种税金、相应的施工措施费,以及本招标文件中明示或暗示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一切费用。比选申请总报价= (CCTV检测预计工程量* CCTV检测单价限价+QV检测预计工程量*QV检测单价限价)*比选申请固定费率。 注:上述固定费率必须一致,否则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4、最高限价本工程暂定比选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佰壹拾陆万肆仟元整(小写:2164000元)。各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下表:项目名称预计工程量(米)单价限价(元/米)CCTV检测2600007.8QV检测400003.4注:1、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总报价及相应单价以比选申请人填报的固定费率进行换算且均不得超过相应最高限价,否则其比选申请文件做否决比选申请处理。2、项目的工程量为估算数据,结算工程量以比选人或第三方机构审核认可的工程量为准,比选申请人应充分考虑实际工程量变化带来的风险,合同签署后,无论工程量如何调整,综合单价均不调整。3.比选申请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4.本次比选评审只对比选申请报价进行评审,固定费率用于报价修正和结算。 | 项目名称 | 预计工程量(米) | 单价限价(元/米) | CCTV检测 | 260000 | 7.8 | QV检测 | 40000 | 3.4 |
项目名称 | 预计工程量(米) | 单价限价(元/米) | |||||||||
CCTV检测 | 260000 | 7.8 | |||||||||
QV检测 | 40000 | 3.4 | |||||||||
18 | 比选申请保证金递交与退还 | (1)金额:10000元人民币(2)递交方式:比选会现场与比选申请文件一同递交。(3)封装方式:由比选申请人自备信封自行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在封面注明“ (项目名称) ” 比选申请保证金。(4)比选申请保证金的退还:在比选会结束后,当场退还除中选人外的所有比选申请保证金。在中选人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后,比选人退还中选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 | |||||||||
19 | 比选申请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日起计算) | |||||||||
20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比选申请方案 | 不允许 | |||||||||
21 | 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 本工程施工竞争性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比选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比选申请截止日比选申请资格情况比选申请人自行承诺(格式见第二篇比选申请函部分格式)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且记分达到12分且在记分有效期内;(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5)被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提供承诺。3.其他要求(1)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比选申请人须在比选申请文件提供比选申请人为该委托代理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否则,将由评审小组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特别说明:(1)上述1~3条所须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均为复印件(承诺除外)且均应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并编入比选申请文件中,上述1~3条,有一条不满足则比选申请文件由评审小组会作否决比选申请处理。(2)比选申请人须自行承诺其提供的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弄虚作假情形(格式见第二篇比选申请函部分格式)。比选申请人在合同签订前均有权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若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申请保证金不予退还,比选申请人承担因此造成的相关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3)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①社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②委托代理人的养老保险证明期限为2022年7月至2022年9月的连续养老保险。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备注:比选申请人须一次性提供以上所有资格审查资料复印件的完整齐全的原件备查(网页截图和带有二维码证件的原件除外),比选人不接受比选申请人补充提交的原件。 | |||||||||
22 | 比选申请文件的份数 | 比选申请函部分(含资格审查部分):一式二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技术部分一式二份,不分正副本。电子光盘:一式三份(不分正副本)。电子光盘采用覆盖整个光盘的白色光盘贴(此项不作为否决比选申请依据,为便于存档请遵照执行)并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电子光盘内容包括比选申请函部分(含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函部分(含资格审查部分])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正本和副本封面均须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鲜章)。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 |||||||||
23 | 装订要求 | 所有比选申请文件不论使用任何方式进行装订,必须保证比选申请书装订牢固,否则,比选人对由于比选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比选申请函部分(含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由比选申请人自行分别装订成册。技术部分暗标评审,《技术部分》面页使用A4厚型白纸面页,用初号仿宋字体居中标明 “技术部分”;在页面右下角加盖比选申请单位章后沿密封线折叠成腰约10cm左右的等腰直角三角形密封;面页除了“技术部分”四字和右下角密封处印章外不得有其他印记;密封后的面页及整个《技术部分》均不得出现白页、残页和倒页,不得显示与比选申请人企业有关的任何信息及与本工程无关内容(面页由比选申请人按比选文件中提供的电子文档格式用A4厚型白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后其面页的反面以不得显示出单位公章单位名称为准);《技术部分》文字部分纸张采用A4白纸,四号仿宋字体;图表采用A4或A3白纸,图表内的字体、字号大小不限;文字、图表不得使用彩色和不得编制页码。违反上述任何一项,其比选申请文件《技术部分》部分为零分。(技术部分原则上不超过200页。) | |||||||||
24 |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 | 1. 比选申请函部分(含资格审查部分)和电子光盘装入“比选申请函部分”袋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2. 技术部分装入“技术部分”袋中,密封不加盖任何印章。3. “比选申请函部分”袋、“技术部分”袋统一装入“比选申请文件”大袋中,密封并在大袋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人单位公章,同时应按本表第25项的规定写明相应内容。4.如果“比选申请文件”大袋没有按规定密封,该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接收,并原封退还给比选申请人。如果“比选申请函部分”、 “技术部分”袋没有按规定密封,交由评审小组认定。注:如比选申请文件较厚,上述各部分比选申请文件不能装入相应的一个袋中,比选申请人可按上述要求增加比选申请文件袋。所有比选申请文件袋由比选申请人自备。 | |||||||||
25 | 封套上写明 | “比选申请文件”大袋袋上应写明:比选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在2022年 月 日 时 分(规定的比选日期和时间)前不准启封,否则无效;工程名称: 比选申请文件。 | |||||||||
26 | 是否退比选申请文件 | 否 | |||||||||
27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比选时间:2022年11月10日10时30分比选地点:重庆天骄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9楼会议室 | |||||||||
28 | 履约担保 | / | |||||||||
29 | 工程结算 | 见专用合同条款。 | |||||||||
30 | 比选会程序 |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比选:1. 宣布比选纪律;2. 宣布比选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3. 公布在比选申请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比选申请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比选申请人是否派人到场;4. 核验参加比选会议的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比选会议,则只核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以确认其身份合法有效。不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将退还其比选申请文件。5. 核验比选申请保证金缴款情况。6. 密封情况检查:比选申请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确认;7. 设有最高限价或者标底的,公布最高限价或者标底;8. 开启比选申请文件顺序:随机开启;9. 按照宣布的比选顺序当众比选,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大袋及相应小袋;公布比选申请人名称、工程名称、比选申请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10. 比选申请人代表、比选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比选记录上签字确认;11. 比选结束。 | |||||||||
31 | 工程款支付 | 见专用合同条款 | |||||||||
32 | 评审小组的组建 | 由比选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评审小组。 | |||||||||
33 | 确定中选人 | 推荐经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名前三名为中选候选人。 | |||||||||
34 | 重新比选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比选:(1)比选申请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 3 个的;(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比选申请的;(3)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比选申请人少于三个的,且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比选申请,比选人将重新组织比选;(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
35 | 二次比选和不再比选 | 重新比选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3个,按法定程序比选和评审,确定中选人。经评审无合格比选申请人,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比选。 | |||||||||
36 | 中选公示 | 比选人在评审结束后三日内将评审结果在“行采家”(https://www.gec123.com)上公示。 | |||||||||
37 | 特别说明 | 比选申请人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中出现本竞争性比选文件中约定的比选申请报价、结算原则以及其他相关内容的否决比选申请条款的情况,如评审时未发现,在中选后比选人按最不利于中选人的原则进行修正,中选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修正结果,如不接受,比选人有权取消授选或立即终止合同,同时比选人将没收中选人的比选申请保证金,并对已完合格工程支付70%工程款,并要求退场。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一致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函签字盖章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符合第二篇“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字迹清晰可辩。1、比选申请函的所有内容齐全完整,内容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2、比选申请文件附表齐全完整,内容齐全完整且均按规定填写;3、按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提供了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所有证书(件)的复印件及原件,证件清晰可辩、有效;4、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符合第一篇23项的规定;5、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符合第一篇24项的规定。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文件的签署 | 比选申请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齐全。 | ||||
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委托代理人 | 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且其授权委托书符合竞争性比选文件规定的格式。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符合第一篇“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1条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截止日比选申请资格情况 | 符合第一篇“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1条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一篇“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21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内容 | 符合第一篇“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7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期 | 符合第一篇“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5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一篇“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6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保证金 | 符合第一篇“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8条规定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权利义务 | 符合第四篇“合同条款”规定,比选申请文件不应附有比选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比选申请报价 | 1.比选申请总报价与依据单价、工程数量计算出的结果应一致。2. 比选申请人比选申请总报价、单价均不得超过比选人公布的相应最高限价。 | ||||
2.1.3 | 响应性评审标准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总分100 分) | 1、比选申请总报价:70分2、技术部分:30分 |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经初步评审不合格比选申请报价不参与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 比选申请总报价最高限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以人民币“元”为单位,有小数点的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2.2.3 | 比选申请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比选申请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偏差率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 比选申请报价评分标准 | 比选申请总报价 | 70分 | ||||
2.2.4 | 比选申请报价评分标准 | 技术部分 | 30分 | ||||
条款号 | 编列内容 | ||||||
3 | 评审程序 | 1、根据评审办法第3.1款的规定,按评审办法前附表2.1款规定标准,首先对所有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2、按评审办法前附表第2.2.2款规定,评标基准价一经确定,在整个评审期间保持不变。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比选申请报价按否决比选申请处理,不评分不排名。3、按评审办法第3.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确定得分最高的前三名比选申请人(按得分高低排序)为中选候选人。4、如经过对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有效比选申请不足三个使得比选申请明显缺乏竞争的,评审小组可以否决全部比选申请。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方法 | |||||
3.2.1(1) | 比选申请报价(A) | 比选申请总报价 | 所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比选申请总报价得本附表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比选申请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比,每减少1%加1分,最多加10分。具体分值采用插入法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1(2) | 技术部分(B) | 方案整体编制水平 | 0-5分。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针对本次检测制定的技术方案合理性进行综合比较评价。 | ||||
3.2.1(2) | 技术部分(B) | 质量保证措施 | 0-5分。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针对本次检测制定的质量目标明确性,质量管理体系完善性,质量保证措施的针对性进行综合比较评价。 | ||||
3.2.1(2) | 技术部分(B) | 安全环保文明保障措施 | 0-4分。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针对本次检测制定的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目标的明确性,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保障措施进行综合比较评价。 | ||||
3.2.1(2) | 技术部分(B) | 工期计划及保证措施 | 0-5分。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针对本次检测制定的方案中工期计划是否合理、保证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有无进度横道图等内容进行评价。 | ||||
3.2.1(2) | 技术部分(B) | 仪器设备及项目人员 | 0-4分。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针对本次检测制定的拟投入本项目的仪器设备及项目人员的合理性、可行性等内容进行评价。 | ||||
3.2.1(2) | 技术部分(B) | 成功文件编制 | 0-4分。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针对本次检测制定的检测成功的数据格式、数据结构、及成果文件和归档资料等内容的科学性、规范性、严密性进行评价。 | ||||
3.2.1(2) | 技术部分(B) | 合理化建议 | 0-3分。 对比选申请人提供的针对本次检测制定的方案中对下一歩排水管线管理过程的合理化建议进行评价。 | ||||
评审小组按3.2.1(2)项各评审因素设定的分值评分。取评审小组成员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为该比选申请人技术部分得分。以上计算取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2.2 | 比选申请人得分 | 比选申请人得分=A+B |
项目名称 | 预计工程量(米) | 单价(元/米) |
CCTV检测 | 260000 | |
QV检测 | 40000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 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 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注 |
项目名称 | 暂定工程量 | 单价(元/米) |
CCTV检测 | 260000 | |
QV检测 | 40000 |
联系我们
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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