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2-210112-00325
预算金额160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9/30
公告正文
   (浑南区核酸检测数据比对平台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浑南区核酸检测数据比对平台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30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12-00325
项目名称:浑南区核酸检测数据比对平台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00,000.00
最高限价(元):1,6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商务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付采购人使用,服务期限壹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2、履约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付款方式及条件:系统软件平台交付验收合格后支付采购合同总金额的90%,运行满一年后支付采购合同金额的10%。
★4、质保期:1年:1年免费服务支持。包括热线支持和现场支持: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
★二、服务需求:
序号
任务模块
具体描述
数量
单位
1
建立居民信息库
覆盖浑南区10个街道,支持多源化居民信息采集,支持批量导入及信息更新,并归属到相应街道、社区和小区,支持比对、去重、融合。
1

2
数据标签服务
应包含但不限于人口属性(常驻、流动)、性别、年龄段、街道、社区、工作区域、工作性质、吸毒人员、上访户、刑释人员、低保户等,支持手动设置和自动设置。
1

3
核酸检测数据对接
实现与沈阳市多场景的核酸检测数据的对接整合,每日自动化更新相关采样数据及结果信息,确保数据新鲜度及准确率。
1

4
多维分析模型
基于规则建立多维度数据分析模型,分析模型支持参数化,自动匹配出各类未检人员,性能要求不超过5秒。
1

5
核酸采样数据大屏
监控大屏可直观展现辖区内的相关数据统计、居民标签信息、核酸采样信息、检测结果信息、未检提醒、每日检测量、人均检测次数等。应按照权限展示数据,管理者只能查看对应权限范围内相关信息。
1

6
未检清单
自动生成近1至7天的未检人员清单,开机即用,支持批量分类导出,便于街道、社区跟进提醒。
1

7
批量自助比对
系统应支持批量查询比对,通过身份证号码、护照号码批量查询核酸检测采样信息,结果需支持批量导出、筛选分组。
1

8
智能语音提醒
社区人员批量提交外呼清单,由智能语音呼叫服务自动分配AI机器人,并根据选定的提醒话术设置,自动完成语音呼叫任务,同时记录通话录音和呼叫记录、反馈呼叫结果。
1

9
短信提醒与调研
未检人员名单可实现批量发送短信,短信模板支持自定义编辑。实现发送状态监控,回复结果采集,未回复的人员可通过系统重新发送短信。
1

10
协作闭环流程设计
根据浑南区核酸检测实际情况设计相关防疫主体的协作流程及规范,形成行之有效的闭环协作流程,确保统一全区街道执行策略,持续实践并优化协作流程。
1

11★
性能要求
多维测试与性能优化,数据整合不晚于每日上午7时;查询类接口响应时间不超过10秒;静态页面数据加载不超过5秒;批量比对时间不超过3分钟。
1

12★
运营服务
提供专属运营团队服务,协调防疫相关主体,根据疫情防控动态随时响应,系统更新,4小时内给出相应解决方案。
1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日内交付采购人使用,服务期限1年(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发展、优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9日 18时00分至2022年09月26日 23时55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30日 10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浑南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沈阳市浑南区新隆街10-1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投标(响应)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准备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备份文件以及电子文件和备份文件一致性承诺函,并按招标(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沈阳市浑南区民政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世纪路13号
联系方式: 024-249052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沈阳国际软件园内D09号楼413室
联系方式: 024-82650588
邮箱地址: LDGLBM@163.com
开户行: 锦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浑南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朗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4101002177351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代书
电  话: 024-82650588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