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74.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04/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bcx-(tp)2022-02号
预算金额104.04万元
招标公司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周军宝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琼18197656947
中标公司喀什农科服务有限公司74.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 KSBCX-(TP)2022-02号
二、项目名称: 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采购苗木1批 | 苗木一批 | 1 | 批 | 投标总报价(元):748000.00(元) | 喀什农科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314与315国道连接处(夏镇13村)曙光农博城11栋01号 | 91653101748675905Y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采购苗木1批 | 树苗采购 | / | 1 | 748000 | 树苗一批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汪健,刘立明,阿米娜·麦麦提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计价格{2002}1980号文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122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地 址: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180099884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喀什地区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明升国际广场一期B区13层13室
联系方式:1819765694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琼
电 话:18197656947
附件信息:
104巴楚县苗木招标文件(3).doc104巴楚县苗木招标文件(3).doc
555.8K
附件下载: 104巴楚县苗木招标文件(3).doc 104巴楚县苗木招标文件(3).doc
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KSBCX-(TP)2022-02号
第一册
采 购 人: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 出 日 期:2022年3月30日
目 录
第1章 投标人须知1
一 总 则1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
2.资金来源2
3.投标费用2
4.适用法律2
二 招标文件2
5.招标文件构成2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3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3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3
9.投标文件构成3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3
11.投标报价4
12.投标保证金4
13.投标有效期5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5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5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5
16.投标截止6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6
五 开标及评标6
18. 开标6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7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7
21.投标偏离8
22.投标无效8
23.比较与评价9
24.废标9
25.保密原则9
六 确定中标9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9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0
28.采购任务取消10
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0
30.签订合同10
31.履约保证金10
32.中标服务费10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0
34.廉洁自律规定11
35.人员回避11
36.质疑与接收11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2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13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13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15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5
1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8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19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20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21
6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23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4
8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5
9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投标文件格式四)26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27
1 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28
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31
4 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32
5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33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34
7-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35
7-2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36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37
8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38
9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3章 投标邀请39
第4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5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9
第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51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61
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竞争性谈判公告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三册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报价人,均应在递交报价文
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或在谈判过程中向谈判小组提出。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8.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3 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
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1.3.1 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1.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
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1 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2.4.2 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6.1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2.6.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2.6.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2.7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日。
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和电子文档(1个),开标一览表1份每份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谈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两份,开标一览表1份,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商务部分装订成一册。
15.2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5.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16.投标截止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开标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 不良信用记录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网页打印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违法违规行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偏离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22.投标无效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比较与评价
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本标段不适用。
24.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原则
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 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投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8.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 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
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
31.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3.2 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3.2.1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3.2.2 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3.2.3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4.廉洁自律规定
34.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3 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5.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6.质疑与接收
3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6.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格式
1、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 、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一);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及完税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备注:所有投标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2、 竞争性谈判首轮报价一览表(现场不唱标)
项目名称: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项目(二次)编号: 号
总报价 | 小写: (元),大写: |
服务期限 | (日历日) |
服务地点 | |
谈判文件认同程度 |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2、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超过预算价即废标,首轮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
3、竞争性谈判最终承诺报价一览表
(现场填写,无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项目名称: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项目(二次)编号: 号
总报价 | 小写: (元),大写: |
服务期限 | (日历日) |
服务地点 | |
谈判文件认同程度 |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2、二轮报价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二轮报价现场填写,现场进行唱标。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2.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说明:
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
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6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文件格式三),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三)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7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9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0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投标文件格式四,本项目不适用)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 (招标编号) 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经销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经销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经销商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盖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11 商务及技术文件
1、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格式五)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5、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
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7-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7-2《制造商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9、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备注:所有投标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
12 谈判书(谈判文件格式五)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 %。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
(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单位章-------------------------
日期-------------------------------
13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文件格式三),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三)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14 首轮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服务名称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 | |||||||
4. | 安装、调试、检验 | |||||||
5. | 培训 | |||||||
6. | 技术服务 | |||||||
总价: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4.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15 首轮服务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所投货物品牌型号 | 主要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其它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注:1、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写清楚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16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17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18-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 ___
日 期:____________
18-2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为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 ___
日 期:____________
18-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20 关于对本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至: (项目、包段名称)评标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项目、包段名称) 的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 (项目、包段名称) 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
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要求,在编制本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正确,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其他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
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中有存在不真实(伪造或租借等虚假资料)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有效的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21 关于对本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服务的承诺
承 诺 书
至:(项目、包段名称)采购人
根据巴楚县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的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投标中作如下承诺:
若我方中标,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保障措施:
施工方对各有关工序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技术、质量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要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职工转岗、改变工艺、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也要进行培训,未经过培训者不准上岗。熟悉、审核施工图纸,参加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编制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计划,安排好施工顺序。做好技术交底和技术培训工作。 配备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并按规定进行校验。安排好原材料的基础试验工作。确定施工范围,按规定进行围挡,整理施工场地,清除地面、地下障碍物,调查地下管线的走向,落实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按批准的总平面图布置生产、生活、临时水电线路等临时设施,确定材料、设备和土方运输路线。做好场区的临时排水、车辆、车轮冲洗沟槽设施及场地、道路硬化,临时排浆排水工作。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 做好防洪、防火的安全措施。制定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消防、保卫、健康措施。
对提供的承诺如有违反的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有效的联系方式:
年 月
22 其 他 文 件
1、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2、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KSBCX-(TP)2022-02号
第二册
第3章
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委托对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
2、采购编号:KSBCX-(TP)2022-02号
3、采购内容及预算价:苗木一批,1040405.00元(壹佰零肆万零肆佰零伍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3.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本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4. 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2022年1-3月任意两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如法人本人参加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网上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投标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3月30至2022年4月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4月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地点:巴楚县迎宾大道隆城酒店10楼会议室,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军宝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009988409
2、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明升国际B幢1313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97656947
3.监督单位:巴楚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陈丽芳
监督投诉电话:0998-6210069
地 址:巴楚县财政大楼6楼
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第4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1 | 采购人: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地 址: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电 话:18009988409 |
2 |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明升国际B幢1313 联系人: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197656947 |
3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或者缴款回单。 备注:为优化采购活动程序,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在资格审核环节不要求供应商提供。 |
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 |
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否) |
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 |
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项目预算金额:1040405.00元(壹佰零肆万零肆佰零伍元整) 本项目最高限价:1040405.00元(壹佰零肆万零肆佰零伍元整); |
10 | 如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个包 |
11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贰万元整) 开户行名称: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人民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108270990635 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 投标人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汇票或电汇单到我公司财务室(财务电话18299696650)换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4月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之前,超过时间则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
12 |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 1、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 2、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副本分别密封装订),并在密封袋右上角标明“正本”字样,正本需法定代表人在右下角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并在密封袋右上角标明“副本”字样; 3、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两份(单独密封) 4、正、副本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一律不退。 注:未按照上述1-4条所要求的内容、密封、封装的视为不响应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 |
14 | 封套上按以下格式写明: 项目名称:本采购项目、包段全称 招标人名称: .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法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未按照上述格式密封、封装的视为不响应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 |
15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2日15:30时 |
16 | 开标时间:2022年4月2日15:30时 开标地点:巴楚县迎宾大道隆城酒店10楼会议室 |
17 |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
18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叁家 |
19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 (是、否) |
20 | □不要求 þ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签订后3日内按照合同价10%打到甲方账户,待验收完成后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质保金,一年后补充苗木达到验收标准全额退回。 |
21 | 中标服务费:按1982号文收取,经与委托方协商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支付形式: 电汇、网银 支付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22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是、否) |
23 |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998-6210069 |
24 | 接收部门:巴楚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8-6210069 通讯地址:巴楚县迎宾路财政大厦六楼 |
25 | 供应商如有疑问,于2022年4月1日19:00前将有关疑问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达至项目联系人处,采购人将对所提疑问以书面形式发至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位供应商,超过此时间所提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答复。 书面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4月1日19:00 电话:18197656947 联系人:王琼 |
其他补充条款: 招标文件中加黑加粗的重要条款会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因审查文件不仔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视为对招标文件的不响应导致废标的,供应商自行负责; 自获取(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因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等因素)引起的一切后果! (1)验收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进行验收。(2)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货物在运输或邮寄途中发生毁损或丢失,由乙方负责。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
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名称 | 审查项目 | 结论 | |||||||||
投标人名称 | 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2022年1-3月任意两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如法人本人参加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 具有税务局开具2022年1-3月任意两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 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 财务状况报告: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 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通过打“√”,未通过打“×” |
注: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监督人将认定该谈判人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谈判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谈判
第5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参数规格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规格及参数 | 数量 | 村 |
人居环境整治 | 榆树 | 60公分以上、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20000(株) | 8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红枣树嫁接改造蟠枣 | 骏枣360亩,约45株/亩,接穗约6个/株,接穗共计约97200个、无病虫害 | 360 (亩) | 3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红枣树嫁接改造蟠枣 | 骏枣147亩,约77株/亩,接穗约6个/株;灰枣253亩,约265株/亩,接穗约4个/株,接穗共计约336094个、无病虫害 | 400(亩) | 7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葡萄苗 | 2年生带营养袋新郁葡萄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3500(株) | 4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葡萄苗 | 2年生带营养袋新郁葡萄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1430(株) | 5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葡萄苗 | 2年生带营养袋新郁葡萄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1000(株) | 9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葡萄苗 | 2年生带营养袋新郁葡萄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2610(株) | 11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石榴 | 2年生田皮亚曼红石榴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10000(株) | 4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石榴 | 2年生田皮亚曼红石榴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715(株) | 5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石榴 | 2年生田皮亚曼红石榴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3000(株) | 8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石榴 | 2年生田皮亚曼红石榴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1000(株) | 9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石榴 | 2年生田皮亚曼红石榴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415(株) | 11村 |
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说 明
采购人应对招标货物提出详细的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详见清单)。
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3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若第一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具体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30%,2022年8月份成活率达到百分之85,验收后付总合同价的60%合同价最后10%审计完成后一次付清
5、招标价格含:货物本身价格、装卸、运输、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中标单位必须向业主提供发票)
6、验收单位: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
7、联系人:周军宝 联系电话:18009988409
第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评标依据
1、评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
2、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评标办法。
3、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委员会
招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并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质疑、评价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对认为需要(不是所有)的投标人进行询标,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询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询问答疑的内容做出书面答复。
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澄清答复不得对投标的价格、技术指标和参数等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1.供货期及付款方式;
2.供货服务能力;
3.产品的质量和适用性;
4.配套服务设备的安全性;
5.提供服务的能力;
6.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
7.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有关服务的费用;
8.发货到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
9.其他特殊因素(如节能、安全和环保等)。
五、评标过程的保密
1、开标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建议等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其进行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 及本项目招标有关规定的活动时,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六、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金额为准。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最低报价,不作为是否中标的依据。
4、招标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7、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9、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0、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投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的投标。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1、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2.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 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 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小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补正。拒 绝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1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
14、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出现计算性错误,投标文件正本是否由投标代表按规定签名,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是否提供投标保证金。
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和技术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七、谈判程序及说明
1、评审过程
1.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1.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
1.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1.3.1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相关服务,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1.3.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1.3.3谈判小组针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
当供应商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 1 项的或者未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报价无效。
1.3.4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谈判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1.4 谈判
1.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注:符合性审查表、商务审查表、服务需求参数符合表中内容为不可谈判内容、现场不可澄清内容。
1.4.2谈判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3谈判实行 两 轮报价法,第 二 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二轮报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特别说明:所有投标单位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审查、技术参数审查合格之后才进入二轮报价。
八、本项目单一产品采购包投标产品相同品牌和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投标处理方法:针对本项目,如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则将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适用。
8、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供应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1 | 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
3 | 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2022年1-3月任意两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如法人本人参加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 |||
4 | 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 |||
5 | 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2022年1-3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 |||
6 | 财务状况报告: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
7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9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
10 |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 |||
结论 |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 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初步评审—响应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 投标企业名称 | ||||
评审内容 | 1 | 2 | 3 | … | |
1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 ||||
2 | 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购买招标文件时不一致,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 ||||
3 | 对招标文件主要条款和承诺存在重大出入或保留; | ||||
4 |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 | ||||
5 |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 | ||||
6 |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装订、印鉴及签字; | ||||
7 | 投标文件中招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8 |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预算价的; | ||||
9 | 供应商有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情况; | ||||
10 | 未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为无效投标。 |
说明:
(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审查表 | ||||
审查事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
谈判文件条款(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 | 本项目要求 | |||
中小企业投标要求(1.3.6) | 本项目适用 | |||
联合体投标规定 (1.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的关联性 (1.5) | 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
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为(1.5) |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 |||
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8.1) | 投标人对所投分包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 |||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11.4) |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
投标保证金(12.1)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13.1) |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内 | |||
投标文件的装订方式(14.3) |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 | |||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 (14.2、14.4) |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接受价格的算术修正(20.3)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 |||
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要求(20.6) | 本项目不适用 | |||
未发现串通投标(22.2) | 未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 |||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22.2) |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投标人能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2.2)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 |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
技术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事项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
招标文件要求 | 条款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货物需求一览表 | 第五章 | |||
结 论 |
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KSBCX-(TP)2022-02号
第三册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请参照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1.2.1 货物名称: ;
1.2.2 货物数量: ;
1.2.3 货物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支付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按合同约定 ;
1.5.2 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3 交付方式: 按1.4.1执行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5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 通知和送达
2.18.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 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9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0.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20.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1 履约保证金
2.21.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
2.21.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21.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2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KSBCX-(TP)2022-02号
第一册
采 购 人: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发 出 日 期:2022年3月30日
目 录
第1章 投标人须知1
一 总 则1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
2.资金来源2
3.投标费用2
4.适用法律2
二 招标文件2
5.招标文件构成2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2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3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3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3
9.投标文件构成3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3
11.投标报价4
12.投标保证金4
13.投标有效期5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5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5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5
16.投标截止6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6
五 开标及评标6
18. 开标6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7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7
21.投标偏离8
22.投标无效8
23.比较与评价9
24.废标9
25.保密原则9
六 确定中标9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9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10
28.采购任务取消10
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10
30.签订合同10
31.履约保证金10
32.中标服务费10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10
34.廉洁自律规定11
35.人员回避11
36.质疑与接收11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2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13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13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15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15
1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18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19
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20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21
6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23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4
8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25
9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投标文件格式四)26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27
1 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五)28
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错误!未定义书签。
3 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31
4 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32
5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33
6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34
7-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35
7-2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36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37
8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38
9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3章 投标邀请39
第4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5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49
第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51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61
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为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在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本项目的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3.5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6 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且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 如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1.4.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7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一经发现,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最高限价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招标文件分为三册共7章,内容如下:
第一册
投标人须知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竞争性谈判公告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三册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5.2如本文件的前后内容不一致,以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任何要求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潜在报价人,均应在递交报价文
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单位,或在谈判过程中向谈判小组提出。
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另有规定。
8.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某一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3 无论招标文件第5章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规格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构成
9.1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有效性,以使其报价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技术规格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或分类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标准。
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下列方式填写:
11.3.1 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的出厂价(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安装、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和培训等费用;
11.3.2 货物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费和保险费用。
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2.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的;
(2)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后不按本须知第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的;
(5)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12.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原件。
12.4投标人未按本须知第12.1和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4.1 采用电汇形式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
12.4.2 采用支票形式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2.6.1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12.6.2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人应及时联系保证金收受机构办理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
12.6.3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不予退回。
12.7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相应责任。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日。
13.2为保证有充分时间签订合同,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及时无息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递交竞争性谈判文件正本(一本)、副本(三本)和电子文档(1个),开标一览表1份每份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4.3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谈判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文档两份,开标一览表1份,邮寄、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报价文件概不接受。
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商务部分装订成一册。
15.2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5.3 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的,将被拒绝接收,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16.投标截止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延迟投标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16.3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 |||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
接收单位 | |||
接收人签字: |
17.3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4在投标截止期之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投标人主动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开标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期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少于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前1个工作日至投标截止后1小时的期间内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1 不良信用记录指: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点击总公司-网页打印页)、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违法违规行为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查询及记录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
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如一个分包内只有一种产品,不同投标人所投产品为同一品牌的,按如下方式处理:
20.4.1 如本项目使用最低评标价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2 如本项目使用综合评分法,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0.5 如一个分包内包含多种产品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载明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第20.4条规定处理。
20.6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六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偏离
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离的不正规或不一致。
22.投标无效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本须知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款的偏离,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22.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下情形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规定,并以醒目的方式标明)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比较与评价
23.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本标段不适用。
24.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原则
25.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 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第28条规定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投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采购人的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28.采购任务取消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9.中标通知书和招标结果通知书
29.1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29.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3 招标结果通知书和中标通知书同时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将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签订合同
30.1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31.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1)。
31.2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2)。
31.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中标服务费
中标人须按照投标须知资料表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33.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3.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3.2 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3.2.1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3.2.2 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3.2.3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34.廉洁自律规定
34.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操纵政府采购活动。
34.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4.3 为强化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监督电话和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5.人员回避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6.质疑与接收
36.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纸质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的、重复提出的、分次提出的或内容、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6.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中标后开具)
致: (买方名称)
号合同履约保函
本保函作为贵方与(卖方名称)(以下简称卖方)于 年 月 日就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下提供(货物名称)(以下简称货物)签订的(合同号)号合同的履约保函。
(出具保函的银行名称)(以下简称银行)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让人无追索地向贵方以(货币名称)支付总额不超过(货币数量),即相当于合同价格的 %,并以此约定如下:
1.只要贵方确定卖方未能忠实地履行所有合同文件的规定和双方此后一致 同意的修改、补充和变动,包括更改和/或修补贵方认为有缺陷的货物(以下简称违约),无论卖方有任何反对,本行将凭贵方关于卖方违约说明的书面通知,立即按贵方提出的累计总额不超过上述金额的款项和按贵方通知规定的方式付给贵方。
2.本保函项下的任何支付应为免税和净值。对于现有或将来的税收、关税、收费、费用扣减或预提税款,不论这些款项是何种性质和由谁征收,都不应从本保函项下的支付中扣除。
3.本保函的条款构成本行无条件的、不可撤销的直接责任。对即将履行的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贵方在时间上的宽限、或由贵方采取的如果没有本款可能免除本行责任的任何其它行为,均不能解除或免除本行在本保函项下的责任。
4.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期满前完全有效。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字人签名:
公章: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政府采购履约担保函(项目用)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 (以下简称供应商)于 年 月 日签定编号为 的《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约定,供应商应在 年
月 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 %数额为 元(大写 ),币种为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完工期限届满后 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 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 工作日内进行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投标文件格式
1、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 、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一);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5、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及完税证明;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8、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提供制造厂家的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备注:所有投标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
2、 竞争性谈判首轮报价一览表(现场不唱标)
项目名称: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项目(二次)编号: 号
总报价 | 小写: (元),大写: |
服务期限 | (日历日) |
服务地点 | |
谈判文件认同程度 |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2、首轮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超过预算价即废标,首轮报价不进行公开唱标。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开标一览表需单独密封
3、竞争性谈判最终承诺报价一览表
(现场填写,无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项目名称: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项目(二次)编号: 号
总报价 | 小写: (元),大写: |
服务期限 | (日历日) |
服务地点 | |
谈判文件认同程度 |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保留两位小数。
2、二轮报价不需装订在投标文件中,二轮报价现场填写,现场进行唱标。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2.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二,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的(合同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说明:
1、如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章。
2、如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6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文件格式三),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三)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7 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
说明:1.按照投标人须知资料表中的规定提供复印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9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投标人须知资料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字)。
3.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0 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投标文件格式四,本项目不适用)
致:采购代理机构
我们(制造商名称)是按(国家名称)法律成立的一家制造商,主要营业地点设在(制造商地址)。兹指派按(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主要营业地点设在(经销商地址)的(经销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的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代表我方办理贵方 (招标编号) 投标邀请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 (经销商名称) 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须的事宜,具有替换或撤销的全权。兹确认 (经销商名称) 或其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地办理一切事宜。
(4)我方于 年 月 日签署本文件, (经销商名称) 于 年 月 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制造商名称:(盖章)
签字人职务和部门:
签字人姓名:
签字人签名:
11 商务及技术文件
1、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格式五)
2、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3、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4、货物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5、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6、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
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7-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7-2《制造商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9、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备注:所有投标单位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制作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如有不足,请自行补充提供
12 谈判书(谈判文件格式五)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并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供货物的投标总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占投标总价 %。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3)联合体中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联合体中的小型、微型企业之间 (存在、不存在)投资关系(如果是联合体的话)。
(4)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7)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向贵方一次性支付中标服务费。
(8)按照贵方可能要求,提供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9)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名称(全称)-----------------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投标人单位章-------------------------
日期-------------------------------
13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应使用(投标文件格式三),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三)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14 首轮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名称 | 品牌、型号和规格 | 数量 | 原产地 | 制造商名称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1. | 服务名称 | |||||||
2. | 备品备件 | |||||||
3. | 专用工具 | |||||||
4. | 安装、调试、检验 | |||||||
5. | 培训 | |||||||
6. | 技术服务 | |||||||
总价: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货物填写一份该表。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应另页描述。
4.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15 首轮服务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所投货物品牌型号 | 主要规格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其它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注:1、 各项货物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2、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写清楚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品牌、型号。
16 技术规格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货物名称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规格 | 投标规格 | 偏离 | 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17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投标人(盖单位章):
18-1 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本企业(单位)郑重声明下列事项(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本企业(单位)为直接投标人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本单位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本企业(单位)为代理商,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后附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
3、□本企业(单位)为联合体一方,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本企业(单位)提供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 ___
日 期:____________
18-2 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本企业(单位)作为______单位的______ 项目的设备制造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有关规定,作出如下声明:
本企业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本企业 (请填写:是、不是)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为 (请填写:是、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企业(单位)提供本企业(单位)制造的货物。
本企业(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本声明函经制造商和投标人共同盖章生效。
制造商名称(盖单位章):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 ___
日 期:____________
18-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名称(盖单位章):______________
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20 关于对本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资料真实性的承诺
至: (项目、包段名称)评标委员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 (项目、包段名称) 的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 (项目、包段名称) 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所提供资料真实性作如下承诺:
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或竞争性谈判)要求,在编制本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时,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料全部真实和正确,并对提供的所有资料(资格、其他材料等)的真实性负责!
对提供的全部资料中有存在不真实(伪造或租借等虚假资料)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有效的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21 关于对本投标文件(响应文件)中服务的承诺
承 诺 书
至:(项目、包段名称)采购人
根据巴楚县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的招标文件的要求,我公司在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投标中作如下承诺:
若我方中标,我公司将严格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的技术保障措施:
施工方对各有关工序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定期进行技术、质量培训,并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特殊工种要专业培训,持证上岗。职工转岗、改变工艺、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前也要进行培训,未经过培训者不准上岗。熟悉、审核施工图纸,参加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按监理工程师要求,编制和优化施工组织设计,制定施工计划,安排好施工顺序。做好技术交底和技术培训工作。 配备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并按规定进行校验。安排好原材料的基础试验工作。确定施工范围,按规定进行围挡,整理施工场地,清除地面、地下障碍物,调查地下管线的走向,落实地下管线的保护措施。 按批准的总平面图布置生产、生活、临时水电线路等临时设施,确定材料、设备和土方运输路线。做好场区的临时排水、车辆、车轮冲洗沟槽设施及场地、道路硬化,临时排浆排水工作。落实季节性施工措施。 做好防洪、防火的安全措施。制定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制定消防、保卫、健康措施。
对提供的承诺如有违反的情形,将无条件接受任何处罚,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全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有效的联系方式:
年 月
22 其 他 文 件
1、供应商针对报价需说明的其他文件。
2、本次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和需要说明的问题。
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KSBCX-(TP)2022-02号
第二册
第3章
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
竞争性谈判公告
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委托对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
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
2、采购编号:KSBCX-(TP)2022-02号
3、采购内容及预算价:苗木一批,1040405.00元(壹佰零肆万零肆佰零伍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三证合一);
3.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资格证明,法人本人参与投标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
4. 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2022年1-3月任意两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如法人本人参加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5.投标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附网上查询截屏加盖公章)
6.投标单位(投标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7.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谈判文件的获取时间:2022年3月30至2022年4月1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9;00)
地点;新疆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获取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2022年4月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地点:巴楚县迎宾大道隆城酒店10楼会议室,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与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联系。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六、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军宝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18009988409
2、代理机构名称: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明升国际B幢1313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琼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197656947
3.监督单位:巴楚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陈丽芳
监督投诉电话:0998-6210069
地 址:巴楚县财政大楼6楼
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30日
第4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本招标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1 | 采购人: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地 址: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 电 话:18009988409 |
2 | 采购代理机构: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喀什市克孜都维路明升国际B幢1313 联系人: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电话:18197656947 |
3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9投标保证金打款凭证或者缴款回单。 备注:为优化采购活动程序,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在资格审核环节不要求供应商提供。 |
5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是、否) |
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是、否) |
7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否(是、否) |
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 | 项目预算金额:1040405.00元(壹佰零肆万零肆佰零伍元整) 本项目最高限价:1040405.00元(壹佰零肆万零肆佰零伍元整); |
10 | 如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个包 |
11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20000.00元(贰万元整) 开户行名称:新疆卓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喀什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市人民西路支行 银行账号:108270990635 1、由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且不得以分公司的名义转账; 投标人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银行汇票或电汇单到我公司财务室(财务电话18299696650)换保证金收据; 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22年4月2日下午15:30(北京时间)之前,超过时间则不予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
12 |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
13 | 响应文件: 1、开标一览表一份(单独密封) 2、正本一份副本三份(正副本分别密封装订),并在密封袋右上角标明“正本”字样,正本需法定代表人在右下角逐页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副本密封在一起),并在密封袋右上角标明“副本”字样; 3、提供响应文件电子版(U盘)两份(单独密封) 4、正、副本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一律不退。 注:未按照上述1-4条所要求的内容、密封、封装的视为不响应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 |
14 | 封套上按以下格式写明: 项目名称:本采购项目、包段全称 招标人名称: . 响应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投标人名称: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电话: (法人签字并加盖法人章) .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未按照上述格式密封、封装的视为不响应文件要求,投标将被拒绝。 |
15 | 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2日15:30时 |
16 | 开标时间:2022年4月2日15:30时 开标地点:巴楚县迎宾大道隆城酒店10楼会议室 |
17 | 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
18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叁家 |
19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否 (是、否) |
20 | □不要求 þ要求。履约保证金的形式: 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合同签订后3日内按照合同价10%打到甲方账户,待验收完成后履约保证金直接转为质保金,一年后补充苗木达到验收标准全额退回。 |
21 | 中标服务费:按1982号文收取,经与委托方协商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 支付形式: 电汇、网银 支付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
22 |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否(是、否) |
23 |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邮箱:0998-6210069 |
24 | 接收部门:巴楚县人民政府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98-6210069 通讯地址:巴楚县迎宾路财政大厦六楼 |
25 | 供应商如有疑问,于2022年4月1日19:00前将有关疑问以书面形式(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送达至项目联系人处,采购人将对所提疑问以书面形式发至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每位供应商,超过此时间所提疑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均不予答复。 书面提问截止时间:2022年4月1日19:00 电话:18197656947 联系人:王琼 |
其他补充条款: 招标文件中加黑加粗的重要条款会导致投标无效,供应商因审查文件不仔细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视为对招标文件的不响应导致废标的,供应商自行负责; 自获取(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供应商应确保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一直保持有效和畅通,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因供应商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效或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等因素)引起的一切后果! (1)验收单位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 进行验收。(2)货物包装应符合国家标准,以保证货物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损伤。货物在运输或邮寄途中发生毁损或丢失,由乙方负责。在运输途中、交货前、卸货中发生人身伤害或货物受损的,由乙方负责承担。 招标文件前后不一致的,以前附表为准 |
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名称 | 审查项目 | 结论 | |||||||||
投标人名称 | 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2022年1-3月任意两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如法人本人参加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 具有税务局开具2022年1-3月任意两个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 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 财务状况报告:2020年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 针对本项目的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通过打“√”,未通过打“×” |
注:如果资格评审中有一项不满足审查标准的,监督人将认定该谈判人不通过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阶段评审。并且不允许谈判人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谈判
第5章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参数规格
序号 | 项目类别 | 项目名称 | 规格及参数 | 数量 | 村 |
人居环境整治 | 榆树 | 60公分以上、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20000(株) | 8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红枣树嫁接改造蟠枣 | 骏枣360亩,约45株/亩,接穗约6个/株,接穗共计约97200个、无病虫害 | 360 (亩) | 3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红枣树嫁接改造蟠枣 | 骏枣147亩,约77株/亩,接穗约6个/株;灰枣253亩,约265株/亩,接穗约4个/株,接穗共计约336094个、无病虫害 | 400(亩) | 7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葡萄苗 | 2年生带营养袋新郁葡萄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3500(株) | 4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葡萄苗 | 2年生带营养袋新郁葡萄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1430(株) | 5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葡萄苗 | 2年生带营养袋新郁葡萄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1000(株) | 9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葡萄苗 | 2年生带营养袋新郁葡萄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2610(株) | 11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石榴 | 2年生田皮亚曼红石榴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10000(株) | 4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石榴 | 2年生田皮亚曼红石榴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715(株) | 5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石榴 | 2年生田皮亚曼红石榴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3000(株) | 8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石榴 | 2年生田皮亚曼红石榴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1000(株) | 9村 | |
果树苗木采购 | 石榴 | 2年生田皮亚曼红石榴苗、主根粗,须根多、无病虫害 | 415(株) | 11村 |
二、技术规格及要求
说 明
采购人应对招标货物提出详细的技术规格及相关要求(详见清单)。
1、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3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若第一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取消中标资格,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供货(具体按双方合同约定执行)
4、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的30%,2022年8月份成活率达到百分之85,验收后付总合同价的60%合同价最后10%审计完成后一次付清
5、招标价格含:货物本身价格、装卸、运输、服务、税费等所有费用。(中标单位必须向业主提供发票)
6、验收单位:巴楚县夏马勒乡人民政府及相关单位。
7、联系人:周军宝 联系电话:18009988409
第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
一、评标依据
1、评标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法》以及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法令、法规。
2、评标的依据是招标文件及其补充通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以及本评标办法。
3、本次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交易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二、评标委员会
招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规定并在招标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组建评标委员会,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招标人代表组成。评标委员会依法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质疑、评价和比较,向招标人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将对认为需要(不是所有)的投标人进行询标,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有责任按照招标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指派专人进行答疑和澄清。询标时投标人代表应作书面记录,并对询问答疑的内容做出书面答复。
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澄清答复不得对投标的价格、技术指标和参数等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澄清文件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对投标文件的评估和比较
1、对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
2、除考虑投标价格外,还应考虑以下因素:
1.供货期及付款方式;
2.供货服务能力;
3.产品的质量和适用性;
4.配套服务设备的安全性;
5.提供服务的能力;
6.零备件、专用工具及相关服务的费用;
7.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有关服务的费用;
8.发货到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输、保险及其他费用。
9.其他特殊因素(如节能、安全和环保等)。
五、评标过程的保密
1、开标后,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的有关资料以及中标建议等评标委员会成员或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发现其进行力图影响评标结果的不符合《政府采购法》 及本项目招标有关规定的活动时,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六、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出的总价金额为准。
2、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3、投标最低报价,不作为是否中标的依据。
4、招标方不接受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投标报价或优惠方案。
5、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6、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将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
7、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所有有效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作无效投标处理。
8、投标人不得误导、干扰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活动,否则其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9、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审查并逐项列出投标文件的全部投标偏差。投标偏差分为重大偏差和细微偏差。
10、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投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和保留的投标。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范围和质量,或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的 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11、下列情况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没有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
2.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有上述情形之一的,为未能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2、细微偏差是指投标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要求,但在个别地方提供了不完整 的技术信息和数据等情况,并且补正这些遗漏或不完整不会对其他投标人造成不公平的 结果。细微偏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存在细小偏差的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以书面形式予以补正。拒 绝补正的,在详细评审时可以对细微偏差作不利于该投标人的量化。
13、评标委员会否决不合格投标后,因有效投标不足三个使得投标明显缺乏竞争性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将作流标处理。
14、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审查
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检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出现计算性错误,投标文件正本是否由投标代表按规定签名,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格式要求,是否提供投标保证金。
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评标委员会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财务和技术能力。如果确定投标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3.评标委员会判断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响应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4.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消不符合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七、谈判程序及说明
1、评审过程
1.1 第一阶段:资格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的商务部分中的资格证明(包括信用情况)、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并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
1.2 第二阶段: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以及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同时,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
1.3 第三阶段:技术和商务评审
1.3.1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相关服务,记录实质性响应、技术偏离等事项,进行技术部分评审。
1.3.2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报价、业绩等,记录相关事项,进行商务部分评审。
1.3.3谈判小组针对技术部分进行评审,对属于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必须提出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的事实依据,并出具不合格或者报价无效说明,供应商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签字确认的,不影响谈判小组作出的不合格或报价无效的裁定。
当供应商实质性条款不满足、非实质性条款负偏离超过 1 项的或者未提供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技术支持资料时,其报价无效。
1.3.4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谈判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小组判断响应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响应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因素。未响应实质性条款的,谈判小组有权确定其报价无效,供应商不能通过修正、撤销或者澄清不符之处而使其报价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报价。
1.4 谈判
1.4.1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确定参加谈判供应商的谈判顺序。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注:符合性审查表、商务审查表、服务需求参数符合表中内容为不可谈判内容、现场不可澄清内容。
1.4.2谈判文件应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4.3谈判实行 两 轮报价法,第 二 轮报价为最终报价。供应商的公开唱价为第二轮报价,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后一轮报价不得高于其前一轮报价,否则谈判小组有权据此确定其为无效报价,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
特别说明:所有投标单位经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商务审查、技术参数审查合格之后才进入二轮报价。
八、本项目单一产品采购包投标产品相同品牌和非单一产品采购包核心产品相同品牌的投标处理方法:针对本项目,如多家投标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了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则将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适用。
8、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和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服务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狱企业必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等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后参与评审。
初步评审—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评审内容 | 供应商 | ||
序号 | 评审内容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是否合格 |
1 | 具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副本; | |||
2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 |||
3 | 被委托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法人或正式员工,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单位2022年1-3月任意两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如法人本人参加只需提供法人身份证明) | |||
4 | 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 |||
5 | 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2022年1-3月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完税证明); | |||
6 | 财务状况报告:2020或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 |||
7 | 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
8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9 |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
10 | “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询纪录。 | |||
结论 |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2. 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初步评审—响应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 投标企业名称 | ||||
评审内容 | 1 | 2 | 3 | … | |
1 |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在同一项目中同时投标; | ||||
2 | 供应商名称或组织机构与购买招标文件时不一致,未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 ||||
3 | 对招标文件主要条款和承诺存在重大出入或保留; | ||||
4 |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份数,正本1份、副本3份; | ||||
5 | 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填写,无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情况; | ||||
6 | 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装订、印鉴及签字; | ||||
7 | 投标文件中招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 ||||
8 | 投标报价超出招标预算价的; | ||||
9 | 供应商有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情况; | ||||
10 | 未提供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
结论:是否通过评审 未通过初步评审的,为无效投标。 |
说明:
(1)上述各项中用“√”表示通过,“×”表示不通过;
(2)上述各项中如有一项为“×”,则结论为“×”,表示该投标文件中存在重大偏差,不能通过初步评审;评委对某一分项评审认为不合格时,必须要写明原因。
(3)投标文件最终合格与否,以所有评委的评审意见中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定论。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
商务符合性审查表 | ||||
审查事项 | 投标人名称及审查情况 | |||
谈判文件条款(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资料表条款号) | 本项目要求 | |||
中小企业投标要求(1.3.6) | 本项目适用 | |||
联合体投标规定 (1.4)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的关联性 (1.5) | 在同一标包内,单位负责人为非同一人或者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 |||
未发现影响采购人决策行为(1.5) |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未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 |||
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求(8.1) | 投标人对所投分包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 | |||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11.4) |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 | |||
投标保证金(12.1) | 符合谈判文件要求 | |||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13.1) | 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60日历日内 | |||
投标文件的装订方式(14.3) | 所有投标文件采用不可拆装的胶订方式装订 | |||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 (14.2、14.4) | 按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 |||
接受价格的算术修正(20.3) |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 | |||
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要求(20.6) | 本项目不适用 | |||
未发现串通投标(22.2) | 未与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 | |||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22.2) | 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投标人能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 |||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22.2) |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 |||
结论:通过评审打“√”,未通过评审打“×” |
★备注:如果投标文件中有一项未通过上述审查标准,评标委员会将认定整个投标文件未响应谈判文件而予以废标处理。
技术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事项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
招标文件要求 | 条款号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货物需求一览表 | 第五章 | |||
结 论 |
巴楚县乡村振兴建设-夏马勒乡示范乡镇建设项目苗木采购(二次)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KSBCX-(TP)2022-02号
第三册
第7章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请参照货物类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订立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
(货物类)
第一部分 合同书
项目名称:
甲方:
乙方:
签订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采购人名称) 以 (政府采购方式) 对 (同前页项目名称) 项目进行了采购。经 (相关评定主体名称) 评定, (中标供应商名称)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 (采购人名称) (以下简称:甲方)和 (中标供应商名称) (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
1.1 合同组成部分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
1.1.1 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
1.1.2 中标通知书;
1.1.3 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
1.1.4 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
1.1.5 其他相关采购文件。
1.2 货物
1.2.1 货物名称: ;
1.2.2 货物数量: ;
1.2.3 货物质量: 。
1.3 价款
本合同总价为:¥ 元(大写: 元人民币)。
分项价格:
序号 | 分项名称 | 分项价格 |
总价 |
1.4 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
1.4.1 付款方式: 按合同约定支付
1.4.2 发票开具方式: 。
1.5 货物交付期限、地点和方式
1.5.1 交付期限:按合同约定 ;
1.5.2 交付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1.5.3 交付方式: 按1.4.1执行 。
1.6 违约责任
1.6.1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交付货物,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交付货物一日的应交付而未交付货物价格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交付货物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
1.6.2 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 %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 %;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6.3 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
1.6.4 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5 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
1.6.6 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
1.7 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 种方式解决:
1.7.1 将争议提交 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
1.7.2 向 (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中选出的人民法院名称) 人民法院起诉。
1.8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
甲方: 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或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
约定送达地址: 约定送达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开户名称:
开户账号: 开户账号:
第二部分 合同一般条款
2.1 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
2.1.1 “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2.1.2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供应商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供应商的价格。
2.1.3 “货物”系指中标供应商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交付的一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机械、仪表、备件、计算机软件、产品等,并包括工具、手册等其他相关资料。
2.1.4 “甲方”系指与中标供应商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
2.1.5 “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交付货物的中标供应商;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6 “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或者安装的地点。
2.2 技术规范
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
2.3 知识产权
2.3.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
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4 包装和装运
2.4.1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交付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货物的包装方式,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有必要,包装应适用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等一切风险均由乙方承担。
2.4.2 装运货物的要求和通知,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5 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
2.5.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交付的货物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
2.5.2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
2.6 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
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7 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
2.7.1 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
2.7.2 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
2.7.3 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
2.8 质量保证
2.8.1 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
2.8.2 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
2.9 货物的风险负担
货物或者在途货物或者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0 延迟交货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付货物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交货的具体时间。
2.11 合同变更
2.11.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
2.11.2 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2 合同转让和分包
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
2.13 不可抗力
2.13.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2.13.2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2.13.3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
2.13.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2.14 税费
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2.15 乙方破产
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2.16 合同中止、终止
2.16.1 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16.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17 检验和验收
2.17.1货物交付前,乙方应对货物的质量、数量等方面进行详细、全面的检验,并向甲方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约定的文件;货物交付时,乙方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组织验收,并可依法邀请相关方参加,验收应出具验收书。
2.17.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
2.17.3 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用条款。
2.18 通知和送达
2.18.1 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 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
2.18.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
2.19 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合同的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20 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
2.20.1 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
2.20.2 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21 履约保证金
2.21.1 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不超过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
2.21.2 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或者货物质量保证期届满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
2.21.3 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2.22 合同份数
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部分 合同专用条款
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
条款号 | 约定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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