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三航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重庆求精中学项目部干混砂浆采购询价函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hjxj-07-202405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圣文135056675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交三航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求精中学项目干混砂浆询价函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施工需要询价采购一批干混砂浆(编号:SHJXJ-07-2024053(干混砂浆)),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2024 102317:00时前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要求投标人具备真实有效的职业健康体系证书(ISO 45001)、环境体系证书(ISO14001)、质量体系证书(ISO 9001)、绿色建材产品认证证书等。

2)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近三年审计报告或主要财务报表/开户行许可证。

3)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的合格物资供方,有3年同类工程干混砂浆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4)信誉要求:要求投标人提供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列入中交集团或三航局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3、 标的干混砂浆

4、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质保书随货交需方收货联系人

5、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6、 预计供货时间暂定202410-施工结束

7、 交货地点重庆市渝中区河运路中交三航局求精中学河运校区工程项目部。 

8、 计量及验收方式检斤(过磅)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为准 

9、技术要求: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及环保要求并提供合格的绿色建材评价标识证书

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运供方负担运费,供方负责卸货以及搬运。 

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固定单价

12、定价机制:固定单价:在合同期内实际结算价格维持合同单价不变

13、付款方式

□先款后货          R结算后30日内付款  

□结算后60日内付款  □结算后90日内付款

R使用供应链金融产品

13.1支付方式默认为现金;若回款为承兑汇票或其他金融票据,按票据的贴现利率计算,贴息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开具着增值税专用发票。

13.2对账结算后按上述支付方式完成支付审批,及时将应付货款足额支付给中标单位。

13.3供货结束后,供方按双方签认的《收料回执单》上的实际供应数量及结算单价开具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开具发票日期起的7个日历天内将合法有效发票、《收料回执单》一并提交给需方。如因非需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供方提供票据不及时、票据不合法等)而造成需方任何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无法抵扣税费、税务滞纳金、罚金、处理过程中的任何费用支出等)则由供方全额承担并及时以现金形式赔偿给需方。供需双方以每月21日至次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办理结算并开具发票。需方在接到发票核对无误后1 个月内拨付结算金额的 70 %,剩余30%在供货完毕后6个月付清

14、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14.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合同总价0.5%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7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14.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

14.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4.4、履约保证金:卖方在签订合同前5个工作日内应提供金额等于合同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采用履约保函或者现金转账的形式。

履约保函:中标人属地授信银行直接开具保函,不得通过其他金融机构或公司(含担保公司)转开银行保函。银行保函必须为 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开具的无附加条件、见索即付的保函(6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中交三航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账    号:3100001309100059975

开 户 行:工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营业部

15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5.1投标人请于2024 102317:00时前通过(https://sp.iccec.cn/(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5.2投标人须认真阅读附件二《关于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处置流程》,出具附件三《信用承诺书》和附件四《合规声明》,与报价附件一并上传(报价时未出具信用承诺书及合规声明的,作废标处理,中交集团内部单位和集团红名单企业无需出具)。

16、开评标:招标人于 2024 102317:00 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以投标物资的计算不含税金额作为评审价进行排序,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7、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在 10 日内前来与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8.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10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中交三航局第九工程有限公司 

 址: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163号-1号右面部分

联系人: 李圣文/吉晓辉

联系电话:18189697008/13505667580

20241018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