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泽普县设施特色水产养殖建设项目(EPC+O)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3/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65312424032200220001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泽普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蔡志奎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城基宏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江硕苇18299727702
标书截止时间2024/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15
公告正文
泽普县设施特色水产养殖建设项目(EPC+O)
发布时间:2024-03-26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泽普县设施特色水产养殖建设项目(EPC+O)
( 65312424032200220001)
一、招标条件
本 泽普县设施特色水产养殖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12424032200220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泽普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泽普县
2.项目规模: (1)新建连栋薄膜温室(养虾)大棚1座,建设面积42489.44平方米(60亩)。单座跨度16m,开间4m,肩高2.5m,顶高5m,单座16跨42开间,单座面积60亩;共配套商品虾标苗池40套。(2)配套框架结构的管理用房320平方米。(3)配套蓄水池及循环水处理池3座,每座面积420平方米,共计1260平方米。(4)配套昆虫养殖和微生物菌落培养及水循环系统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2424032200220001001
标段(包)名称: 泽普县设施特色水产养殖建设项目(EPC+O)
招标范围: 设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图送审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预算审查配合服务、竣工图编制等工作,以及设计协调服务,配合专家评审等工作。
施工招标范围——经业主确认的本工程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的施工(包工、包料、包设备、包采购、包工期、包质量、包造价控制、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包劳保、包验收、包保修。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包资料整理、包施工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运营招标范围——整体项目进行运营,运营期 20 年,运营期间的所有费用均由运营单位负责。运营期满后,①另行商议是否续签合同;②向业主办理移交手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设计资质要求:[综合类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运营单位:必须为有能力的水产养殖单位,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施工单位提供);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3年的。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为注册建造师,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具备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执业资格或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运营单位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运营单位在职人员,并配备相关人员。(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可由同一人担任)
3.投标其他条件:1、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1)施工业绩要求: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施工;(2)设计业绩要求: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3)工程业绩认定标准:建筑工程,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及竣工验收报告复印件。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
(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建设规模相似、结构类型、使用功能相同相同的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近5年(指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项类似工程项目(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财务要求: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则需提供牵头人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4、其他人员要求(如有):施工管理人员总数不少于6人,至少包括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等,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及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提供网络截图加盖联合体牵头人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将截图放入投标文件中。
6、其他要求: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首次委托运营期限为20年(不含建设期90天),建设项目验收交付后运营单位开始运营,运营企业自行配备相应人员,运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03月26日到 2024年04月15日
2.获取方式: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04月15日 10:30
2.递交方法: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www.ggzykashi.cn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4月15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
3.开标地点: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的澄清说明、变更通知等文件均以电子的形式在喀什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的投标人,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本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泽普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城基宏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监督机构:泽普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
联 系 人:蔡志奎 | 联 系 人:江硕苇 | 联 系 人:赵喜良 |
电 话:13579086675 | 电 话:18299727702 | 电 话:0998-8248010 |
2024年03月26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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