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兴联商品房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经备案编号为开发改备【2020】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长沙市城北置业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工程总承包(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兴联商品房开发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2、建设地点:长沙市开福区;
2.3、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兴联路以北,芙蓉北路以西区域,规划净用地面积约44亩。项目总建筑面积约15.86万平方米,计容面积约11.9万平方米,其中住宅及配套约8.3万平方米,商业约3.6万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3.96万平方米。工程造价约467635088.61元。(具体参照发包人提供的初设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工程造价:约467635088.61元。
2.5、工期要求:780日历天(最终以发包人具体要求为准。开工日期以监理下发开工令之日为准)。其中设计工期60日历天(设计工期具体所指接到发包人通知后,60个日历天内完成发包人认可的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审查备案),施工工期720个日历天(确保在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并达到房屋交付标准)。
2.6、招标范围:本项目全部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并对工程的设计、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具体范围如下:
(1)设计范围:除从市政开T至管井内水表的自来水公司专业深化设计部分、外线至配电间及低压部分中电力公司专业深化设计部分、燃气公司专业深化设计部分、有线电视以外的项目红线范围内所有施工图设计及BIM设计,包括但不限于①对初步设计进行优化,并完成施工图设计,包含住宅、商业及其配套设施的托儿所、社区用房、垃圾站等的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其中住宅智能化全部包含(含三网合一)、商业楼智能化仅包含桥架和预埋管(主干光纤到地下室竖井 ))、暖通(商业楼空调部分包含空调机房内空调热水锅炉、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水泵等设备及水管至水井主干管(含水井主干管)、屋顶冷却塔及配套管道等附件)、电梯、消防、人防、绿建、节能、装饰(包括但不限于外墙装饰、门窗、栏杆、幕墙、公共区域精装修等)、室外附属(包括但不限于园林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室外道路、室外排水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楼宇亮化、售楼部、样板房等所有施工图设计及项目BIM建模。②设计以及施工期间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审、技术交底、报批、报建、施工招标、施工期相关现场技术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等配合工作。③设计及施工过程中设计修改补充、设计变更;④本项目采用装配式及铝模施工工艺,承包人需按装配式相关文件及主管部门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及铝模深化设计;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设计工作。
(2)施工范围:除从市政开T至管井内水表(含水表)的自来水公司施工部分、外线至配电间(公变间、专变间)路由、高压电缆及配电房(公变、专变)高低压配电柜、配电房土建、设备接地等、0.4KV低压部分:公变配电间配电设备至表计(居民电表、商铺电表)部分路由及电缆等(专变配电间低压出线部分的电缆、桥架等在总包范围内)、燃气、有线电视以外的项目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①住宅、商业及其配套设施的托儿所、社区用房、垃圾站等的土建、给排水、电气照明、弱电(其中住宅智能化全部包含(含三网合一)、商业楼智能化仅包含桥架和预埋管(主干光纤到地下室竖井 ))、暖通(商业楼空调部分包含空调机房内空调热水锅炉、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水泵等设备及水管至水井主干管(含水井主干管)、屋顶冷却塔及配套管道等附件)、电梯、消防、人防、绿建、节能、装饰(包括但不限于外墙装饰、门窗、栏杆、幕墙、公共区域精装修等)、室外附属(包括但不限于园林景观、绿化、海绵城市、室外道路、室外排水及其他附属工程等)、楼宇亮化等红线范围内全部工作的材料设备采购及工程施工。②本项目住宅为装配式建筑,按BIM建模进行施工,装配式建筑构件采购、运输、装卸、成品保护和吊装、填缝等所有采购安装内容全部包含在本施工范围内。③满足项目实施的总承包管理服务。④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及结(决)算;缺陷期维护修复、工程保修。⑤工程总承包合同范围内的其他工作。
(3)采购范围:装配式构件、电梯、小区和楼栋标识标牌、空调设备(商业楼空调部分包含空调机房内空调热水锅炉、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水泵等设备及水管至水井主干管(含水井主干管)、屋顶冷却塔及配套管道等附件)、机电设备采购、消防设备、人防设备、垃圾站设施设备、雨水收集系统、充电桩、室外游乐及健身设施等合同约定内容所有的材料设备采购。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对所有分包方承担总承包管理及配合施工等职责,包含现场协调、分包合同签订、工程款支付、质量、进度、安全与文明施工管理等,确保项目整体目标的实现。
2.7、质量要求:设计符合国家、湖南省、长沙市、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及本项目设计需求,设计图纸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施工图的预算造价指标符合发包人招标控制价的总价指标要求;采购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质量标准及法律法规要求并满足招标人的功能需求;施工应达到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8、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9、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10、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11、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 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应当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其中: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企业入围业绩要求:
3.3.1类似工程施工资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7.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类似工程施工资格业绩证明资料同时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或竣工验收证明(由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盖章认可),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中建设单位签字的日期为准【如竣工验收备案表(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未体现建设单位签字之日的以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日期”栏中注明的时间为准】。
注:该类似工程施工资格业绩应当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湖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信用评价管理平台”或者“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其项目名称。
3.3.2类似工程设计资格业绩:投标人近三年内(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80天内为有效)至少具有一个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7.9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类似工程设计资格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有效时间以合同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
注:(1)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均可为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2)设计业绩、施工业绩可以为不同的建设项目;(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有关设计、施工的业绩以联合体中对应承担施工、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单位的条件为准。
3.4投标人项目管理专业人员要求:
3.4.1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具备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设计、施工等专业人员;施工项目部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招标时只要求配备施工项目经理(兼项目总负责人,下同)1人、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不接受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主要项目管理人员;
3.4.2 拟任施工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下同);
3.4.3拟任施工项目经理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的查询和证明方式:本省企业和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同时,请省外入湘企业提供企业所在地市州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未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同类职务证明或提供官方网站查询的相关信息的网页截图。
3.4.4省外企业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4.5拟任施工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6拟任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国家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与本单位一致。
3.6 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经理、施工技术负责人及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根据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中核查养老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疫情期间以及生产恢复期间,不核查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不需提供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参与投标的企业在投标文件中安排的关键岗位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人将依法处理。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由不超过两个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各方须明确具有施工资质且拟负责施工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资格审查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应由牵头单位出具授权委托书,并由牵头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对联合体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9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与上述单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或者有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
3.10编制项目申请书、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初步设计文件或方案设计的工程咨询服务单位或其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的。
3.11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预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全数入围;
4.2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并确定为入围单位的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参加后续投标程序。
4.3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设计部分参照国家和省相关文件制定;施工部分参照《湖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暂行办法》(湘建监督【2018】116号)中规定的“综合评估法(Ⅱ)”制定。
5.投标担保
5.1本项目不设投标保证金,采用投标承诺方式,具体承诺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投标函部分的“七、投标保证金”。
5.2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承诺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合格投标人,请从2020年9 月29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须先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网址: https://fwpt.csggzy.cn/)按相关操作说明办理CA数字证书,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后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6.3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20年10 月03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4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5投标人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下载最高投标限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10 月29日9:0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fwpt.csggzy.cn\)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7.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时长为40分钟。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请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kaifu.gov.cn、《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s://fwpt.csggzy.cn)上发布。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投投标监督机构为长沙市开福区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731-84558170。
10.其它
10.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CSGCZ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CSGCTF格式投标文件。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99(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10.2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标代理机构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提供。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实行公共资源交易事前信用承诺及简化市场主体信息入库流程的通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fwpt.csggzy.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沙市城北置业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开福区新河大厦
联 系 人:秦女士
电 话:0731-82676837
招标代理机构:中誉杰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岳麓区奥克斯广场环球中心B座25楼;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731-857183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