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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结果公告]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及助听器采购项目(三次)(第二包)BB2019ZFCGZ582流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07/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评审结果公告]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及助听器采购项目 (三次)(第二包)BB2019ZFCGZ582流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07/01】【阅读次数:73】
蚌埠市政府采购中心受蚌埠市残疾人联合会委托,于2020年6月10日发布公告,对假肢矫形器辅助器具及助听器采购项目(三次) (第二包) BB2019ZFCGZ582进行公开招标,于2020年6月30日9:00开标。项目因故流标。
流标原因:本次开标共4家投标单位参与,经评审,常州聪 惠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绍兴市顺耳听力技术设备有限公司、安徽力聚科技有限公司三家投标单位技术标评审不通过,有效投标家数不满足三家,该包流标。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网站咨询服务平台中的“投诉举报”栏提交。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其他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蚌埠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0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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