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6日,东莞唯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东莞唯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等相关规定,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东莞唯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企石镇企石东深路21号1号楼101室,地理坐标:东经114°3′8.844″,北纬23°2′29.523″。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占地面积4300m2,建筑面积4316m2,年设计加工生产汽车配件608.3504吨、年实际加工生产汽车配件474.5133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23年8月委托东莞市碧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唯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3年11月27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东环建【2023】13567号。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8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的范围为东莞唯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新建项目(一期),主要验收设备为注塑机7台、碎料机1台、混料机1台、烤炉1台、空压机1台、冷却塔1台,其余4台注塑机暂未进驻。
二、工程变动情况
项目实际建设工程情况与环评报告、环评批复一致,不属于重大变动情况。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雨水:项目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生活污水: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企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注塑成型冷却用水:项目注塑需要冷却成型,厂内设有1台冷却水塔,冷却用水均为普通的自来水,不直接接触需要冷却的物料。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二)废气
破碎工序:项目将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经碎料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碎料机放置在破碎房内。由于粉尘产生量较小,经车间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
注塑成型工序:项目将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臭气浓度设置在密闭区域内,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的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废水
雨水:项目雨污分流,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内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注塑成型冷却用水:项目注塑成型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生活污水: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经处理后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企石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二)废气
破碎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将产生的塑料边角料及次品经碎料机处理后回用于生产,碎料机放置在破碎房内。由于粉尘产生量较小,经车间加强通风后无组织排放,可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注塑成型工序: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注塑成型工序会产生少量有机废气、臭气浓度,设置在密闭区域内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经过处理后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厂区内的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的要求;未收集部分的臭气浓度排放经加强车间通风后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三)厂界噪声
根据监测报告可知,项目厂界昼间噪声监测值为55.7~56.9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一般固体废物经收集后交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纳入镇区环卫清运系统统一处理,并对垃圾堆放点进行消毒,消灭害虫,避免散发恶臭,孳生蚊蝇。
(五)污染物排放总量
项目生活污水排入东莞市企石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我国目前的环境管理要求,污水排放东莞市企石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的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的总量控制由该污水处理厂统一调配,不再另行增加批准建设项目主要水污染物的总量指标。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及固废等均得到妥善处理,根据项目废气、废水、噪声的监测结果可知,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均能做到达标排放。由此可见,本项目外排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甚小,属于可以接受的范围。
六、验收结论
项目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批复的要求,根据验收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验收组同意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加强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东莞唯好模塑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