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就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仪器租赁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ZJHH-2018072002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中药配方颗粒及配套仪器租赁 |
1 |
项 |
中药配方颗粒预算:79万元人民币/年; 仪器租赁预算:1万元人民币/年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投标人必须是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备案的中药配方颗粒生产企业。
3、投标人必须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并具有相应生产认证范围。
4、投标人无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方面的不良记录。
5、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药配方颗粒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文件要求,能依法生产、经营、资信状况良好的企业。
*6、100%覆盖采购人所需品种。
7、投标人即配送人。
8、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页面查询结果为准。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http://www.zjzfcg.gov.cn/)上传投标人资格要求资料自主报名(未注册的供应商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400-881-7190),报名成功后,须将书面报名资料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招标文件事宜。
2.报名/发售时间:2018-08-24至2018-09-13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下午:1:30-16:00
3.报名/发售地址:温州市车站大道473号天和大厦A幢1901室
4.标书售价(元):每本300(售后不退)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4 09:30:00
七. 投标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府后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
八. 开标时间:2018-09-14 09:30:00
九. 开标地址: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龙湾区府后路77号龙湾区行政服务中心西裙楼三楼)
十.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元):16000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银行转账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湾分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温州龙湾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水支行中心分理处
银行账号:201000107040989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药品生产许可证》、GMP认证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
(3)列入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或浙江省中药配方颗粒剂科研专项批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批文。
(4)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
以上所要求提供的资料和证件的复印件应加盖投标人鲜章。
3.保证金金额按项目预算金额的2%计算,单位为人民币元、在个位数取整,备注项目名称,以便区别;缴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以防止保证金收据得不到及时办理。
4. 合同签订之日起1+1+1年,本项目的采购期为一年(服务期间采购金额达到预算金额时也视为当年的服务期满),在服务期满后,乙方服务令甲方满意,达到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后续约,续约最多不能超过二年,甲方有续约的决定权。采购周期内,因政府部门调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有关政策的,从其规定。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海虹药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77-88980211
传真:0577-88890755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天和大厦A1901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龙湾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金老师
联系电话:0577-55578132
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中央汇路1号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龙湾区财政局
监督投诉电话:0577-85600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