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G8.5+基板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厂区动能系统配套废气处理系统及烟囱成套设备设施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恒德招字2023第016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3年04月18日09时00分00秒
公示结束时间:2023年04月20日17时00分00秒
本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G8.5+基板玻璃生产线建设项目厂区动能系统配套废气处理系统及烟囱成套设备设施采购(招标项目编号:恒德招字2023第016号)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001 第1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一、评标情况
001第1包
1、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1 | 咸阳现代非标机械有限公司 | 336.831万元(人民币) | 严格按招标技术要求执行 | 142日历天 |
2 |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240万元(人民币) | 优于招标文件 | 75日历天 |
3 | 苏州艾特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258.2442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142日历天 |
2、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1 | 咸阳现代非标机械有限公司 | / | / |
2 |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3 | 苏州艾特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 | / |
3、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1 | 咸阳现代非标机械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2 | 无锡雪浪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3 | 苏州艾特斯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有关单位对此结果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提交书面材料。书面材料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单位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2.所提异议的内容;3.相关请求及主张;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备注:书面材料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对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不满意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监管部门投诉。
三、其他公示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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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虹阳显示(咸阳)科技有限公司。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思安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SOHO同盟第2栋4层
联系人:王国龙
电话:1734298564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路与太白南路十字西南角上上国际1119室
联系人:曹桂红
电话:15332471330
电子邮件:168551312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