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某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工程系统建设第三方监理公开招标招标公告(2024-JLCMZB-G1004)(第1包)
金额
48.91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8.91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系统建设第三方监理

二、项目编号:           2024-JLCMZB-G1004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要求

服务地点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备注

 

1

某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系统建设第三方监理

某网络安全防护设施建设项目系统建设主要包含安全大数据管理与分析平台、安全资源仓库、态势平台、入网安全检测等安全系统建设。监理机构需根据项目需求,对项目实施全面有重点的监理。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开发、调试、试运行及验收和竣工移交等,为了保证项目建设各阶段的质量、进度和投资,在监理工作中要实行四控制(质量、进度、投资、变更)、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一协调(组织协调)。

北京市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服务结束时间以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验收完为止。(受监理的项目合同明确:6个月完成建设,1至3个月试运行)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2.项目预算:  48.91万元 

3.最高限价:  48.91万元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本项目特定资格: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工程监理)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7 10 日至 7 16 日,每日上午 8 :00   12 : 00 ,下午 14 : 30 18 : 00

(二)申领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甲级(工程监理)。

  (四)申领方式

线下发送。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售价: 1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2024 7 17 8 0 分。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4 7 25 9 0 分。

(三)投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        

(四)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2024 7   25  9 0 分。

(二)开标地点:   北京市石景山区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内外网(www.plap.mil.cn)上发布。

十一、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人:    杨先生、王先生              ()

办公电话:   010-66387515 / 66387539         

移动电话: 13331089840   /    17600184303   

    址: 北京市石景山区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李女士                 

办公电话:      010- 66387518              

移动电话:      15331087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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