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scg-2021012200882
预算金额950.00元
招标联系人周雄燕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智慧教室终端设备采购合同公告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GK-202101220088-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鹏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智慧教室终端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101220088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智慧教室终端设备 触控一体机 >=75寸85套 >=85寸20套 1 1977091
 合计金额小写: 1977091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玖拾柒万柒仟零玖拾壹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开标一览表

序号

标段号

货物名称

投标价格

交货期

单价(元)

总价(元)

1

/

75寸普教交互智能平板

14095.00

1198075.00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2

/

85寸普教交互智能平板

21310.00

426200.00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3

/

移动式智能平板支架

950.00

950.00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4

/

壁挂式智能平板支架

1000.00

1000.00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5

/

壁挂式高清视频展台

892.00

91876.00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6

/

复合型双侧推拉黑板

1230.00

126690.00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7

/

无线键盘鼠标

150.00

15750.00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8

/

电子教鞭

305.00

32025.00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9

/

设备施工

805.00

84525.00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投标总价(已包含价格折扣):

小写:1,977,091.00

大写:壹佰玖拾柒万柒仟零玖拾壹元整

投标保证金:

金额:30000.00

交纳形式: □支票R汇票 □本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其他

备注:/

价表

序号

分项名称

单位

规格型号

品牌场地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75寸普教交互智能平板

HD-I7590E

深圳鸿合创新

85

14095.00

1198075.00

/

2

85寸普教交互智能平板

HD-I8590E

深圳鸿合创新

20

21310.00

426200.00

/

3

移动式智能平板支架

DY02

深圳鸿合创新

1

950.00

950.00

/

4

壁挂式智能平板支架

DY02

深圳鸿合创新

1

1000.00

1000.00

/

5

壁挂式高清视频展台

HZ-G7

深圳鸿合创新

103

892.00

91876.00

/

6

复合型双侧推拉黑板

一凡教学

“鑫一凡”YF131C

103

1230.00

126690.00

/

7

无线键盘鼠标

FG1010

双飞燕

105

150.00

15750.00

/

8

电子教鞭

TB-P02

深圳鸿合创新

105

305.00

32025.00

/

9

设备施工

鹏程配套

湖南鹏程

105

805.00

84525.00

/

合计报价

1,977,091.00

/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内


3.2 履行地点:采购人指定使用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产品运输、保管及保险

1 我公司负责产品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

2 我公司负责产品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3 我公司负责其派出的施工人员的人身意外保险。

其他说明

1 产品清单中各系统主要设备(交互智能平板),我公司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0天内签定合同之前,将产品清单中各系统主要设备(交互智能平板)的制造商出具的对本项目所投产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送达采购方,确保为原厂产品,能在项目所在地享受原厂的售后服务,资料齐全,方可签订合同。

2 产品的质保和售后要求如超出厂家正常质保期限和要求的,我公司向厂家购买,并在签定合同时提交购买原厂延保售后服务承诺函的有效证明确保能履行承诺。

3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学校只负责220V市电、网络到教室墙上,施工时我公司考虑市电、网络延长连接线,我公司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材料、配件、辅材,以及运输、安装、调试、验收等人工、管理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我公司免费提供,招标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4 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878236.4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第一次支付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59312.73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说明: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无明显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满壹年支付合同金额的3%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9541.82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2,说明: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无明显质量问题的前提下,满两年支付合同金额的2%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湖南鹏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800106356902010)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一般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质量标准

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乙方所出售的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

质量保证

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2)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

4)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15.1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5)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中标后,采购人将提供学校验收单及金额样表,送货安装后必须由各校分别填写验收单并加盖学校公章;我公司在项目实施完成时必须提供到校清单及金额汇总表和各校的验收单(学校验收单需学校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到校清单及金额汇总表需加盖公司公章),所有项目学校验收单完整后,由长沙县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在组织专家验收后填写政府采购统一格式的总验收单。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瑕疵担保

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知识产权保护

1 乙方对其所销售的货物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2 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害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甲方委托乙方开发的产品,甲方享有知识产权,未经甲方许可不得转让任何第三人。

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义务。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1%(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参照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施工要求

1 交互智能平板、复合型双侧推拉式黑板、壁挂式高清视频展台安装在教室前墙,布局合理、安装牢固。

2 我公司激活交互智能平板内置操作系统,并协助校方安装好常用教学软件。

3 我公司加强施工的组织管理,所有施工人员遵守文明安全施工的有关规章制度,持证上岗。

4 项目完成后,我公司将项目有关的全部资料,包括产品资料、技术文档、施工图纸等,移交项目学校负责人。

5 所有相关设备的连接线:墙上部分加盖PVC槽板,确保施工美观牢固。

6 我公司承诺在正式施工前按采购人要求的施工工艺和辅材标准做样板工程,其它工程施工标准不低于该样板工程施工标准。

7交互智能平板安装在黑板后面一层正中央位置,上面的黑板可推动盖住交互智能平板;黑板板面颜色要求为墨绿色,带锁定装置;交互智能平板四周如留有空间用与黑板同材质材料进行美化装饰,确保无线材外露,美观漂亮。

8 项目施工前先做好样板安装并由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方能全面实施。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星沙街道东一路实验中学西南角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开发区东方红中路586号1号厂房101内2楼203
法定代理人: 陈丙全 法定代理人: 周雄燕
委托代理人: 何浩平 委托代理人: 陈梦
电话: 0731-84013082 电话: 0731-85053658
传真: 0731-84013082 传真: 0731-8505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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