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新疆千思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安全承诺风险研判数据信息化平台现有大屏及相应视频矩阵会控系统音频系统特殊作业图传平台进行升级改造存储回放电脑客户端视频接入售后服务形式售后服务体系故障响应时间重大活动现场保障例行巡检应急保障措施硬件提升统计分析视频监控视频AI功能可视化系统园区危化三维可视化地图技术资料设计开箱检验安装调试服务考核操作维修保养监督合同设备制造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软件辅助电子应用程序技术服务质保期服务计划培训连接咨询服务技术指导买方监造转让联合体试运行办公场所检测工具出入许可标记装卸和搬运长途运输超大超重包装保管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超大超重件验收用电动力原材料全部部件图纸文件电子辅助程序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信息化系统固定视频移动视频GDS数据GIS地图服务系统政府端重大危险源系统煤矿风险监测系统边坡治理监测系统安全监管一张图视频清晰度对讲功能手机客户端特殊作业视频调度指挥大会议室特殊作业管控信息化管控平台安全生产信息化LED显示单元LED显示屏户内模组件发送卡4HDMI线缆光纤线缆视频拼接处理器LED小间距产品配电箱单元音柱音箱全频喇叭单元视频点位AI智能分析平台视频智能分析实时核查与处理视频分析结果推送视频历史调阅视频存储视频安全调阅实时视频调阅视频取样分析对比结果判断智能分析系统人工智能技术设备异常状态AI智能算法离岗检测及预警区域人员入侵人员脱岗检测安全帽检测系统集成服务视频服务器应用服务器存储服务器存储阵列交换机
金额
70.05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2/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2]1215号-02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千思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蕾13109910603
中标公司新疆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70.05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2022]1215号-02
二、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不限 | 批 | 报价:700520(元) | 新疆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北东路1168号 | 91650100798171342L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品牌 | 数量 | 单价(元) | 规格型号 |
1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 | 1 | 700520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张凯,高晓平,李辉,李志刚,张义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发改价格[2011]543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10507.8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系方式:0994-6738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千思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鲤鱼山北路298号领世广场9楼904
联系方式:131099106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蕾
电 话:13109910603
附件信息:
副本20221101-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修改版.docx副本20221101-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修改版.docx
108.3K
附件下载: 副本20221101-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修改版.docx 副本20221101-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修改版.docx
新疆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新疆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声明函.docx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千思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招标编号:[2022]1215号-02招标文件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
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34第三章评标方法28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第一章招标公告1目录2022年10月
项目基本情况新疆千思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进行招标,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3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41
6.供货期:项目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5.预算金额:100万元。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招标内容:安监局指挥系统提升改造。一是对现有应急指挥中心、会议室进行升级改造,主要是对现有大屏及相应视频矩阵、会控系统、音频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保证指挥中心稳定有效运行;二是对特殊作业图传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升视频清晰度、对讲功能、存储回放、电脑客户端、手机客户端、视频接入等功能进行提升改造,将准东各个企业的特殊作业视频接入指挥中心,进行统一监看与调度指挥;三是建立视频监控及关键点位视频智能分析系统(视频AI),对关键点位违章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自动报警;四是综合集成危化企业固定视频、移动视频、GDS数据、GIS地图、安全承诺风险研判数据及政府端重大危险源系统、煤矿风险监测系统、边坡治理监测系统,实现安全监管一张图功能(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技术参数)。项目编号:[2022]1215号-02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5.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3.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招标的规定。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
11.投标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0.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7.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6.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3.招标文件费200元/套,售后不退。2.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1.时间:2022年11月11日至2022年11月18日(北京时间00:00-12:00,12:00-23:59)。三、获取招标文件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联系人:刘欢名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1.采购人信息:五、联系事项2.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领世广场3号楼904室。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日期:2022年12月01日11:00时(北京时间)(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13109910603联系人:张蕾地址: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领世广场3号楼904室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千思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3040550907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1.1招标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 款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 称: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人:刘欢联系电话:13040550907 |
1.1.3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 称:新疆千思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蕾电 话:13109910603 |
1.1.4 | 项目名称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
1.1.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1.1.6 | 总投资 | 100万元(壹佰万元整) |
1.1.7 | 招标控制价 | 100万元(壹佰万元整) |
1.1.8 | 质量要求 | 合格及以上 |
1.1.9 | 供货期 | 项目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
1.2.1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1.2.2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1.3 | 招标范围 | 一是对现有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应急指挥中心及大会议室两个场所,主要是对现有大屏及相应视频矩阵、会控系统、音频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保证指挥中心稳定有效运行;二是对特殊作业图传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升视频清晰度、对讲功能、存储回放、电脑客户端、手机客户端、视频接入等功能进行提升改造,将准东各个企业的特殊作业视频接入指挥中心,进行统一监看与调度挥;三是建立视频监控及关键点位视频智能分析系统(视频AI),对关键点位违章情况进行实时监控,自动报警;四是综合集成危化企业固定视频、移动视频、GDS数据、GIS地图、安全承诺风险研判数据及政府端重大危险源系统、煤矿风险监测系统、边坡治理监测系统,实现安全监管一张图功能 |
1.3 | 地点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1.4 | 投标人资质条件 |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招标的规定。3.与采购人就本次招标的项目委托的咨询机构、招标代理机构、以及上述机构的附属机构没有行政或经济关联。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5.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6.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7.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8.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10.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11.投标单位须为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1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 |
1.9 | 踏勘现场 | 视情况而定,如需组织踏勘,时间和地点将以补遗书的形式发出 |
1.10 | 分 包 | 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
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补遗书 |
2.2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收到澄清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2.3.2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收到修改后24小时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
3.3.1 | 投标有效期 | 自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日历天 |
3.4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形式:应在2022年12月01日10:59时以银行电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即投标人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载明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新疆千思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账户(以招标代理到账时间为准),否则其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招标人指定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账户名称:新疆千思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鲤鱼山北路支行 账 号:6505 0110 6015 0000 0300备注须填写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可简写,但内容要明确) |
3.6.3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壹份,副本叁份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12月01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 |
4.2.2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乌鲁木齐市鲤鱼山北路领世广场3号楼904室 |
4.2.6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投标文件封套: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招标项目编号: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投标人名称: |
5.2 | 开标程序 | (1)密封情况检查:由监标人员和投标人代表。(2)开标顺序:按标书送达时间的逆顺序。 |
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5 人 |
6.3.1 | 评标办法 |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
6.3.2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3人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9.1 | 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所有复印件均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复印件均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 |
9.2 | 招标文件费:300元,售后不退。 | |
9.3 | 按发改价格[2011]543号及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计算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 |
9.4 | 为了防止本次招标的投标报价过高,超出招标人为本项目的资金支付能力,本项目编制了最高投标限价,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如果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均超出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有权重新组织招标。 | |
9.5 | 开标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以便监督人进行查验:有效的营业执照2、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3、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4、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原件。5、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
9.6 | 投标人应当认真审查招标文件及配套资料,凡未提出有关书面质疑的,视为无异议,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损失。获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人若以此为理由弃标,招标人不予退回投标保证金,并按延误工期追偿损失。 |
1.1.7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6总投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招标范围、工期、地点1.2.2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1招标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方式和资格审查方式1.1.9服务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8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资格条件和能力,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投标人资格要求1.3.3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周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1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8)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5)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4)被责令停业的;(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1.7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6保密1.5.2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作任何补偿。1.5.1招标文件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5费用承担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踏勘现场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8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11响应和偏差1.10.2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1.10.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1.10分包1.9.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9.3除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1.11.4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全部偏差,均应在投标文件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中列明,除列明的内容外,视为投标人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1.11.3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1.11.2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1.11.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需求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第三章评标方法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一章招标公告2.1.1要求提供的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2.2.3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2.2.2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招标文件的澄清2.1.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2.4招标文件的异议2.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2.3.1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招标文件的修改2.2.4除非招标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
3.2投标报价3.1.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未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四)条所指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作出的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澄清确认,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1.1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交由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3.1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
3.3投标有效期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3.2.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3.2.2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3.2.1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
3.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境内投标人以现金或者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如采用电汇形式,则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并在投标文件中附上基本账户开户证明。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可以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投标保证金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及以现金或者电汇形式递交的投标保证金的银行同期存款利息。3.3.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90天。
3.5资格审查资(3)发生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3.4.3招标人最迟将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递交的,还应退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6投标文件的编制3.5.4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3.5.1项至第3.5.5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3“正在服务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2“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具体时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后应附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规定的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审查资料,以证明其满足本章第1.4款规定的资质等要求。
3.6.7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并编制目录及页码,投标文件需分册装订的,具体分册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3.6.5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右上角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以正本文件为准。3.6.4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投标函及对投标文件的澄清、说明和补正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3.6.3投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处均应盖章或签字。3.6.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技术与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做出响应。3.6.1投标文件应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2投标文件的递交4.1.3未按本章第4.1.1项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1.2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1投标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密封,封套的封口处加贴密封条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投标
4.2.6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5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4.2.4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1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开标4.3.4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6条、第4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4.3.3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6.4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1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1)宣布开标纪律;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5.2开标程序招标人在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1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5.3开标异议(6)开标结束。(5)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4)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交货期、交货地点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评标委员会6.评标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2评标原则6.1.3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有回避事由、擅离职守或者因健康等原因不能继续评标的,招标人有权更换。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作出的评审结论无效,由更换后的评标委员会成员重新进行评审。(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1天。7.1中标候选人公示7.合同授予6.3.2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3评标
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的评标委员会依法确定中标人。7.4定标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提请原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7.3中标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7.2评标结果异议
7.6.3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7.6.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7.6.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6签订合同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7.5中标通知
8.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8.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露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8.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8.纪律和监督
8.5.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第2.4款、第5.3款和第7.2款的规定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8.5.1项规定的期限内。8.5.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8.5投诉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8.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开标时间:年月时分开标记录表附件一:开标记录表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序号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备注 | 签名 |
(投标人名称):编号:问题澄清通知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年月日招标人代表:记录人:监标人:
(项目名称)标段招标评标委员会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年月日时前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时前将原件递交(详细地址)。……2.1.(项目名称)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项目名称)招标评标委员会:编号:问题的澄清附表三:问题的澄清年月日招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2.1.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日内到(指定地点)与我方签订合同。你方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已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人名称):中标通知书附表四:中标通知书年月日
中标结果通知书附表五:中标结果通知书年月日招标代理:(盖单位章)招标人:(盖单位章)特此通知。
年月日招标代理:(盖单位章)招标人:(盖单位章)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我方已接(中标人名称)于(投标日期)所递交的(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确定(中标人名称)为中标人。(未中标人名称):
招标人:(盖单位章)特此确认。我方已接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招标关于的通知,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招标人名称):确认通知附表六:确认通知
1.1、初步评审评标方法前附表评标方法年月日招标代理:(盖单位章)
评审标准 | ||
资格性评审 | 1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格性评审 | 2 | 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
资格性评审 | 3 | 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
资格性评审 | 4 | 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
资格性评审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资格性评审 | 6 | 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1、2.1.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按照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规定确定中标候选人顺序。1.评标方法2、商务、技术、投标报价部分(共100分)1.1.1详细评审
符合性审查 | 1 | 投标人名称是否与营业执照一致 |
符合性审查 | 2 | 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
符合性审查 | 3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有效期90天 |
符合性审查 | 4 | 投标文件是否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写、装订 |
符合性审查 | 5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 |
符合性审查 | 6 | 投标文件是否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
符合性审查 | 7 | 投标人是否有违反招标投标纪律的 |
符合性审查 | 8 | 未有明显不符合技术规格和技术标准(技术规格、合同条款有偏离情况的) |
符合性审查 | 9 | 是否符合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
符合性审查 | 10 | 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
符合性审查 | 11 |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
商务部分(10分) | 投标人应出具2021年1月至今的同类项目业绩,以项目合同为准(需提供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公章)。每一项业绩得2分,满分4分。 |
商务部分(10分) | 投标人提供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售后服务形式、售后服务体系、故障响应时间、重大活动现场保障、例行巡检、应急保障措施等方面内容。方案细致全面、合理、完全响应需求,得3分,方案较为完整,基本响应需求得2分,方案不完整、响应度低、可行性较低得1分,满分3分。 |
商务部分(10分) | 根据各投标人专业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培训方案等进行综合评价:(满分3分)1、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软件工程师3人的且服务质量保证全面、服务承诺标准高的得3分;2、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软件工程师其中2人的且服务质量保证较全面、服务承诺标准较高的得2分;3、具备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注册安全工程师、高级软件工程师其中1人的且服务质量保证较不全面、服务承诺标准较差的得1分。 |
技术部分(60分) | 技术响应(满分25分)提供完整的投标技术方案及支持资料,证明能够满足招标产品性能指标,满足技术要求的得25分,带★的为必须要满足项目,缺失一项扣3分。 |
技术部分(60分) | 功能演示(满分35分)1、指挥中心大屏及硬件提升设计思路先进,产品符合当前主流,满足指挥中心日常需求,符合得5分,部分符合得2分,不符合得0分;(需放置截图资料并文字性说明)2、特殊作业图传平台演示,要求具备PC端、客户端、手机端系统,实现对讲功能、存储回放、设备状态显示、报警信息、统计分析等功能,符合得6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得0分;(需放置截图资料并文字性说明)3、建立视频监控平台演示,接入企业的固定视频,要求具备视频的预览、储存、回放、查询、放大、轮巡、变焦及云台控制功能,符合得8分,部分符合得4分,不符合得0分;(需放置截图资料并文字性说明)4、视频AI功能演示,符合得6分,部分符合得3分,不符合得0分;(需放置截图资料并文字性说明)5、指挥中心安全监管一张图可视化系统演示、要求具备三维可视化地图,实现视频一张图、GDS数据一张图、安全承诺数据一张图、企业分布一张图功能,符合得10分,部分符合得5分,不符合得0分;(需放置截图资料并文字性说明) |
投标报价(30分) |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注:1.在经济标评审阶段,经评审小组认为无效的投标报价,经济标部分得分按“0”计;2.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
(1)商务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符合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资格性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资格符合性评审标准2.评审标准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1.1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不进入下一详细评审环节1.1.1。3.1初步评审3.评标程序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评标基准价计算(2)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1.3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并要求投标人书面澄清确认。投标人拒不澄清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1)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或者对招标文件的偏差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或最高项数;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评审小组对未发生重大偏差的合格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从而进一步确定实质响应性和供应商的履约能力。(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3.2.1评审方法3.2详细评审(如评审小组对评审内容有异议,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4)如果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
3.4评标结果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2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并否决其投标。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仅供参考最终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合同条款格式4、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1.1.1合同文件(或称合同):指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函、商务和技术偏差表、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供货要求、分项报价表、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以及其他构成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1.1.1合同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词语定义1.一般约定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
1.1.1.7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投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1.1.1.6供货要求:指合同文件中名为“供货要求”的文件。1.1.1.5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商务和技术偏差表。1.1.1.4投标函:指由卖方填写并签署的,名为“投标函”的函件。1.1.1.3中标通知书:指买方通知卖方中标的函件。1.1.1.2合同协议书:指买方和卖方共同签署的合同协议书。
1.1.2.2买方:指与卖方签订合同协议书,购买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1.1.2.1合同当事人:指买方和(或)卖方。1.1.2合同当事人1.1.1.10其他合同文件:指经合同双方当事人确认构成合同文件的其他文件。1.1.1.9分项报价表: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分项报价表。1.1.1.8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指卖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
1.1.5技术资料:指各种纸质及电子载体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检验、安装、调试、考核、操作、维修以及保养等有关的技术指标、规格、图纸和说明文件。1.1.4合同设备: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应向买方提供的设备、装置、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配套使用的软件或其他辅助电子应用程序及技术资料,或其中任何一部分。1.1.3.2合同价格: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金额。1.1.3.1签约合同价:是签订合同时合同协议书中写明的合同总金额。1.1.3合同价格1.1.2.3卖方:指与买方签订合同协议书,提供合同设备和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的当事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1.1.11质量保证期:指合同设备验收后,卖方按合同约定保证合同设备适当、稳定运行,并负责消除合同设备故障的期限。1.1.10技术服务:指卖方按合同约定,在合同设备验收前,向买方提供的安装、调试服务,或者在由买方负责的安装、调试、考核中对买方进行的技术指导、协助、监督和培训等。1.1.9验收:指合同设备通过考核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后,买方作出接受合同设备的确认。1.1.8考核:指在合同设备调试完成后,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用于确定其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考核。1.1.7调试:指在合同设备安装完成后,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调校和测试。1.1.6安装:指对合同设备进行的组装、连接以及根据需要将合同设备固定在施工场地内一定的位置上,使其就位并与相关设备、工程实现连接。
1.1.15月:按照公历月计算。合同中按月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1.1.14天(或称日):除特别指明外,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1.1.13.2施工场地(或称工地、施工现场):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工程所在场所。1.1.13.1工程: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安装运行合同设备的工程。1.1.13工程1.1.12质保期服务:指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向买方提供的合同设备维护服务、咨询服务、技术指导、协助以及对出现故障的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的服务。
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2语言文字1.1.16书面形式:指合同文件、信件和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合同约定的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
(6)通用合同条款;(5)专用合同条款;(4)商务和技术偏差表;(3)投标函;(2)中标通知书;(1)合同协议书;
1.4合同的生效及变更(11)其他合同文件。(10)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9)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8)分项报价表;(7)供货要求;
1.5.3买方可以安排监理等相关人员作为买方人员,与卖方进行联络或参加合同设备的监造(如有)、交货前检验(如有)、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等,但应按照第1.5.1项的约定事先书面通知卖方。1.5.2合同履行中或与合同有关的任何联络,送达到第1.5.1项指定的联系人即视为送达。1.5.1买卖双方应就合同履行中有关的事项及时进行联络,重要事项应通过书面形式进行联络或确认。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任何联络及相关文件的签署,均应通过专用合同条款指定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进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书面形式增加或变更指定联系人。1.5联络1.4.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对合同进行变更,双方应签订书面协议,并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1.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和卖方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单位章后,合同生效。
未经对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合同项下的权利和(或)义务。1.7转让1.6.3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与买方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牵头人在履行合同中的所有行为均视为已获得联合体各方的授权。买方可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牵头人并视为其已适当履行了付款义务。如牵头人的行为将构成对合同内容的变更,则牵头人须事先获得联合体各方的特别授权。1.6.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未经买方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关于联合体成员间权利义务的划分,并不影响或减损联合体各方应就履行合同向买方承担的连带责任。1.6.1卖方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买方签订合同,并向买方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1.6联合体
3.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签约合同价为固定价格。3.1.1合同协议书中载明的签约合同价包括卖方为完成合同全部义务应承担的一切成本、费用和支出以及卖方的合理利润。3.1合同价格3.合同价格与支付卖方应根据供货要求、中标设备技术性能指标的详细描述、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计划等合同文件的约定向买方提供合同设备、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2.合同范围
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对合同设备进行监造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4.1监造4.监造及交货前检验当卖方应向买方支付合同项下的违约金或赔偿金时,买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应付款中予以直接扣除和(或)兑付履约保证金。3.3买方扣款的权利3.2合同价款的支付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应通过以下方式和比例向卖方支付合同价款:(1)合同签订后,将产品运输至指定交货地点后,付合同总额的30%;(2)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并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50%,进入质保期24个月;(3)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进行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10%;(4)首次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10%。
4.2交货前检验4.1.5买方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监造,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1.4买方监造人员在监造中如发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1.3卖方制订生产制造合同设备的进度计划时,应将买方监造纳入计划安排,并提前通知买方;买方进行监造不应影响合同设备的正常生产。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监造人员现场监造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监造人员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制造或检验,但买方监造人员有权事后了解、查阅、复制相关制造或检验记录。4.1.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可到合同设备及其关键部件的生产制造现场进行监造,卖方应予配合。卖方应免费为买方监造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监造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1.1在合同设备的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监造人员,对合同设备的生产制造进行监造,监督合同设备制造、检验等情况。监造的范围、方式等应符合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的约定。
4.2.4买方代表参与交货前检验及签署交货前检验记录的行为,不视为对合同设备质量的确认,不影响卖方交货后买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提出质量异议和(或)退货的权利,也不免除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所应承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4.2.3买方代表在检验中如发现合同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则有权提出异议。卖方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合同设备的不符,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4.2.2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提前7日将需要买方代表检验事项通知买方;如买方代表未按通知出席,不影响合同设备的检验。若卖方未依照合同约定提前通知买方而自行检验,则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暂停发货并重新进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造成的延误由卖方负责。买方代表的交通、食宿费用由买方承担。4.2.1合同设备交货前,卖方应会同买方代表根据合同约定对合同设备进行交货前检验并出具交货前检验记录,有关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应免费为买方代表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检测工具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专用合同条款约定买方参与交货前检验的,双方应按本款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履行。
5.2标记5.1.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无需将包装物退还给卖方。5.1.2每个独立包装箱内应附装箱清单、质量合格证、装配图、说明书、操作指南等资料。5.1.1卖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包装,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至施工场地及在施工场地保管的需要。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及防止其它损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合同设备能够经受多次搬运、装卸、长途运输并适宜保管。5.1包装5.包装、标记、运输和交付
5.3.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合同设备预计启运7日前,将合同设备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装运合同设备总金额、运输方式、预计交付日期和合同设备在运输、装卸、保管中的注意事项等预通知买方,并在合同设备启运后24小时之内正式通知买方。5.3.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每件能够独立运行的设备应整套装运。该设备安装、调试、考核和运行所使用的备品、备件、易损易耗件等应随相关的主机一齐装运。5.3.1卖方应自行选择适宜的运输工具及线路安排合同设备运输。5.3运输5.2.2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运输、保管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适当标记。对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件,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含有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应在包装箱上标明危险品标志。5.2.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个侧面以不可擦除的、明显的方式标记必要的装运信息和标记,以满足合同设备运输和保管的需要。
6.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考核、验收5.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如果发现技术资料存在短缺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免费补齐短缺和(或)损坏的部分。如果买方发现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有误,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7日内免费替换。如由于买方原因导致技术资料丢失和(或)损坏,卖方应在收到买方的通知后7日内补齐丢失和(或)损坏的部分,但买方应向卖方支付合理的复制、邮寄费用。5.4.2合同设备的所有权和风险自交付时起由卖方转移至买方,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之前包括运输在内的所有风险均由卖方承担。5.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约定的交付时间和批次在施工场地车面上将合同设备交付给买方。买方对卖方交付的包装的合同设备的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核验后应签发收货清单,并自负风险和费用进行卸货。买方签发收货清单不代表对合同设备的接受,双方还应按合同约定进行后续的检验和验收。5.4交付5.3.4卖方在根据第5.3.3项进行通知时,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超大超重包装,则卖方应将超大和(或)超重的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尺寸通知买方;如果发运合同设备中包括易燃易爆物品、腐蚀物品、放射性物质等危险品,则危险品的品名、性质、在运输、装卸、保管方面的特殊要求、注意事项和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等,也应一并通知买方。
6.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的开箱检验应在施工场地进行。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买方应在开箱检验3日前将开箱检验的时间和地点通知卖方。(2)合同设备交付后的一定期限内。(1)合同设备交付时;6.1.1合同设备交付后应进行开箱检验,即合同设备数量及外观检验。开箱检验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时间进行:6.1开箱检验
6.1.8开箱检验的检验结果不能对抗在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验收中及质量保证期内发现的合同设备质量问题,也不能免除或影响卖方依照合同约定对买方负有的包括合同设备质量在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6.1.7如双方在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中约定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合同设备进行开箱检验或在开箱检验过程中另行约定由第三方检验的,则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验结果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6.1.6如开箱检验不在合同设备交付时进行,则合同设备交付以后到开箱检验之前,应由买方负责按交货时外包装原样对合同设备进行妥善保管。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开箱检验时如果合同设备外包装与交货时一致,则开箱检验中发现的合同设备的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由卖方负责,卖方应补齐、更换及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如果在开箱检验时合同设备外包装不是交货时的包装或虽是交货时的包装但与交货时不一致且出现很可能导致合同设备短缺或损坏的包装破损,则开箱检验中发现合同设备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的风险,由买方承担,但买方能够证明是由于卖方原因或合同设备交付前非买方原因的除外。6.1.5如果卖方代表未能依约或按买方通知到场参加开箱检验,买方有权在卖方代表未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开箱检验,并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对于该检验报告和检验结果,视为卖方已接受,但卖方确有合理理由且事先与买方协商推迟开箱检验时间的除外。6.1.4在开箱检验中,买方和卖方应共同签署数量、外观检验报告,报告应列明检验结果,包括检验合格或发现的任何短缺、损坏或其它与合同约定不符的情形。6.1.3开箱检验由买卖双方共同进行,卖方应自负费用派遣代表到场参加开箱检验。
6.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安装、调试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如由于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未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导致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出现合同设备损坏,买方应自行承担责任。如在买方或买方安排的第三方按照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指导进行安装、调试的情况下出现安装、调试不成功和(或)造成合同设备损坏的情况,卖方应承担责任。(2)买方或买方安排第三方负责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卖方提供技术服务。(1)卖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6.2.1开箱检验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安装、调试,以使其具备考核的状态。安装、调试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下列任一种方式进行:6.2安装、调试
6.3.4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协助买方安排再次考核。由于买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买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6.3.3由于卖方原因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为卖方进行考核的机会不超过三次。如果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就合同的后续履行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但如合同中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合同设备的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合同设备达到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视为合同设备已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无权解除合同,且应接受合同设备,但卖方应按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减价或向买方支付补偿金。6.3.2如由于卖方原因合同设备在考核中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卖方应在双方同意的期限内采取措施消除合同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并在缺陷消除以后,尽快进行再次考核。6.3.1安装、调试完成后,双方应对合同设备进行考核,以确定合同设备是否达到合同约定的技术性能考核指标。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考核中合同设备运行需要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需要)等均由买方承担。6.3考核6.2.3双方应对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情况共同及时进行记录。
6.4.4在第6.4.2项和第6.4.3项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验收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验收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验收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6.4.3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由于买方原因在最后一批合同设备交货后6个月内未能开始考核,则买卖双方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不超出合同范围的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方无需因此向卖方支付费用。在上述6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6.4.2如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在三次考核中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卖双方应在考核结束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验收款支付函。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有义务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应买方要求提供相关技术服务,协助买方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使合同设备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买方应承担卖方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在上述12个月的期限内,如合同设备经过考核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按照第6.4.1项的约定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6.4.1如合同设备在考核中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考核完成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合同设备验收证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验收日期应为合同设备达到或视为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日期。6.4验收6.3.5考核期间,双方应及时共同记录合同设备的用水、用电、其他动力和原材料(如有)的使用及设备考核情况。对于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的,应如实记录设备表现、可能原因及处理情况等。
7.4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技术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7.3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7.2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7.1卖方应派遣技术熟练、称职的技术人员到施工场地为买方提供技术服务。卖方的技术服务应符合合同的约定。7.技术服务6.4.5合同设备验收证书的签署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对合同设备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8.5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6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进行考核或仍未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6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8.4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如在验收款支付函签署后12个月内由于买方原因合同设备仍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则买卖双方应在该12个月届满后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签署结清款支付函。8.3质量保证期届满后,买方应在7日内或专用合同条款另行约定的时间内向卖方出具合同设备的质量保证期届满证书。8.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合同设备出现故障,卖方应自负费用提供质保期服务,对相关合同设备进行修理或更换以消除故障。更换的合同设备和(或)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应重新计算。但如果合同设备的故障是由于买方原因造成的,则对合同设备进行修理和更换的费用应由买方承担。8.1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合同设备整体质量保证期为验收之日起24个月。如对合同设备中关键部件的质量保证期有特殊要求的,买卖双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在合同第6.4.2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12个月。在合同第6.4.3项情形下,无论合同设备何时验收,其质量保证期最长为签署验收款支付函后6个月。8.质量保证期
9.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就在施工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的情况进行记录,记载合同设备故障发生的时间、原因及解决情况等,由买方签字确认,并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提交给买方。9.3如果任何技术人员不合格,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撤换,因撤换而产生的费用应由卖方承担。在不影响质保期服务并且征得买方同意的条件下,卖方也可自负费用更换其技术人员。9.2如卖方技术人员需到合同设备现场进行质保期服务,则买方应免费为卖方技术人员提供工作条件及便利,包括但不限于必要的办公场所、技术资料及出入许可等。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卖方技术人员的交通、食宿费用由卖方承担。卖方技术人员应遵守买方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服从买方的现场管理。9.1卖方应为质保期服务配备充足的技术人员、工具和备件并保证提供的联系方式畅通。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4小时内做出响应,如需卖方到合同设备现场,卖方应在收到买方通知后48小时内到达,并在到达后7日内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重大故障除外)。如果卖方未在上述时间内作出响应,则买方有权自行或委托他人解决相关问题或查找和解决合同设备的故障,卖方应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9.质保期服务8.6在第8.4款和第8.5款情形下,卖方也可单方签署结清款支付函提交买方,如果买方在收到卖方签署的结清款支付函后14日内未向卖方提出书面异议,则结清款支付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11.3卖方保证其对合同设备的销售不损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任何第三方不会因卖方原因而基于所有权、抵押权、留置权或其他任何权利或事由对合同设备主张权利。11.2卖方保证其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及对合同的履行符合所有应适用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强制性规定。11.1卖方保证其具有完全的能力履行本合同项下的全部义务。11.保证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履约保证金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生效,在合同设备验收证书或验收款支付函签署之日起28日后失效。如果卖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其履行不符合合同的约定,买方有权扣划相应金额的履约保证金。10.履约保证金
(2)免费提供可供买方或第三方制造停产备品备件所需的全部技术资料,以便买方持续获得上述备品备件以满足合同设备在寿命期内正常运行的需要。卖方保证买方或买方委托的第三方制造及买方使用这些备品备件不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1)以不高于同期市场价格或其向任何第三方销售同类产品的价格提供合同设备正常运行所需的全部备品备件。或11.7除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外,如果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发生合同项下备品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卖方应事先将拟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备品备件的需求量。根据买方要求,卖方应:11.6卖方保证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备品备件能够满足合同设备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正常运行及维修的需要,如在质量保证期结束前因卖方原因出现备品备件短缺影响合同设备正常运行的,卖方应免费提供。11.5卖方保证,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完整、清晰、准确,符合合同约定并且能够满足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考核、操作以及维修和保养的需要。11.4卖方保证合同设备符合合同约定的规格、标准、技术性能考核指标等,能够安全和稳定地运行,且合同设备(包括全部部件)全新、完整、未使用过,除非专用合同条款和(或)供货要求等合同文件另有约定。
12.4如果买方收到任何第三方有关知识产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应以买方名义并在买方的协助下,自负费用处理与第三方的索赔或诉讼,并赔偿买方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卖方拒绝处理前述索赔或诉讼或在收到买方通知后28日内未作表示,买方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这些索赔或诉讼,因此发生的费用和遭受的损失均应由卖方承担。12.3如合同设备涉及知识产权,则卖方保证买方在使用合同设备过程中免于受到第三方提出的有关知识产权侵权的主张、索赔或诉讼的伤害。12.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买方不因签署和履行合同而享有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买方的图纸、文件、配套软件、电子辅助程序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的知识产权。12.1买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提供给卖方的全部图纸、文件和其他含有数据和信息的资料,其知识产权属于买方。12.知识产权11.8卖方保证,在合同设备设计使用寿命期内,如果卖方发现合同设备由于设计、制造、标识等原因存在足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缺陷,卖方将及时通知买方并及时采取修正或者补充标识、修理、更换等措施消除缺陷。
(3)法律或法律的执行要求披露的信息。(2)接受信息一方当事人合法地从第三方获得并且据其善意了解第三方也不对此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1)非因接受信息一方的过失现在或以后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合同当事人的保密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信息:合同双方应对因履行合同而取得的另一方当事人的信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为与履行合同无关的目的使用或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当事人提供的信息、资料。13.保密
(3)从迟交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5%。(2)从迟交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1%;(1)从迟交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交付违约金为迟交合同设备价格的0.5%;14.2卖方未能按时交付合同设备(包括仅迟延交付技术资料但足以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的,应向买方支付迟延交付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交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14.1合同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合同项下所作保证的,应向对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修理、更换、退货等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14.违约责任
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时,迟付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付款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3)从迟付第九周起,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5%。(2)从迟付的第五周到第八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1%;(1)从迟付的第一周到第四周,每周迟延付款违约金为迟延付款金额的0.5%;14.3买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应向卖方支付延迟付款违约金。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迟延付款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时,迟交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总额不得超过合同价格的10%。迟延交付违约金的支付不能免除卖方继续交付相关合同设备的义务,但如迟延交付必然导致合同设备安装、调试、考核、验收工作推迟的,相关工作应相应顺延。
(4)合同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合同项下任何其它义务(细微义务除外),或在未事先征得另一方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从事任何可能在实质上不利影响其履行合同能力的活动,经另一方当事人书面通知后14日内或在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期限内未能对其行为作出补救;(3)买方迟延付款超过3个月;(2)合同设备由于卖方原因三次考核均未能达到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或在合同约定了或双方在考核中另行达成了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时均未能达到最低技术性能考核指标,且买卖双方未就合同的后续履行协商达成一致;(1)卖方迟延交付合同设备超过3个月;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有下述情形之一,当事人可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地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全部或部分地解除:15.合同的解除
17.争议的解决16.3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其合同义务,合同期限也应相应顺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如果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超过140日,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16.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对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任何合同义务的迟延履行或不能履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该方当事人应尽快将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消除的情况通知另一方当事人。16.1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受到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例如战争、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洪水和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而无法履行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则受影响的一方当事人应立即将此类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28日内将有关当局或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交给另一方当事人。16.不可抗力(5)合同一方当事人出现破产、清算、资不抵债、成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且未能提供令对方满意的履约保证金。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政府采购合同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友好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设备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产品清单及价格(此表须与招标文件一致,可附后)一,产品清单及付款方式经过双方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双方同意签订以下合同条款,以便双方共同遵守,履行合同.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全部设备验收合格后的七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即元人民币整。.2.付款方式中标总价格(大写)合计__________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__________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修条款2.交货地点: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因不可抗拒力所导致的交货,服务及付款延迟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文处理.1.交货时间:(投标文件承诺时间).若延期交货,乙方每天应向甲方缴纳延期额的千分之一作为罚金.二,交货时间及地点合同总金额%的余款即元人民币作为质保金,若设备运行正常,质保金在验收完成一年后的七日内一次性无息给付.
4.甲方在合同规定期限内履行付款责任;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售后服务,并对乙方的售后服务不符合合同要求时加以指出乃至追究合同责任;2.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所交付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并督导完成;1.甲方收到乙方设备后,乙方应及时验收,验收时可对不符合合同要求及评标样本的设备或产品拒绝接收;四,相关权利及义务乙方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保修措施祥述(投标文件承诺内容).
五,争议9.双方指定联系人,所有保修过程均应由双方经手人签字纪录.8.乙方有权在实施安装调试时,提出合乎情理的协助要求;7.乙方有权按照合同,要求甲方支付相应款项;6.甲方对乙方的技术及商业机密予以保密;5.甲方在乙方进行安装调试时应给予协助和协调各方关系,乙方应及时提出需要甲方协助和协调的内容,以便保证合同的正常履行;
甲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印章):____________________4.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3.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一份,政府采购中心一份;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态度,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违约行为进行及时的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解决可通过法律诉讼解决.六,其它
项目需求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二、项目内容一、项目名称:安监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第二部分:项目概述及要求采购预算:100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第一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内容 | 参数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地点 | 备注 |
1 | 安监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 | 指挥中心大屏及硬件提升改造 | 详见第二部分 | 1 | 详见第二部分 | 详见第二部分 | |
1 | 安监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 | 大会议室大屏及硬件提升改造 | 详见第二部分 | 1 | 详见第二部分 | 详见第二部分 | |
1 | 安监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 | 指挥中心安全监管一张图可视化系统 | 详见第二部分 | 1 | 详见第二部分 | 详见第二部分 | |
2 | 安监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 | 特殊作业视频图传平台升级改造 | 详见第二部分 | 1 | 详见第二部分 | 详见第二部分 | |
2 | 安监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 | 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平台 | 详见第二部分 | 1 | 详见第二部分 | 详见第二部分 | |
2 | 安监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项目 | GIS地图、系统服务器、带宽 | 详见第二部分 | 1 | 详见第二部分 | 详见第二部分 |
本项目实时地点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其管辖的危化品生产经营企业、各工贸企业、煤矿企业。主要是对安监局的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及其管辖内的企业的安全生产相关信息化系统建设工作。期间需要对各个危化企业进行调研,以保证接入数据有效且符合实际。三、实施地点及时间综合集成危化企业固定视频、移动视频、GDS数据、GIS地图、安全承诺风险研判数据及政府端重大危险源系统、煤矿风险监测系统、边坡治理监测系统,实现安全监管一张图功能。对特殊作业图传平台进行升级改造,提升视频清晰度、对讲功能、存储回放、电脑客户端、手机客户端、视频接入等功能进行提升改造,将准东各个企业的特殊作业视频接入指挥中心,进行统一监看与调度指挥。对现有应急指挥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包括应急指挥中心及大会议室两个场所,主要是对现有大屏及相应视频矩阵、会控系统、音频系统等进行升级改造,保证指挥中心稳定有效运行;根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文件要求和昌吉州应急管理局对安全生产调度及特殊作业管控的工作要求,开发区安监局按照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信息化管控平台,以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能力与辅助指挥决策能力。结合准东安监局目前安全管理实际需求与应急指挥中心软硬件设施现状,拟启动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一期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六、技术服务主要依据(1)合同签订后,将产品运输至指定交货地点后,付合同总额的30%;(2)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培训,试运行,并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50%,进入质保期24个月;(3)验收合格满一年无质量问题,进行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10%;(4)首次验收合格满两年无质量问题,进行最终验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额的10%。五、付款方式本项目预算资金100万元。四、项目资金预算项目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应急厅〔2021〕27号)部联科〔2021〕291号)3.《工业互联网综合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南(2021版)》(工信部信管〔2020〕197号)2.《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1.《“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工信部联信发〔2020〕157号)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格式七、具体参数6.《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建设指南》5.《“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实施指南》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型号 | 具体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一、设备硬件及实施 | |||||||
1 | 点间距P1.2模组LED | P1.2 | ★1. 物理点间距≤1.25mm2.模组尺寸(mm):320*1603. 刷新率≥3840Hz4.白平衡亮度:≥600cd/㎡5.对比度≥4000:16.亮度均匀性≥97%7.平整度≤0.2mm★8.灯芯波长误差值在1nm以内,每个灯芯的亮度误差在1%以内。(提供表面具有CMA、ilac-MRA、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为证)★9.连续工作时间:7×24小时不间断,LED平均无故障工作时间MTBF≥10万小时,故障平均修复时间MTTR不超过3分钟,系统可用度≥99.9%。(提供表面具有CMA、ilac-MRA、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为证)10.LED显示单元抗震等级能够承受10级震动烈度。(提供表面具有CMA、ilac-MRA、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为证)★11.整屏失控点数:<=0.000001(验收时失控点0),连续失控点为0,盲点率≤0.000001;无常亮点。(提供表面具有CMA、ilac-MRA、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为证)12.为了保证产品使用稳定性,LED显示屏具备动态扫描方式驱动电路板保护电路。(提供表面具有CMA、ilac-MRA、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为证)★13.LED显示单元对地漏电流≤0.1mA(交流有效值)(提供表面具有CMA、ilac-MRA、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为证)★14.显示单元具备去蓝光护眼功能,开启护眼模式后,蓝光量可下降30%,减弱蓝光对观看人员的眼睛进行有效保护,去除100%紫外线。(提供表面具有CMA、ilac-MRA、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为证、国家广播电视产品质量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为证) | ㎡ | 21.3 | 指挥中心及大会议室 | |
2 | 点间距P1.2户内模组件包 | 点间距P1.2 | 含接收卡、电源及线材(排线、网线以及电源线) | ㎡ | 21.3 | 指挥中心及大会议室 | |
3 | LED小间距产品发送卡 | 产品发送卡 | 1.支持1路HDMI及1路DVI输入及 HDMI 信号 LOOP 输出2.支持千兆网口输出≥6路; 支持上下、左右及混合型任意拼接3.支持采用双USB接口实现多卡级联;4.支持最大带载分辨率:1920×1200,支持分辨率任意设置5.支持音频输入、通过网线同步传输6.单卡最大带载面积:230万点,最宽可达4096,最高可达2560点7.支持AC 100~240V超宽工作电压,更强适应性8. 支持亮度和色温调节9. 支持双网口备份,当一边数据传输异常时,不影响LED屏画面正常播放10. 支持智能除湿功能,可防止潮湿环境下LED屏幕出现大面积死灯现象 | 个 | 12 | 指挥中心及大会议室 | |
4 | HDMI 线缆-5m-黑色 | HDMI | 5米光纤线缆:类型:HDMI线缆颜色:黑色光纤材质、无损传输、超长距离传输无信号衰减 | 个 | 12 | 指挥中心及大会议室 | |
5 | 2U视频拼接处理器 | 视频拼接处理器 | 1. 机箱大小:不大于2U2. 槽位:4槽位,可混插3. 输入分辨率:3840*21604. 开窗数量:单口最大8开5. 支持PAD控制功能支持开窗,漫游,叠加机框自带两路输入接口,板卡槽位均可接入输入或输出端口的板卡并正常工作6. 单个输出通道可开32个窗口可自动显示接入板卡的类型、在线状态、温度、运行时间、内存使用率、CPU使用率等信息,可对多种场景进行保存和调用,可最多保存128个场景;7. 可根据机箱内温度自动调节风扇转速;8. 支持控制外接的LED屏幕的手动、定时、倒计时开关机以及延时关机; | 个 | 2 | 指挥中心及大会议室 | |
6 | 拼接处理器8口HDMI输出卡模块 | 输出卡模块 | HDMI8路输出板卡 | 个 | 4 | 指挥中心及大会议室 | |
7 | 拼接处理器8口HDMI输入卡模块 | 输出卡模块 | HDMI8路输入板卡 | 个 | 4 | 指挥中心及大会议室 | |
8 | LED小间距产品20KW配电箱 | 配电箱 | 采用高质量,高可靠性的工业级进口控制器,全天候,全时段稳定可靠运行配电系统包含PLC远程智能控制系统,可执行远程开关机操作,具备过压、过流、欠压、短路、断路及漏电保护措施 | 个 | 2 | 指挥中心及大会议室 | |
11 | 8单元音柱音箱 | 8单元音柱 | 1.单元结构:4x3\"全频喇叭单元,4个钕铁硼带式平面波高音单元2.频响范围:105Hz~20kHz3.额定功率:140W4.节目功率:280W5.峰值功率:560W6.标称阻抗:8Ω7.输入灵敏度:90dB(1M/1W)8.最大声压:109dB | 个 | 4 | 指挥中心及大会议室 | |
12 | 办公座椅 | 组合桌椅 | 主席桌椅一套,4个工位操作桌椅一套,5个工位 | 套 | 9 | 指挥中心 | |
13 | 办公电脑 | 台式电脑 | 台式电脑27寸台式显示器 | 台 | 1 | 指挥中心 | |
14 | LED拼接系统工程安装服务(含钢结构及现场制作) | 现场施工 | LED拼接系统工程安装服务 | 项 | 2 | 指挥中心及大会议室 | |
二、软件部分 | |||||||
类别 | 模块 | 详细介绍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特殊作业视频图传平台升级改造 | 图传平台升级改造 | ★建立特殊作业图传平台,要求具备移动执法记录仪图传功能,要求具备PC端、客户端、手机端系统,实现对讲功能、存储回放、设备状态显示、报警信息、统计分析等功能 | 套 | 1 | ||
2 | 特殊作业视频图传平台升级改造 | 企业端记录仪接入 | 要求接入企业现有的移动执法记录仪,开放接口系统,对满足GB28181协议记录仪进行接入 | 项 | 1 | ||
3 | 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平台 | 固定视频监控接入 | ★建立视频监控平台,对接入的固定摄像机等数字/模拟视频信号统一处理,支持 GB/T 28181—2016 国标协议, 具备视频的预览、储存、回放、查询、放大、轮巡、变焦及云 台控制功能,满足园区快速调阅企业及公共区域各类视频监控画面,迅速掌握现场情况。 | 套 | 1 | 接入准东所有工贸、危化、煤矿企业关键部位视频点位 | |
3 | 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平台 | AI智能分析平台 | ★定制开发:视频智能分析、违规/异常/报警实时核查与处理、视频分析结果推送。视频历史调阅、视频存 储、视频安全调阅、实时视频调阅; 视频取样、分析对比、结果判断等基础功能块建设园区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系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自动识别人员违章行为、设备异常状态、环境潜在危险等安全隐患,及时预警 | 套 | 1 | ||
3 | 视频监控及智能分析平台 | AI 智能算法 | ★识别场景如:离岗检测及预警、区域人员入侵、人员脱岗检测、安全帽检测、现中控室人员脱岗、烟火、人员聚集等关键场景的AI智能算法。 | 套 | 1 | ||
4 | GIS地图服务 | 园区危化三维可视化地图 | ★开发GIS地图服务系统,对园区企业位置、风险点情况、环保关键点位、等进行标注,实时可视化展示 | 套 | 1 | ||
5 | 集成服务 | 安监局内其他系统集成服务 | 将安监局内现有煤矿风险监测(包含瓦斯、一氧化碳、氧气、温度、人员定位等数据)系统、边坡治理监测系统集成至指挥中心,进行集中展示 | 套 | 1 | ||
6 | 指挥中心安全监管一张图可视化系统 | 视频一张图 | ★将各危化企业关键位置视频整合至三维地图上,实现通过地图进行视频查看、调阅功能 | 套 | 1 | ||
7 | 指挥中心安全监管一张图可视化系统 | GDS数据一张图 | ★将各危化企业GDS数据整合至三维地图上,实现通过地图进行GDS数据查看、调阅功能 | 套 | 1 | ||
8 | 指挥中心安全监管一张图可视化系统 | 安全承诺数据一张图 | ★将各危化企业安全承诺数据整合至三维地图上,实现通过地图进行安全承诺数据查看、调阅功能 | 套 | 1 | ||
9 | 指挥中心安全监管一张图可视化系统 | 企业分布一张图 | ★将准东危化企业、工贸企业、煤矿企业、电力企业、非煤矿山企业整合至地图上,实现园区企业基础数据一张图展示 | 套 | 1 | ||
10 | 系统硬件设备设施 | UPS 电源 | 容量:10KVA 机架式,蓄电池包:16节12V9AH | 个 | 2 | ||
11 | 系统硬件设备设施 | 服务器 | 专有服务器3台,其中视频服务器1台、应用服务器1台,存储服务器1台 | 台 | 3 | ||
12 | 系统硬件设备设施 | 存储阵列 | 支持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存储;控制器:配置 2 个存储控制引 擎,每个控制器配置 1 颗 X86 架构 CPU,双控存储系统 X86 CPU 核心总数≥12,最大可以扩展到8个控制器引擎。(不包括外接虚拟化网关或者 NAS控制器等); 实际配置物理裸容量 ≥21TB,非压缩非去重可用物理空间≥48TB; | 套 | 1 | ||
13 | 系统硬件设备设施 | 核心交换机 | 交换容量≥336Gbps,包转发率 ≥108Mpps,提供48个千兆电口,4个万兆光口,本次实配2个万兆 多模光模块; 提供 48 个千兆电口,4个万兆光口,本次实配2个万兆多模光模 块 | 个 | 1 |
投标函(一)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投标文件
七、商务技术部分资格审查资料商务和技术偏差表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凭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我方收到贵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一、投标函十、其他资料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
6、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如果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同意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5、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起个日历日,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4、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和质疑的权力。l、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服务,同时负责运输、包装等,总价格及明细见《报价表》。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11、若我方获得中标,我方保证按有关规定向贵方支付服务费。我方承诺接受招标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保证金、资格评审条件、中标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现向贵公司提出承诺报价。10、我方承诺投标文件中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有效。9、我方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元的投标保证金。8、我方在投标文件和投标中所作的承诺在开标后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7、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的约定。
开标一览表日期:投标人名称(全称):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投标人公章:电话:传真:地址:电子函件:
项目名称 | |
项目编号 | |
投标报价 | ¥ 元整人民币 (大写): |
交货期限/服务期限 | 合同签订后 天 |
保证金缴纳方式 |
投标总报价应包含本项目实施期间的所有含税费用。注:日期: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供应商全称(公章):
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注:单价和总价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投标产品配置及分项报价表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标的物名称 | 品牌、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交付期/服务期 | 产地 | 总价 |
合计 |
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年月日地址: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身份证号码: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投标人:(盖单位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鉴于________(投标人名称)(以下称“投标人”)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投标人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保证: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或者投标人不接受依据评标办法的规定对其投标文件中细微偏差进行澄清和补正,或者投标人提交了虚假资料,或者投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我方愿以发包人没收全部投标保证金的方式承担其保证责任。__________(招标人名称):四、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凭证)年月日身份证号码: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址: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签字)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注:后附基本户开户行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投标保证金凭证 |
五、商务和技术偏差表年月日传真:电话:邮政编码:
序号 | 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 | 偏差说明 |
1 | |||
2 | |||
3 | |||
4 | |||
5 | |||
…… |
2.须具备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提供的资信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注:1.投标人应在本表后附有效的营业执照(一)基本情况表六、资格审查资料注:本表需写清招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和投标文件章节及条款号,如本表空白则视为商务技术条款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无偏差。
投标人名称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电话 | ||||||
联系方式 | 传真 | 网址 | ||||||
组织结构 | ||||||||
法定代表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技术负责人 | 姓名 | 技术职称 | 电话 | |||||
成立时间 | 员工总人数: | |||||||
企业资质等级 | 其中 | 项目经理 | ||||||
营业执照号 | 其中 | 高级职称人员 | ||||||
注册资金 | 其中 | 中级职称人员 | ||||||
开户银行 | 其中 | 初级职称人员 | ||||||
账号 | 其中 | 技工 | ||||||
经营范围 | ||||||||
备 注 |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二)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3.须具有近一年任意月纳税证明(新公司从成立之日起算)。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四)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三)正在服务或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法人公章:
项目名称 | |
甲方名称 | |
甲方联系人及电话 | |
签约合同价 | |
项目概况及投标人履约情况 | |
备注 |
如违反其中一项,采购人有权利将其列入采购黑名单并终止投标资格,并告知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政府采购中心),今后不得参与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采购招投标活动,触犯法律由司法部门处理。3、不发生与采购事项有关的其他违规违纪行为;2、不以个人名义邀请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及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人员参与考察旅游活动和宴请活动;1、不以各种名义给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及采购代理服务机构人员借或送现金、有价证券及物品;为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杜绝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更好地配合本项目的工作,我们特承诺如下:致:(采购人)
八、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承诺函1.投标人可根据评标方法商务技术评分标准在本项后附相关内容。七、商务技术部分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承诺单位(签章):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投标单位名称:法人公章:本公司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本单位(公司名称)参加(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现承诺我公司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新疆千思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请在此处放入:十、其他资料______年____月____日供应商名称(盖章):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九、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4.中小企业声明函(后附格式)2.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本次采购活动。(提供网站截图)
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响应人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十一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中小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新疆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
本公司(新疆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参加(新疆准东经济技术
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提升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
设项目)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相关企业(含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
如下:
1.(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指挥中心提升
改造及工业互联网及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属于(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行业;承建企业为(新疆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
司),从业人员163人,营业收入为1396万元,资产总额为671万
元,属于(中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
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
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新疆中小企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22年11月30日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响应人为中小企业时需提供本声明函,并完整填写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
总额等内容,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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