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二期)供电工程总承包(EPC)已由 重庆市北碚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重庆市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3-500109-04-01-339822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两江新区水土组团B分区B19-1/01宗地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正式用电总负荷36400KVA,其中已建一期项目正式用电总负荷18900KVA(已取得当地电力公司供电复函(新装用电前期业务咨询的回函)并验收通电)。二期(2.1期正式用电总负荷8000KVA、2.2期正式用电总负荷9500KVA)新建项目正式用电总负荷为17500KVA(未取得当地电力公司供电复函(新装用电前期业务咨询的回函),目前高压电源接入点暂未明确,由投标人结合项目整体用电情况自行考虑经济、可行的设计方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本项目设计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在2.1期地下室新建1座10KV开闭所、1座专用配电室(变压器容量2台*2000KVA+2台*1600KVA)、1座电动汽车充电专用配电室(变压器容量1台*800KVA,预留负荷、暂不考虑设备)、1座柴油发电机房(柴油发电机组460KW/500KW),从2.1期10KV开闭所预留间隔接入电源到2.2期,在2.2期地下室新建2座专用配电室(1#专用配电室变压器容量1台*1600KVA+1台*1250KVA;2#专用配电室变压器容量4台*1600KVA)、1座电动汽车充电专用配电室(变压器容量1台*250KVA,预留负荷、暂不考虑设备),2.2期消防应急备用电源从2.1期柴油发电机房引来。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32万元
2.4 招标范围:重庆两江新区半导体产业园(二期)供电工程的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设计过程中涉及相关审查、设备材料采购及安装调试、配电工程系统调试检测及试运行等工作(含外线工程),完成项目各阶段的行政审批工作,直至项目验收合格通电为止。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28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施工图设计 50 日历天;
施工工期:供电工程总工期230日历天;
节点工期要求:自中标公示(无异议、投诉)结束次日起,10日内取得当地供电公司供电复函(新装用电前期业务咨询的回函)。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国家能源局颁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承修、承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 条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东湖高新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中佳信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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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地址: | ||
联系人: |
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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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江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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