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30522-0914-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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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330522-0914-2639
项目单位:长兴县洪桥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3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洪桥镇橡树下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项目具体信息: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3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洪桥镇橡树下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工程地址位于长兴县洪桥镇,主要包括新建污水管道、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回填、管道敷设、检查井浇筑或购安、化粪池购安、混凝土路面破除修复、水泵及阀门购安等施工内容,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
服务类型:咨询评估
服务事项:全过程咨询
中介机构资格要求: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且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公开选取范围;
2.业务范围内可依法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3.选取中介方式:本次采用【直接选定方式】模式,要求报名企业符合资质类型要求且已经进驻湖州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长兴)和通过审核的中介服务机构。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同时具备一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和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其他要求:1.参与公开选取的中介服务机构,务必按照本需求书的有关要求,做好计划安排,准备好相关材料。中选人存在以下行为的,项目业主有权终止协议,并按相关规定报中介超市运营管理机构进行综合评价和处理。
(1)中选人擅自放弃中选结果;
(2)超出公告及需求书范围,擅自提高服务收费或变相要求业主单位增加服务费用的;
(3)中选人中选后未在24小时内响应服务事项,又不说明理由的;
(4)中选机构自签订协议之日起,未能按公告要求的服务时间完成服务的;
(5)中选机构未按从业规范提供服务,服务质量不达标的。
2.中选人所提供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不得调整,如需调整必须先得到项目业主同意,且调整后人员资格、职称不得低于调整前的人员,否则项目业主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服务时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20)日完成
选取方式:直接选定
是否财政和国有企业资金投资项目:否
是否为入围企业:否
服务费用: 18265元
选取时间:本公告发布后1个工作日内直接在中介库选取
选取地址:/
备选机构数:/
项目业主联系人:许(主任)
项目业主咨询电话:13666515265
发布时间:2023-07-31 16:37:49
附件下载: 需求书: 橡树下村直选说明.jpg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3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橡树下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投资控制服务需求书5.9.doc    
委托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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