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宁市“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方案编制服务成交公告
金额
19.6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1/03/0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cgf磋(2021)003号
预算金额19.6万元
招标联系人熊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廖先生13909068007
中标公司璟城设计顾问有限公司19.6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SCGF磋(2021)003号(招标文件编号:SCGF磋(2021)003号)

二、项目名称: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宁市“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方案编制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璟城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9栋12层6号

中标(成交)金额:19.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璟城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遂宁市“十四五”城乡人居环境建设规划方案编制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详见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五个月内完成,分四个阶段进行。
①第一个阶段:资料收集分析阶段(30日),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现状问题分析。
②第二个阶段:初步方案阶段(45日),提出初步方案,与主管部门、市直相关部门、各辖区沟通。
③第三个阶段:规划初步成果阶段(45日),补充资料、进一步完善规划方案,形成规划初步成果,并进行专家评审。
④第四个阶段:规划成果阶段(30日),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对规划内容进行修改,送市规委会审定,并按审定意见进一步深化完善。编制形成并提交最终规划成果,进行复核备案。
(1)成果形式:成果应包括规划文本、规划项目库两部分。最终成果应提供纸质文件10套和电子文件2套(U盘或光盘)。规划文本和表格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准确,语句通顺,表述清楚明白、无歧义,签章齐全。
(2)成果审查:规划成果须通过专家评审,并提交规委会,且审查通过。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斌、衡艳丽、任福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照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相关规定收取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47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遂宁市渠河路999号         

联系方式:熊先生 0825-232243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兴文小区连接房1底层3号            

联系方式:廖先生 1390906800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先生

电 话:  0825-2322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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