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
2024年06月28日 13:49 来源: 【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兴隆台分局 | ||
行政区域 | 盘锦市 | 公告时间 | 2024年06月28日 13:4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7月01日至2024年07月05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00 下午:13:3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7月12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 ||
预算金额 | ¥53.99958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104270037 | ||
采购单位 | 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兴隆台分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盘锦市兴隆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朱女士 18242719977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女士13104270037 |
项目概况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HR-GCCS-202406006
项目名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保护与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9995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53.9995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1日完成全部工程内容(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以上资格要求,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3.3截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01日 至 2024年07月05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方式: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5日(北京时间上午 08:30分-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三证合一(统一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及合格供应商需要满足的资格条件(公告第二点的全部内容);以上复印件(一式两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注:盖有电子印章的无效)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领取采购文件。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发放电子版采购文件。(对于不能提供、拒绝提供或提供不清楚、不完整材料的,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拒绝受理)。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2.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相关管理部门提起投诉。
3.
邮箱地址:LNhongrui@163.com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前进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06881801040010030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盘锦市自然资源局兴隆台分局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
联系方式:朱女士 182427199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弘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石油大街枫丹白露A区北门东侧
联系方式:李女士1310427003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 13104270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