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长丰县人防数字化警报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 ||
采购人名称: | 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地址: | 市级·长丰县 |
财政委托编号: | 此项目无财政委托编号信息 | 交易平台: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监督部门: | 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代理机构: | 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1-11-02 09:42:44 |
项目概况
长丰县人防数字化警报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11月1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2021ACCHN00514
项目名称:长丰县人防数字化警报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0万元
最高限价:6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电声防空警报器和一体化多媒体警报器,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接采购人通知后45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3日9:00至2021年11月9日17:30。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方式:(1)供应商须登录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电子服务系统)查阅采购文件。首次登录须持有电子服务系统兼容的数字证书,详情参见电子服务系统办事指南。
(2)采购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节假日休息)拨打市交易中心服务热线(非项目咨询):0551-68110066。
售价:免费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5日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徽(区域)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1月15日10:30(北京时间)
地点: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城区)(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2楼5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2.本次公告同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合肥市)、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上发布。
3.供应商应合理安排采购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采购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4.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响应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供应商无需前往磋商现场。
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交易服务指南》(官网链接:http://ggzy.hefei.gov.cn/ptdt/001003/20200224/788cc287-e9f2-44de-b9e6-85baf0fb4c36.html)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谢谢理解、支持。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新路
联系方式:0551-66821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 0551-62723379、627233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韩华
电话: 0551-62723379、62723379
采购需求(挂网).doc 长丰县人防数字化警报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招标文件正文.pdf
长丰县人防数字化警报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1ACCHN00514
二、项目名称:长丰县人防数字化警报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江苏南通远胜电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文峰街道三里墩社区居委会六组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捌万零捌佰元整(¥3808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电声防空警报器;品牌:远胜牌; 规格型号:JDSK-2000W ;数量:4 ; 单价:50000.00元;
(1)其他主要标的信息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2)如与附件不一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古,夏则元,徐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2.金额:45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休息)向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520室业务协调部,联系电话:0551-62723383。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长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人:葛工,联系电话:0551-62725069【采购人为合肥行政区域以外单位的项目:向采购人所在地财政部门(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二、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
长丰县人防数字化警报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中标(成交)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领取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长丰县水湖镇长新路
联系方式:0551-668213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长丰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丰县双墩镇阜阳北路与济河路交口北城综合服务中心北楼5楼
联系方式:0551-62723379、0551-6272337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华
电 话:0551-62723379、0551-62723373
十、附件
公示信息2.pdf 公示信息1.pdf 招标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