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荣昌区万灵古镇、古佛山、安陶小镇、夏布小镇景区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金额
-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3/06/0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荣昌区万灵古镇、古佛山、安陶小镇、夏布小镇景区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https://www.cqggzy.com/rongchangweb/)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6日。
2、报名方式:开标当天现场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包(投标当天缴纳:现金、微信和支付宝均可,售后不退)。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购买费。
(五)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大厅(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附1号)。
(六)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八)开标时间: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五、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交纳保证金
1、保函/保单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电子保函入口”通过交易链金融服务平台(荣昌)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单,电子保函/保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保单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保单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采购有效期。
若响应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保函无效。
2、以保函/保单形式担保的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
3、保函/保单有效性:电子保函/保单的有效性以开标现场展示的保函/保单交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4、若供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保函。
二、保函/保单的注销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通知书和保函/保单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保函/保单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保单注消信息推送给交易链金融平台,由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保函/保单。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函/保单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保函/保单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保单注销信息推送给交易链金融平台,由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电子保函/保单。
方式二:
一、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详见采购公告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荣昌区万灵古镇、古佛山、安陶小镇、夏布小镇景区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保证金(可简写)”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6219822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用密封,单独递交)。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https://www.cqggzy.com/rongcha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5023935366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兴荣大厦12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女士
电 话:02346338677 13896083087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创新发展中心10楼17号
方式一:
电子保函入口
方式二: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昌州支行
银行账号:311717010400130010000000135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项目业主(采购人)要求发布的,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一、招标项目内容
包号及名称 | 出让经营权期限(年) | 出让底价金额 (万元) | 保证金 (万元) | 中标人数量(名) |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包1:荣昌区万灵古镇、古佛山、安陶小镇、夏布小镇景区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 | 20 | 20800.03 | 80 | 1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https://www.cqggzy.com/rongchangweb/)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三)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3年6月9日至2023年6月16日。
2、报名方式:开标当天现场报名。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包(投标当天缴纳:现金、微信和支付宝均可,售后不退)。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足额缴纳了投标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购买费。
(五)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接件大厅(地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附1号)。
(六)投标文件现场递交开始时间: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9时30分;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八)开标时间:2023年6月30日北京时间10时00分。
五、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的缴纳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
方式一:
一、以电子保函/保单形式交纳保证金
1、保函/保单交纳形式及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本项目采购公告页面下方“电子保函入口”通过交易链金融服务平台(荣昌)向金融机构申请开具电子保函/保单,电子保函/保单应至少体现如下内容:①担保项目必须为本项目;②受益人必须为本项目采购人;③保函/保单担保金额必须满足本项目要求;④保函/保单生效时间必须在响应截止时间前,有效期限必须至少包含整个采购有效期。
若响应截止时间延期,则电子保函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响应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
不满足上述要求的电子保函无效。
2、以保函/保单形式担保的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万元)。
3、保函/保单有效性:电子保函/保单的有效性以开标现场展示的保函/保单交纳情况的信息为准。
4、若供投标人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保函。
二、保函/保单的注销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成交通知书和保函/保单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保函/保单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保单注消信息推送给交易链金融平台,由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注销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人电子保函/保单。
采购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采购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和保函/保单退还通知抄告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收到保函/保单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保函/保单注销信息推送给交易链金融平台,由保函/保单出具机构注销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电子保函/保单。
方式二:
一、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所参与包对应的指定账户,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保证金账户:详见采购公告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荣昌区万灵古镇、古佛山、安陶小镇、夏布小镇景区停车位特许经营权出让项目保证金(可简写)”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荣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咨询电话:023-46219822
3、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递交投标人的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用密封,单独递交)。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澄清文件一律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荣昌区)”(https://www.cqggzy.com/rongchangweb/)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七)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八)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荣昌区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15023935366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昌元街道海棠社区迎宾大道20号兴荣大厦12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优佳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白女士
电 话:02346338677 13896083087
地 址:重庆市荣昌区创新发展中心10楼17号
方式一:
电子保函入口
方式二:保证金账户
银行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昌州支行
银行账号:311717010400130010000000135
银行账户名称:重庆市荣昌区兴荣市场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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