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4年中国电信遵义分公司非标ICT服务外包支撑服务框架采购,(招标编号:ZTDX-ZYZB24-033),招标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2各标包采购内容如下:
标包1:提供2100个前端点位及其配套运维服务、维修及保养、配套电力服务。;
标包2:智慧教学服务、智慧办公服务、智慧教学工具服务;
标包3:信息系统网络安全技术服务建设、
标包4:监控系统和广播系统进行全面升级;
标包5:弱电实施服务采购。本次采用框架+订单合同形式,预估金额886万元人民币(含税)。
1.3本次集中招标合同履约期限为:从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1.4本项目划分5个标包,不划分份额:具体标包划分如下:
标包1:预估金额为463万元(含税),服务区域:播州
标包2:预估金额 78万元(含税),服务区域:仁怀(校园建设类)
标包3:预估金额 75万元(含税),服务区域:仁怀(医疗系统服务建设类)
标包4:预估金额 88万元(含税),服务区域:桐梓
标包5:预估金额 182万元(含税),服务区域:红花岗区
注:1、投标人可以中标标包的最多个数:1个
2、中标顺序:按照标包顺序中标。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各标包限价如下,投标人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1: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折扣系数限价(%) |
备注 |
1 |
前端点位及其配套运维服务、维修及保养、配套电力服务 |
89% |
|
标包2: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智慧教学服务 |
套 |
1 |
318000 |
|
2 |
智慧办公服务 |
套 |
1 |
263440 |
|
3 |
智慧教学工具服务 |
套 |
1 |
154000 |
|
标包3: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防火墙(内网) |
台 |
2 |
20353 |
|
2 |
堡垒机 |
台 |
1 |
28318 |
|
3 |
网闸 |
台 |
1 |
22123 |
|
4 |
数据库审计 |
套 |
1 |
29026 |
|
5 |
日志审计 |
套 |
1 |
55752 |
|
6 |
企业级杀毒软件 |
套 |
1 |
26548 |
|
7 |
准入系统 |
套 |
1 |
51327 |
|
8 |
态势感知 (含探针) |
套 |
1 |
133628 |
|
9 |
备份一体机 |
台 |
1 |
78761 |
|
10 |
安全托管服务 |
套 |
1 |
8584 |
|
11 |
核心交换机 |
台 |
2 |
57522 |
|
12 |
数据中心汇聚交换机 |
台 |
1 |
15044 |
|
13 |
物理环境改造 |
次 |
1 |
39823 |
|
标包4:
序号 |
采购内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一、广播系统 |
|
||||
1 |
IP网络壁挂音箱(带定压备份) |
只 |
80 |
993.81 |
|
2 |
解码器 |
台 |
2 |
2095.58 |
|
3 |
前置放大器 |
台 |
3 |
793.81 |
|
4 |
纯后级广播功放(1500W) |
台 |
3 |
4187.61 |
|
5 |
室外(全天候)音柱 |
只 |
26 |
769.91 |
|
6 |
手持话筒 |
台 |
1 |
2711.50 |
|
7 |
纯后级广播功放(1200W) |
台 |
3 |
3761.95 |
|
8 |
IP网络广播控制中心 |
台 |
1 |
21648.67 |
|
9 |
IP网络广播控制软件 |
套 |
1 |
3040.71 |
|
10 |
IP网络壁挂监听音箱 |
只 |
1 |
992.92 |
|
11 |
IP网络可视化控制台 |
台 |
1 |
1996.46 |
|
12 |
采集器 |
台 |
1 |
2797.35 |
|
13 |
光碟播放器 |
台 |
1 |
779.65 |
|
14 |
定时广播主机 |
台 |
1 |
2588.50 |
|
15 |
话筒 |
台 |
2 |
353.98 |
|
16 |
时序器 |
台 |
1 |
1742.48 |
|
17 |
智能黑板 |
套 |
22 |
15266.37 |
|
18 |
高清视频展台 |
套 |
22 |
660.18 |
|
19 |
智能讲台 |
套 |
22 |
1946.90 |
|
20 |
无线传屏 |
套 |
22 |
132.74 |
|
二、视频监控系统 |
|||||
1 |
200W彩色半球摄像机 |
台 |
100 |
290.25 |
|
2 |
200W彩色枪式摄像机 |
台 |
170 |
303.54 |
|
3 |
边缘盒子 |
台 |
1 |
7744.25 |
|
4 |
综合安防管理一体机 |
台 |
1 |
24930.97 |
|
5 |
48盘位存储服务一体机 |
台 |
1 |
24690.27 |
|
6 |
55寸液晶拼接单元(3.5MM) |
台 |
6 |
3499.16 |
|
7 |
55寸显示单元底座 |
套 |
3 |
2153.10 |
|
8 |
10路高清解码器 |
台 |
1 |
19908.85 |
|
9 |
48盘位存储服务升级 |
台 |
1 |
28318.58 |
|
标包5:
序号 |
服务内容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元) |
备注 |
1 |
综合布线实施服务 |
点位 |
2930 |
566 |
|
2 |
会议系统会议扩声布线实施服务 |
点位 |
62 |
943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标包1: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无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无。
2.5.评价检测:无。
标包2: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出具制造商的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的设备出具的授权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无。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无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无。
2.5.评价检测:无。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3: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出具制造商的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的设备出具的授权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无。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核心交换机、数据中心汇聚交换机须具备3c认证和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 。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无。
2.5.评价检测:无。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4: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需出具制造商的授权函,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或本项目采购的设备出具的授权函)。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无。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无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无。
2.5.评价检测:无。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标包5: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6)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
①.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注:上述资质证书均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如投标人资质已按照《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审核或变更,以最新为准。
②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注:须提供证书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视为不满足相关要求。
③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a.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
b.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承诺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
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无。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无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无。
2.5.评价检测:无。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 。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投标人注册”。
4.3招标文件费用:获取本集中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日9时30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不涉及
6.2 检测相关费用:不涉及
7.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
地 址:遵义市红花岗区大兴路249号
邮 编:563000
联系人:张老师 电话:18985206669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金阳北路27号麒龙贵州塔16楼
邮编:550001
项目总负责人:杨孟雨
项目负责人:张鹏
项目联系人:杨学琴 18984903330
联系邮箱:2116573176@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云岩支行
账 号:2402 0003 0920 0057 016
开户名称: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中通服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贵州分公司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