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2023年智慧家庭终端维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itcc-zj23ct0302051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胡晓楠1535609639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9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2023年智慧家庭终端维修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宁波分公司2023年智慧家庭终端维修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ITCC-ZJ23CT0302051),比选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本次拟采购2023年保外回收的智慧终端(摄像头、ACAP及音箱等其他泛智能终端)的分拣、清理、维修等,项目采购估算为150万元(含税),以框架+订单的模式下单采购,具体金额以实际结算为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维修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中选人数量情况:

1)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数量大于等于2家时,中选人数量1家,中选份额第一名为采购预算的100%

(2)   如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参选人数量少于2家,本项目比选失败,重新比选。

1.3服务地点:浙江宁波(比选人指定地点)。

1.4框架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本次框架终止按框架期限或采购预估金额先到达为准。

1.5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20/部(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

2.1.2参选人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1.3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5参选人自20201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内至少具备一个终端维修业绩,且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万元。参选人须按比选文件要求提供证明文件。

2.1.6   参选人应承诺中选后向比选人开具符合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719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719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719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 参选人应满足技术规范书中的关键指标要求:

2.3.1维修指标要求:

1)送修终端应在收到维修通知单后20个工作日内返回第一批次维修终端,40个工作日内返回全部维修终端,维修终端的维修及时率95%以上。

2)参选人负责为比选人维修保修期外的摄像机及ACAP及音箱等其他泛智能终端故障终端,并提供维修后成套、功能完整的维修成品(主机与配件完整及维修、外壳清洁等),并对维修终端提供6个月的保修期,对于在应答方承诺的保修期内因维修质量再次损坏,保修期在终端设备修复后交付采购方之日起重新计算。

3)维修终端的二次返修率5%以内(即一个周期内的二次返修量/周期内本产品维修量*100%)。

4)维修终端的开箱合格率应达98%以上。

5)维修终端的报废率(比选人要求维修的终端范围内)应控制在5%以内(雷击、进液等不具可修复性的严重故障除外),做好报废标记。

6)如维修后终端产品存在严重服务质量问题,不能满足上述维修指标要求,则比选人可以进行相应扣罚。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711830分至20237131730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 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本项目比选文件的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2.2在平台登记申领文件的同时须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比选文件费用汇款凭证、”发送至比选代理机构联系人邮箱(胡晓楠 huxiaonan.zgtj@chinaccs.cn)。

4.3比选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 20237190930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我要投标-去投标”模块跳转至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提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4008227188,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服务邮箱:ctsc@chinatele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址:浙江省宁波市和义路96

    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1号院1号楼

    编:315000

    编:100079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人:李峰 胡晓楠 邓淑文 柯玲丽

    话:0574-87181012

    话:15757821930(李峰)

15356096396(邓淑文)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lifeng3.zgtj@chinaccs.cn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号:6232593799000087562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采购协同-异议处理-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中国通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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