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物资分公司2022年第十四批采购项目(二次)资格预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光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雷先生0570-384268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2/07/27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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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物资分公司2022年第十四批采
购项目(二次)资格预审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QZMKGZ-2022-14-YS(2))
项目所在地区:浙江省,衢州市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需求单位为浙江辉博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
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衡州光明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电力物资分公司,并委托福
州光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为招标代理机构。
本项目将对浙江辉博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的相关货物、服务项目采用资格预
审的方式进行。预审结果有效期自预审结果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5日。在有效期内,
浙江辉博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的有关货物、服务项目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
人参加投标。在有效期内,招标人有权视情况组织补充资格预审,未参加或未通过本次预审
合格的申请人可报名参加。
在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详见附表1《项目情况一览表》。
三、申请人通用资格要求
申请人及其申请投标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
(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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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
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标
注为合资的标段申请人制造商必须为中外合资或外商独资企业或外商合资企业(不含港澳台
企业),其中合资公司外方股权大于或等于51%,或者外方以技术转让或许可进行合资须提
供相关资料进行证明。
(2)必须具有生产申请预审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
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对应产品的供应商资质能力核实标
准。
(3)设计制造过与申请预审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
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
满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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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申请预审产品以及专门资格条件接受外购外协的产品、组件,取得国际专业权威
机构或者国家级专业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报告,且试验报告检测项目、结果数
据、检测有效期符合相应产品最新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次资格预审文件的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
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国家级权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专
业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国家电网有限公司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
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在后续采购中,中标人或成交人应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在投标/供货前提供所投/供产品有
效的型式试验报告。
(5)申请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
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
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潮性。
(6)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取得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
有效认证证书。
(7)申请人取得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
(8)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9)本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申请,也不接受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申请。
(10)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
时书面告知招标人。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
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11)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2)若制造商前来申请,则不接受代理商申请;如本次申请允许代理商申请的,则代
理商申请还应另外满足以下要求:
a.申请人需同时提供申请人及制造商的营业执照及授权书等资格证明文件。
b.申请人有能力按合同规定提供设备/材料维修、备品备件供应等技术服务。
(1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
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5)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退货量占
合同金额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
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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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申请人图纸的交付拖延问题而严重
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或出现过其它重大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
得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验证。
(17)在国内货物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国
家电网公司、其所属单位的质量或履约服务投诉。
(18)申请人需同时在商务文件中提供如下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应在投标截止日前20
天内,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文件的电子版),未提供查询结果的,其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查询结果。
②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包含列入“黑名单”的查询
结果。
(19)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
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
申请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20)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发布时间在资格预
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和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中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
标资格的申请人,并且该行为仍在处理有效期内,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该申请人参与
本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将被否决。
(21)违反“重法纪、讲诚信、提质量”承诺,在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中被认定在招
标人采购活动中存在行赔行为情节严重的,该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将被否决。
四、专用资格条件
1、既有业绩及试验报告要求
详见预审公告附表1《项目情况一览表》
2、质量认证、生产许可证、生产试验设备要求
详见各标段对应的核实标准要求及核实标准及附件
3、审核标准总则(适用于各标段)
需要按文件规定格式填写应答文件表格,并按其“编制说明”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4、业绩审核标准
(1)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资格预审申请
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
准。
(2)业绩数量计算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3)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接受代理的标段申请人
的既有业绩,以所代理的制造商的经营业绩为准。
(4)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与同类产品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在试验室或试验站的业绩;
3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
的。
(5)母子公司、兄弟公司、控股公司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6)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7)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继
承原企业的业绩。
(8)销售业绩以清单方式提供,其中销售业绩总量的20%(销售业绩总量以资格预审
文件“评审标准”中的业绩要求为准)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复印件,发票复印件后须
附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
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按要求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的发票金额(数
量)不予认可。所有业绩支撑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辩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
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
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并制定目录
申请人的销售业绩清单必须确保真实性,预审方在预审过程中视评审情况对申请人提
供的业绩清单对应的合同、发票等信息进行核查。
5、试验报告通用审核标准
(1)申请人应提供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关于报
告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关于试验报告的出具机构符合相关产品的核实标准要求,
详见各标段核实标准;
(2)须提供完整版的试验报告扫描件。若申请人未提供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试验
报告扫描件,在资格预审评审阶段将会对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
(3)不同电压等级型式试验报告不能互相替代。
(4)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申请的制造商自身;
(5)产品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6)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7)检测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
(8)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9)在后续招标中增加特殊物料需求的,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或供货
前补充相关试验报告。
6、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审核标准
(1)关于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许
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资格预审产品种类对应。需提供3C认证、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许可、
认定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应覆盖资格预审产品种类,且在有效期内。
7、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审核标准
(1)申请人须提供制造类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申请人提供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应在有效期内。
8、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试验设备应满足各标段核实标准。
9、财务状况审核标准
未发生下述情形的将被确定为财务状况符合要求
(1)未发生连续两年亏损的情形;
(2)未发生最近一年资不抵债的情形。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本次实行网上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有兴趣
的潜在申请人须注册并登陆“浙江云采购中心”(https://www.zdjtcgzx.com),凡符合资
格条件并有投标意向的请于2022年07月07日至2022年07月13日17时00分(北京时
间,下同),通过“浙江云采购中心”报名拟参与投标的相应标包,逾期不再接受报名。本
项目无需缴纳标书费,完成报名环节后,由拟投标人自行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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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浙江云采购中心”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址:http://dzys.z.jycgzx.com。电子钥匙本
地化办理通道全程在线办理,2个工作日可办理完成。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本次采用电子单轨制;采用线上报名线上评审模式
2、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线上上传,截止时间(递交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07
月27日9:00时,上传网址为:“浙江云采购中心”(https://www.zdjtcgzx.com/)
3、线上电子申请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钥匙上传至“浙江云采购中心”
(https://www.zdjtcgzx.com/)(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平台)。
4、申请人应在采购中心平台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文件格式以资格预审文件规定为
准。(注意:填写或导入成功后需点击当前页保存并加密提交)。
5、在互联网上,申请人使用本人的电子钥匙对所投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数字(电
子)签名,使用申请人的电子钥匙对所投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加密后,提交采购中心
平台。
6、提交电子文件时对于上传是否成功的判定,应以加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数据)
是否在截标时间前存在于采购中心平台服务器为标准
7、资格预审以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为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后
主动提交任何补充文件。
8、请各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后,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传真机设置为自动应答
状态,以便及时澄清相关问题。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在“浙江云采购中心”(https://www.zdjtcgzx.com/),及“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
特别提醒:本项目的报名、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下载、上传申请文件、开标等流程
均在“浙江云采购中心”(https://www.zdjtcgzx.com/)网站执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衢州光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地址:衢州市世纪大道900号电力园区电力接待中心116室;
邮编:324000;
联系人:雷先生、廖女士
电话:0570-3842689、2301744
电子邮件:gzmkd1@126.com
财务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0-3842658
(1)代理服务费支付账号:
收款单位:衢州光明电力设计有限公司明凯咨询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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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街州市南区支行
银行账户:1209270009200039065
汇款摘要:QZMKGZ-2022-14-YS(2)包1服务费
(2)财务人员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0-3842658
邮编:324002;
九、其他注意事项
《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公告附表(包括资格预审公告附表1《项目情况一览表》)
与资格预审文件不一致的,一律以资格预审公告和资格预审公告附表为准。
资格预审公告附表1:《项目情况一览表》
十、合规声明
资格预审文件如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为准。
十一、附后
附表1《项目情况一览表》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专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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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包 |
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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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目十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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