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9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BDL-HLZJ-202409002
项目名称: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85,305.5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485,305.5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市政公用设施施工 | 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485,305.5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采购包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供应商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建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或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黑臭水体综合治理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 ②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 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1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31日 至 2024年09月06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9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东一号华怡大厦六楼602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020-88696588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本项目采用远程电子开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照本磋商文件载明的时间和模式等要求参加开标。供应商应当登录云平台进行在线签到及解密,不需要委派代表前往开标现场及现场提交纸质或电子光盘投标(响应)文件。
5.云平台操作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gdgpc.czt.gd.gov.cn)下载操作手册查询,或通过云平台公布的在线客服、微信/QQ群、专线电话等方式咨询。
6.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
7.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解密时限根据开标时现场代理机构人员设置为准。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
9.本项目有二次报价环节,请供应商开标后留意云平台信息,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响应。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连平县三角镇人民政府
地 址: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
联系方式:1342218364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 址:河源市源城区兴源路东一号华怡大厦六楼602
联系方式:0762-3399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叶小姐
电 话:0762-3399880
华伦中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2024年0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