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沙县人民医院2023年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贵州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xzc-2023-025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联系人-0857-7216051
招标代理机构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兵1818343276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9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金沙县人民医院2023年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9日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ZC-2023-025
项目名称:金沙县人民医院2023年污水处理站第三方运营服务
预算金额:450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450000.00元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采购需求:本项目主要采购“全院医疗污水处理”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维护、维修、调试、检测等相关一切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与项目相关的验收、备案等工作。(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保证污水站处理系统的正常运转,达到正常使用状态,经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1-2022任意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须加盖审计机构章)或投标供应商近1个月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或近1个月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1.3提供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自行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4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发生并缴纳的完税凭证或银行回单(未发生缴税情况的,须提供零申报证明,即提供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申报证明或加盖税务机关公章的申报表或自行在网上申报系统中打印的已申报报表)。依法免税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5投标供应商须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以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社保资金收据凭证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本单位社保缴纳花名册或向税务机关缴纳社保费的完税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公章的其他社保交纳证明为准)。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供应商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自行提供声明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涉及《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中强制采购产品。
2.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的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3具体执行标准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服务”查询①失信被执行人(根据提示进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本项)、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④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供应商;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
【注: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可提供由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件原件;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以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以及其控股公司或者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同时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8日至 2023年08月24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
方式:现场获取纸质和PDF电子档文件;
注(供应商报名):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并提供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所有原件核查后并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及购买《磋商文件》及资料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9日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开启(竞争性磋商方式必须填写)
时间:2023年08月29日日15点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日历天。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保证金额(元):8000.00元
2.交纳时间:2023年08月29日15:00前缴纳
八、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沙县人民医院
地 址:金沙县西洛街道阳灯社区
联系方式:0857-7216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贵州顺鑫智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19-4
联系方式:1818343276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兵
电   话:181834327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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