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铁十局四公司物设分公司拉森钢板桩租赁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jsgszb-2023251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铁十局四公司物设分公司拉森钢板桩租赁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JSGSZB-202325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的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所需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中铁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对物设分公司的拉森钢板桩租赁组织公开招标采购。
2.招标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主席令第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13号);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5]116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铁路施工项目物资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中铁股份物资[2012]160号);
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3.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3.1项目概况
物设分公司项目概况:本次采购拉森钢板桩为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渝蓉高铁南通地区站前 1 标地基基础施工所需材料。
3.2 招标内容: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划分见附表1。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各包件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附表1。
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响应供应商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3424日至2023428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42817:00前在中铁鲁班商务网供方交易系统(二期)对本次招标项目进行响应,响应时请准确填写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联系人姓名与联系方式手机号+邮箱完成响应响应后完成费用交纳、标书文件下载。
投标操作手册下载指南:登陆中铁鲁班商务网,首页右下角点击客服头像,在弹出的对话框右侧“操作手册”下载“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招标采购投标操作手册”。
5.3投标人完成响应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范围内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汇款账户名称: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中心,开户行:建行济南济东支行,银行账号:3700 1615 5520 5015 3756)。汇款单位名称与投标人名称必须完全一致。成功汇款后,请将汇款回执单扫描件发送到254950179@qq.com,投标人参照《供方交易系统(二期)招标采购投标操作手册》自行到供方交易系统指定页面下载招标文件(上午汇款请于当日11:00后下载;下午汇款请于当日16:30后下载)。如遇到招标文件下载失败、下载文件无法打开等网络技术问题,请更换谷歌Chorme浏览器后尝试再次下载,或联系中铁鲁班商务网唯一客服热线400-6010-100咨询解决。
5.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详见附表1,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参加本次投标必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形式为银行转账,以银行到账为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见招标公告附表1,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若投标人已交纳投标保证金,供方交易系统中“投标保证金”相关位置仍显示“未交纳”或“不收取”状态的,不会影响投标人的系统报价和上传标书等操作,投标人无需理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采用“中铁鲁班商务网”线上开标加“全时云会议”视频直播的形式。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网上报价的填写报价的备注栏里需填写税率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含签字、盖章的投标文件正本彩色扫描件,文件格式要求为PDF)在开标前2日采购人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将“网上招标相关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告知给所有投标人。操作流程包含参会密码,请各投标人及时查收邮件。网上开标结束后,各投标人必须将打印装订好的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和两份副本)邮寄至采购人处,寄送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津浦西路194号中铁十局四公司物资设备分公司,董灿,15805201721。
未完成网上报价填写,或未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电子版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3599:00投标人应提前上传投标文件电子版,避免因网络故障、延迟、文件安全性审查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
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工业南路59号中铁财智中心8号楼4层评标室
本次开标以视频会议形式进行,投标人无需到开标地点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2023599:00
6.3上述安排如有变化,招标人将通过中铁鲁班商务网发布通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www.crecg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请投标人注意甄别虚假网站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汇款说明:
⑴谈判文件费汇款账户和要求见邀请函4.3项。
⑵响应保证金汇款账户和要求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4.1项。
请注意,两次汇款的账户不是同一个账户!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四日


序号

包件号

使用
性质

物资
名称

规格
型号

租赁
时间

数量

项目名称

项目简称

响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付款方式

文件售价(元)

保证金(万元)

1

ZL-1

租赁

三拼HN700×300型钢

(25.6m+33.061m)*2

150天

128.12 吨

中铁十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物设分公司

物设分公司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招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注册成立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满足供货量及供货时间。
(3)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所售商品及租赁商品的生产厂家具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管理制度;投标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
(5)供货业绩要求:有两项或两项以上为大型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6)履约信用要求:应附近三年至少两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须与供货业绩证明材料相对应)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在国铁集团、集团公司以及上级公司处罚期范围之内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遵循“先开票、后付款”的原则,乙方应按双方确认的当期应付金额向甲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发票开具后3日内提交给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甲方按当月业主向其拨付的工程进度款比例,同比例向乙方支付货款,最高支付比例不得高于当月货款结算金额的70%,3个月内付20%,剩余10%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保期满后1个月内无息支付,如发生纠纷,则延后至纠纷最终解决后30天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品质量的保证责任。质保期为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500元

5万元

2

Φ609×16钢管横向支撑

(24.2m*2)*4

150天

90.79 吨

3

Φ609×16钢管角落支撑

(12.445m+8.202m+3.96m)*4

150天

46.16 吨

4

Φ609×16钢管内部竖向支撑

(15m+2.813m*4)*2

150天

24.62吨

5

Φ609×16钢管外部竖向支撑

2*24m

150天

22.51 吨

6

拉森钢板桩

6号桩-18m

150天

637.32 吨

7

拉森钢板桩

4号-15米

150天

612.25 吨

8

拉森钢板桩

4号-6m

150天

677.81吨

9

双拼45a工字钢

双拼45a工字钢

150天

170.05 吨

10

锁口钢管桩

609mm*14mm-单根32m

150天

1100.30吨

11

锁口钢管桩加工费

1次(焊接、切割)

1100.30吨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
注:招标物资的具体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期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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