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阜宁县2024年食品专项抽检检测服务项目
金额
30.99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0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阜宁县2024年食品专项抽检检测服务项目
招 标 公 告
经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2024年食品专项抽检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2024年食品专项抽检检测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30.995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995万元
5、采购需求:阜宁县2024年食品专项抽检检测服务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食品专项抽样检验检测500批次,其中包含动物源性检测50批次。中标供应商承担委托样品检测、取样、出具报告等所有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和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2024年食品专项抽检检测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期限: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2 近3年内无食品检验数据造假等问题;近3年内无因质量问题受到有关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部门的通报(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如被发现上述情形,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人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联系人:孙建建。联系电话:13914650638。
3、招标文件发售要求: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一份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五、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15:00
开标地点: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A204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99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兴隆路2号
联系方式:于兴治,13851334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方式:孙建建,13914650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兴治,孙建建
电 话:13851334545,13914650638
2024年6月7日
招 标 公 告
经批准,采购人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阜宁县2024年食品专项抽检检测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阜宁县2024年食品专项抽检检测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预算金额:30.995万元
4、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30.995万元
5、采购需求:阜宁县2024年食品专项抽检检测服务项目,主要采购内容为食品专项抽样检验检测500批次,其中包含动物源性检测50批次。中标供应商承担委托样品检测、取样、出具报告等所有服务。具体采购范围和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范围与标段划分:阜宁县2024年食品专项抽检检测服务项目,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具体采购内容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7、服务期限:1年,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技术标准、江苏省地方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如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2.2 近3年内无食品检验数据造假等问题;近3年内无因质量问题受到有关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部门的通报(中标供应商在中标后如被发现上述情形,则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无须提供提供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在评审前,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向评标委员会报告)。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采购人谢绝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6月7日至2024年6月14日17:00。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联系人:孙建建。联系电话:13914650638。
3、招标文件发售要求:请投标申请人在上述规定时间内持单位介绍信原件一份及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现金),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陆仟元整。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五、开标时间:2024年6月28日15:00
开标地点: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A204
六、最高限价:本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99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阜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阜宁县阜城街道兴隆路2号
联系方式:于兴治,138513345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鑫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阜宁县上海路415号天鹅国际商业中心415-5-B202
联系方式:孙建建,1391465063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于兴治,孙建建
电 话:13851334545,13914650638
2024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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