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兴隆县大杖子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物资四标段(松土促根剂)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业主单位: | 兴隆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 | 河北鑫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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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11-15 16:00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2-06 09:00 |
2023年兴隆县大杖子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物资四标段(松土促根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兴隆县大杖子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兴隆县农业农村局,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省级专项资金及县级配套,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松土促根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2023年兴隆县大杖子镇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物资四标段(松土促根剂) 建设地点:兴隆县平安堡镇楚榆沟村、水泉甸子村、东南沟村、拨西村和白毛甸子村;大杖子镇郝家营村、大杖子村、车河堡村、南道村、邢杖子村和石佛村;三道河镇杨树林村、洒河南村、鸠儿峪村、大石门村、长沟村、偏岭子村、东庄村、灰窑峪村和大东沟村,共计3镇20个村。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一标段、二标段为工程施工招标,其中三标段:软体集雨水窖及配套移动软管采购安装,四标段:采购松土促根剂,五标段:采购商品有机肥,本次招标只针对四标段进行招标。 质量标准:合格 供货期:1年。(供货期内按照甲方要求分批分阶段供应) 2.2招标范围:采购松土促根剂,详见材料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为具备本项目供应能力的生产企业或其他企业(包括但不限于经销商等),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运状况良好。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投标。 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规定,招标人对经查询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和重组状态,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行为或属投标人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3.1.3其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招标采购。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15 16:00至2023-11-20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12-06 09: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xzspj.chengde.gov.cn/ggzy/index_xl递依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采用“双盲”评审和分散评标。本项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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