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3月西钢钒PET塑钢捆带料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张扬
招标代理机构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罗珊0812-338195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1
公告正文
2023年3月西钢钒PET塑钢捆带料公开招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3月西钢钒PET塑钢捆带料公开招标(PGWZMYHGZHD23030928040)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3年3月西钢钒PET塑钢捆带料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在国内大型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第三方出据的交易、使用业绩证明任意一个)。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通过企信宝、天眼查以及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均有效。
2、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无未处理完的质量异议。若投标方尚有质量异议未处理完毕,投标无效。
3、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供应商≥200万元,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单笔合同不含税总金额的30%。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投标。
6、进入公司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标(提供承诺函,见投标文件第七章)。
7、《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未满一年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招标(提供承诺函,见投标文件第七章)。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企业,禁止投标或投标无效。
8、本项目只接受具备塑料包装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型供应商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0日09时24分至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2023年03月10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3月西钢钒PET塑钢捆带料公开招标(PGWZMYHGZHD23030928040)招标人为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2023年3月西钢钒PET塑钢捆带料公开招标
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转询比采购
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生产型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近三年在国内大型企业同类产品的销售业绩证明(须提供合同、发票复印件、第三方出据的交易、使用业绩证明任意一个)。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能提供经年检的营业执照。通过企信宝、天眼查以及企查查等公开网站查询均有效。
2、投标人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且无未处理完的质量异议。若投标方尚有质量异议未处理完毕,投标无效。
3、投标人注册资金要求:生产型供应商≥200万元,供应商的注册资金不得少于单笔合同不含税总金额的30%。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的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关联企业不得同时投标。
6、进入公司灰名单的企业及其实际控制人(代理人)开办(含独资、控股、参股)的企业不得参与招标(提供承诺函,见投标文件第七章)。
7、《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退出供应商目录》中未满一年的供应商禁止参与招标(提供承诺函,见投标文件第七章)。工商注册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企业,禁止投标或投标无效。
8、本项目只接受具备塑料包装材料生产能力的生产型供应商投标。
3.6本次招标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3月10日09时24分至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方式:用户登录进入系统主页面,在“公告信息”下查阅该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完善相关信息、缴纳相关费用后自行下载文件。
4.3支付方式:个人/企业网银支付、支付宝、微信。
4.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03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登录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本项目指定位置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鞍钢智慧招投标平台http://bid.ansteel.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攀钢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 招标公司: | 鞍钢招标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地址: | 攀枝花市东区大渡口街85号 | 地址: | 攀枝花 |
联系人: | 张扬 | 联系人: | 罗珊 |
电话: | 3385305 | 电话: | 0812-3381952 |
2023年0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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